2013年1月23日 星期三

追憶:一位瀟灑又細膩的先行者



誰說農民不是知識份子?
他,有瀟灑的外表和細膩的心思。他,有激進的行徑又有綿密的思路。他,強悍卻又溫柔。他,是張木村大哥,所有看似衝突的元素在他身上交會,卻揉合出難以形容的強大力量,他是當代台灣農鄉知識份子的典型,簡單的說那是「漢子」。
他說,這個政府讓農民有兩個工作,一是農耕,二是抗爭,而第二個工作是為了捍衛第一個工作而生。
他,是個專業的抗爭者。為了知道(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些什麼、聚焦在哪裡、哪些是關鍵問題,過年時守著電腦,看遍所有案例的會議紀錄,摸索委員在乎什麼、討論什麼,而這正是他捍衛土地的發言基礎。
他,是個專業的農民。我偶在田間向他學習時發現,種西瓜時,他就是西瓜;種地瓜時,他就地瓜;種土豆時,他就是土豆;種菜頭時,他就是菜頭。喔,原來他就土地,土地就是他。
我看過他對官員發飆,也看著他對委員感性又理智的陳述。
我聽過他的兒女說他的嚴厲,也細數他身與言之間,隱隱指引的那一條人間正軌。
我很少看他吸煙,但對他吸煙時的吐納卻超有印象,那是人與世的絕妙對話。
我談他的時候,不敢傷心,因為我們習慣瀟灑以對。
我追憶他的時候,會笑著哽咽,因為他留下太多美好的風景,談他必定會讓你愉悅。
朋友們,熟悉的場景還在,台北街頭的汗水與淚水告訴我們要繼續努力,而灣寶田間土地與糧食的香味,以及家門口的矮板凳,提醒我們要多回去走動。朋友們,張大哥是先行者,讓我們祝福他,好走。

2013年1月17日 星期四

誰該懺悔?

以內湖居民為主要成員的「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募款集資、刊登公車廣告,公開呼籲「證嚴法師請放過保護區,慈濟不要做違法的事」。慈濟主此事者則召開記者會淚訴這則公車廣告不實、違法,並要求撤下。慈濟長期企圖變更內湖「保護區」,並且建設大量體的志工大樓,我很期待這個進行中的個案,能成為台灣社會瞭解、關注以及守護「保護區」的開始。
這個案子有一個很簡單卻關鍵的問題,就是「變更保護區並且以工程開發的方式興建大規模、大量體的建物,是敬天畏地?還是人定勝天?」我不相信慈濟的朋友們會認為這是一種敬天畏地的行為,若是,則台灣環境教育可謂徹底失敗。
而慈濟本案的主事者正在做「人定勝天」的事,難道證嚴法師不該出面阻止?守護保護區的聯盟居民也很清楚,只有一個人能阻止這個變更開發行為,居民不對證嚴法師還能對誰發出請求?
慈濟的主事者為了變更開發,硬生生的把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時」拿來做為法令依據,並且自我解釋其慈善志業是「善經濟」,這些人尚未違法,但已先玩弄法令。聯盟居民公開勸告(因長期勸告無效),怎麼會成為慈濟主事者所說的污衊、侮辱、違法,甚至還要求認錯、懺悔。
從媒體的報導來看,本案慈濟主事者顯然沒有對媒體說出本案真正的關鍵,而這其實也正是當地居民長期以來面對的困境,主事者沒有打妄語,但卻也沒有說實話。例如,居民長期以來的疑問,做善事(沒有人反對)為什麼非變更「保護區」不可?為何一定要對「保護區」下手?再舉一例,主事者總是不斷強調變更後會設置滯洪池、綠地,卻未告訴媒體開發興建的大樓將會有多少樓地板面積。事實上,這才是變更「保護區」的真正目的。
此外,慈濟主事者說「多次與環保團體進行對話、溝通」。但據我所知,主事者曾透過私人關係與關心本案的少數環團(包括我)見一次面,且主事者亦言明那是一次非正式的會面,而對話過程,環團談「保護區」,慈濟談工程,毫無交集。又,報載慈濟主事者認為「目前基地裡的柏油路面與鐵皮屋對環境是一種危害」,此話說的好極了,既然對環境危害,身為地主為何購地十多年來不將柏油路面除去,也不將鐵皮拆掉,這是立即且隨時可做的事(回歸保護區並好好保護),卻將之拿來做為變更的說詞,一點道理都沒有。
誰該懺悔?歷來讓這片保護區成為今天樣貌的破壞者、使用者與管理者,都應該對這一片土地懺悔,但是有嗎?
懺悔就是不再犯,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請放過保護區、不要做為法的事」的廣告,不正是請慈濟不要再犯的最嚴正訴求。
「保護區」會保護我們,所以我們該當先保護她。守護「保護區」不僅是守護聯盟、環保團體的責任,更是所有公民的社會責任。126日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將自行辦理說明會,釐清本案一切問題,衷心懇請大家一起前往瞭解、在乎並保護「保護區」,更呼籲慈濟本案主事者依約出席說明會,面對問題並一一回應。

