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國土危機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國土危機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4年8月23日 星期六

環境保護的餿主意:事業廢棄物填海造島(陸)政策


當代人類不斷透過兩種方式改變並破壞自然環境,一是對土地與資源的攫取,另一是廢棄物的排放。而不論是土地與環境的取用,或是廢棄物的排放,往往因利益與負擔的不公平分配,而造成少數的強勢集團獲得利益,而弱勢者則嚴重的受到環境人權的壓迫與侵害。這就是環境不正義,也是社會的不正義。

又,廢棄物的排放因不具有即刻的影響與切身感,而很容易讓人(特別是非直接受害者)因不知、無感而忽視,且默默的接受排放,承擔污染所帶來的風險,而一旦這些風險乃至(風險之外的)意外發生了,則往往都是後悔莫及,只能悔不當初、徒呼無奈。

台灣,不正是如此嗎?地狹、人稠且地體脆弱的台灣,在發展主義(不是三民主義)的信仰下,數十年來放任工業無限制的成長,政府長期地協助特殊產業的發展(如早期煉鋼、石化業,80年代至今的半導體、面板業),不僅給予優惠減免的稅賦,也任由其不斷地索地、取水,政府幾乎是無限提供,且對其廢棄物的排放也大多全盤接受。

直到今天,台灣社會卻也從未見政府停下腳步檢視這一切,有沒有過頭了、造成什麼問題、問題能夠解決嗎、還能繼續嗎、還要繼續嗎、要如何繼續?於是,一切就繼續如此,信仰發展、無限成長而漠視環境人權與正義。

把海洋當作垃圾場

820日上午,我參加了環保署舉行的「事業廢棄物清理政策--填海造島(陸)政策規劃/選址評估專家會議」。事實上,這就是要「將海洋當作垃圾場」,而且填海不是一般廢棄物,而是事業廢棄物,依環保署的規劃,除土石方、土石泥、清淤泥等所謂安定型事業廢棄物外,更有煤灰(飛灰、底灰)、焚化爐底渣與飛灰、轉爐石、爐碴、礦渣、污泥等,這些環保署稱為「管理型」(非安定型)的事業廢棄物,引來許多與會