2013年1月15日 星期二

爭搶地盤、鞏固山頭的組織再造

台灣的本質是脆弱的山體,但上天賜予森林做為屏障,透過森林生態系統維持地體相對的安定,這是「國土保安」,也因為山林安穩,水與土才能留住,這是「水土保持」。換言之,山、林、水、土是環環相扣、牽一髮動全身的整體,亦是我們能搭建安身立命家園的根本。
但是,台灣過去林業的經營,就是砍伐原始林外加人工造林,而後續的農業上山,也是一樣砍樹外加種植檳榔、蔬菜、茶葉、水果等作物,這些行為有一個共同的邏輯,就是將森林管理當作是農業經營,而長期向天爭地的經營結果,即是你我刻正面對的森林瓦解、水土不保與國土崩壞的現況。
水土橫流、國土災難的常態惡果,源自於山林失守,道理很清楚、因果很簡單,卻是台灣社會產、官、學集體「不願面對的真相」。也就是,明明知道過去做的事不對,卻還要拼命繼續做下去。
不是賭徒就是蠢蛋
政府組織再造是變革的第一步,將藉由「環境資源部」整合山、林、水、土,但是過往的本位、切割、利益、分贓,讓這一步難以推進。20131317位立法委員以林業是攸關民生的重要產業為由,擬具「農業部組織法」草案,美其名為「垂直整合農林漁牧業」,就是企圖將林務局與林業試驗所搶回農業部。這是計畫性的爭搶地盤、鞏固山頭行徑,且官、學合體,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早已密集拜訪國民黨籍立委,而全國大學森林系主任亦聯名投書媒體「代表森林學術暨林業界,強烈要求林務局仍應歸屬農業部」。
將森林管理留在農業部,繼續以農業生產的眼光看待、對待山林,是將森林經營限縮在已經幾乎歸零的生產功能,而完全忽略山林的多元價值,以及做為國土保安、生命保全的終極依歸。這不但是國土的切割、組織的切割,更是利益的切割。
電影「愚蠢的年代」以2055年災難世界的人類視窗回望現在,這一代人猶如在沙灘上且確知海嘯即將來臨而奮力奔跑,但時空拉長竟發現這群以為自己賣命奔跑的人不斷繞圈圈,影片感嘆這些只要眼前利益的賭徒以及搞不清楚狀況的蠢蛋,難道認為自己不值得救贖?台灣社會不需等待2055,邪惡又愚蠢的繞圈圈遊戲正熱情上映。

2012年12月24日 星期一

產官學聯手出賣杉原海岸

許多研究早已指出,台灣自1990年代起,企業財團與地方派系壯大且結合政治力量,以土地做為發展、炒作與牟取暴利的共同利基,並在新自由主義的催化下,國家成為資本財團的堡壘與推手,為其提供服務並解決危機。而此一新政商關係更利用政治、經濟權力收編學者,形成產、官、學的土地拓墾集團,全面販賣台灣土地。美麗灣案的發展,正是變本加厲的上演此一劇情。
首先,財團與地方政府共謀,規避環評、興建大型違法度假村,待法院判定其投機惡意後,加害者高調召開記者會,更以廣告、宣傳、聲明等一再表達係基於美意而殘害受害者(海岸)。接著,內政部大轉彎為財團鋪路,從實質違建變成可進行環評,開啟就地合法之門,而台東縣政府更是努力掃除障礙,堅持不拆除且迅速啟動環評。同時,開發集團利用貧窮,以發展、就業的糖衣滋養地方政客與利益派系,並積極收攏人心,讓受剝削者不易察覺被宰制的困境,進而站在剝削者的一方。日前由美麗灣渡假村公關發起的「台東人的怒吼」記者會就是最好的例證。
海岸販子的最後一塊拼圖
美麗灣案,產、官早已不堪檢驗,而今(1222)將舉行的環評會議則是社會最後的試煉。面對這一片被殘害的海岸,環評已非專業技術問題,而是道德良心的問題。換言之,度假村未拆除,環評根本完全無意義,只是被當作擦屁股的工具,因此,這場環評其實是社會對學術良心的審查,而做為最後一塊拼圖的專家委員是否與拓墾利益合體,自甘淪為政商遊戲的附庸,剝削杉原海岸,台灣社會拭目以待。
台東的發展真的要以殘害海岸做基礎嗎?要以蓋違法度假村做為發展基地嗎?財團與台東縣政府宣稱的發展可曾被完整檢驗,過程合理嗎、分配公平嗎?更重要的是,度假村開發耗去的海岸生態環境與原住民生活文化可曾精算?這種炒短線、沒有明天的販賣海岸,真會是台東的未來嗎?
美麗灣案涉及國有土地釋出(BOT)、環境敏感地開門,以及違法就地合法化,這等於是國土全面不設防,一旦再通過環評,無疑是對社會宣告,政商關係才是王道,可以洞開國土門戶、暢行無阻,這樣的社會還有什麼不能做的呢?而台灣,可真的願意如此淪陷?

本文以「出賣杉原海岸」刊登於2012/12/22蘋果論壇

2012年12月6日 星期四

內政部長放任環境不正義蹂躪國土

美麗灣案是財團統治國家機器的經典,政府作為被統治者,不僅扭曲法制,甚且破壞行政體制,為財團鋪出一條解套坦途,由近日環保署及台東縣政府踐踏國土主管機關內政部,以及內政部踐踏自我專業可見一斑。
環保署並非海岸主管機關,卻越俎代庖宣稱該用地「本來就可以蓋渡假村」,顯見對國土管理完全不清楚。美麗灣渡假村使用的土地,雖編定為風景區遊憩用地,但並非可以為所欲為。內政部日前函覆立委,說明該土地係《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劃設之「一般保護區」,屬「條件發展區」,得於兼顧保育與開發目的,考量某些地區環境敏感特性,提供有條件開發之彈性空間。
犧牲公益圖謀私利
由此可見,可不可以蓋渡假村的關鍵不僅在於土地使用編定,更在於是否符合條件發展區之條件,亦即一般保護區「以不影響環境之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下,維持現有之資源利用型態」的保護原則,以及是否兼顧保育與開發目的、是否考量地區環境敏感特性等。美麗灣渡假村完全顛覆上列條件、原則、目的與考量,絕非「本來就可以蓋渡假村」,而是「本來就不可以蓋渡假村」,這樣的違建當然應該拆。對此,內政部為何噤聲?
台東縣政府則函覆內政部「本案土地屬獎勵民間參與經營的海水浴場公益目的事業,撤銷建造執照及拆除已施工的建物,即難謂對該地編定用途的公益目的沒有重大危害,本府認定本案不撤銷建造執照。」簡單的說,台東縣政府認為拆除渡假村可能對公益目的造成重大危害,但事實恰恰相反。海水浴場是公益目的事業,將海水浴場改建渡假村是犧牲公益目的而圖謀財團私利,故真正對公益目的造成重大危害的正是渡假村,也因此,拆除渡假村才是真正回歸公益。我們要問,內政部真可以接受地方政府的謬論?
環境正義有一個基本精神,就是破壞者必須負起環境復原與生態回復的責任。但美麗灣案的強勢政經力量搶奪海岸後,用盡各種手段讓環境不正義繼續惡化,包括為此大型違建鋪設「先破壞、不用拆、可環評」的就地合法紅毯,試問已被破壞的海岸還要評些什麼?此外,更透過地方政客釋放眼前利益,營造渡假村與台東共榮共存的就地合法氣氛,讓弱勢群體放棄世代未來而接受侵犯與迫害,這是最徹底的「環境殖民」。
如果國土規劃的終極目的是摧毀國土,那麼美麗灣案到目前為止,內政部長稱職的扮演其角色,放任財團毀壞海岸,並聽任環保署及台東縣政府踐踏其行政專業。長期以來李鴻源部長針對國土永續的論述,說得夠好也夠多了,可不可以實踐一次給社會看?

本文(經部分刪修)
以「內政部長為財團解套」刊登於2012/12/06蘋果論壇

2012年11月23日 星期五

拒絕拓墾集團繼續施暴杉原海岸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殘殺杉原海岸的風景,但是,當920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認定美麗灣渡假村在未經環評前,就有興建旅館等開發行為,違法事證明確,因此判定台東縣府應命令美麗灣公司停止開發行為,全案定讞之後,整個國家機器投入,為財團鋪出一條解套坦途,才是最最最邪惡、醜陋與噁心的風景。
924日環保署長沈世宏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答詢時表示,依照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美麗灣度假村是實質違建,應該先拆除再做環評,但建照核發並非環保署業務,應該依法由內政部處理。同時,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表示,美麗灣若是坐落在民國七十六年通過的《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內的自然保護區及一般保護區內,就必須拆除;如果不在保護區內,便要視環評結果再做討論。又,105內政部長李鴻源在立法院接受質詢表示,台東杉原海岸的美麗灣渡假村,依法院判決,建照無效,是「實質違建」,已於1日行文台東縣政府,要求說明將如何處理,待縣府回文後,會依照《地方制度法》,「積極面對這個事情。」
真相大白且一切明朗,座落在《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內一般保護區的美麗灣渡假村,規避環評興建,整個開發行為違法,當然是實質違建,「拆除」是必然的結果。
但是,態勢急轉直下。
1031日內政部長李鴻源答詢時說,台東縣政府正在進行環評,將在一個半月內請他們做完環評,給予回覆,若判定為實質違建,將請台東縣政府拆除。內政部長轉彎了,實質違建可以改由台東縣政府環評來判定嗎?
1115日內政部函覆立委美麗灣渡假村辦理情形,認同台東縣政府「本案土地屬獎勵民間參與經營的海水浴場公益目的事業,撤銷建造執照及拆除已施工的建物,即難謂對該地編定用途的公益目的沒有重大危害,本府認定本案不撤銷建造執照。」內政部長再轉彎了,美麗灣破壞海水浴場興建渡假村,正是犧牲公益目的圖謀財團私利,拆除建物才是回歸公益目的。內政部長這個彎轉得可惡、可恥至極,根本是任令地方政府踐踏自我專業。
1121日環保署發佈新聞,認為學界六百多人連署「拆除美麗灣違建,捍衛法治國尊嚴」的先拆除再環評主張誤謬,嚴重誤導國人。環保署長也加入轉彎行列,但卻忘了在主張學者誤謬前,必須先承認自己的誤謬並且道歉。
朋友們,這一切還不明顯嗎?台東縣政府早已是海岸拓墾集團的一員,連整個中央政府都用盡各種方法,替拓墾集團興建的大型違建鋪設就地合法的紅地毯,先由內政部鋪出「不拆」的路徑,再與環保署聯手鋪出「再審議」、「再通過」的解套之路。
李鴻源部長應該知道,環境正義有一個基本精神,就是破壞者必須負起環境復原與生態回復的責任。請李部長不要再高談闊論,國土的治理不是打嘴泡,而是要用行動證明,否則說一套、做一套,不僅是欺騙世人,連做為一個師者的最基本格局都已淪喪。
整個國家機器站在海岸拓墾集團的一邊,而且配合得天衣無縫,台東縣政府立即於1119日公告,將於1129日舉行環評。這樣的環評審查,只是為了對違法建物就地合法化所上演的一齣戲,這已不是環評審查,而是整個台灣社會對學術良心的審查,審查學術良知是否破產而自願加入暴力集團。台東縣政府環評委員會中的學術專業委員,有機會為台灣社會燃起一絲光亮,就是拒絕審查或者直接否決該案,讓中央政府扮演的推土機不再為財團闢道,而是直接推倒美麗灣。
財團的康莊大道,正是海岸的窮途末路。更甚者是,結合國家暴力對杉原海岸施暴。這個社會真的可以忍受?如果公民社會再不站出來,這個拓墾的暴力集團就再也沒有什麼不能做的,也再也沒有什麼做不到的了。
一起來好嗎?用您想得到的任何方式,做一些事。守護杉原海岸,是守護國土。真實是,守住心靈的一個清靜小角。

2012年11月19日 星期一

經濟發展讓環評背黑鍋

台灣社會長久以來有一種信仰,認為經濟發展是社會進步的先決條件,不需也不要問為什麼。所以,為了經濟成長的目的,任何阻礙此一進步的人、事、物都要被掃除。
發展的信仰有兩支令旗,一是市場決定,一是科技決定。強調市場效率與科技至上,放任財團無限制的追求利潤,並認為科技能解決一切問題。此外,發展的信仰也控制著一雙門神,一是代議政治,讓政客掌握權力,不斷為發展制訂友善的遊戲規則,另一是科層官僚,善用專業的訓練,為發展做最精準的服務。
日前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召集部會討論環評制度,意圖讓開發與否改由事業主管機關決策,這其實就是將環評廢除,因為所有開發案的事業主管機關本來就是決策者,而且早已決定「要開發」,才會送環評審議。此外,國科會主委的妙喻其實是胡扯,中科四期根本是強要、硬上二林基地,再藉此搶婚、逼婚,而法官的判決只是撤銷這張野蠻的結婚證書。而值得檢驗的是,環保署的態度是槓上其他官員還是直接獻身,建議環保署應登報並以數據說明歷年環評審查與認定不應開發案件數,以及環評通過審查之比率,證明從來沒有「環保牆」。
獨立審查接納多元
地狹人稠的台灣社會,在發展的信仰下,長期作為全球產業分工的生產基地,故天空、山河、海洋、國土與人民,都只是發展的「工具」,可以天經地義的葬送。而無止盡的發展蠶食鯨吞賴以維生的命土根基,猶如吞尾之蛇,不要明天也沒有明天,這是悲劇的開始。
筆者認為,經濟發展下的台灣環境早已失衡,而行政院的討論只是證明政治力量的確是發展幽靈的守門者。此外,阻止開發腳步的從來不是環評制度,而是逐漸累積的公民社會力量。因此,環評制度不應回歸事業主管機關,而應建立獨立的審查機制,遠離政府的制約與牽絆,並且透過民主的程序接納人民的聲音以及多元的價值論辯。這才是真正的永續社會。

本文刊登於2012/11/19蘋果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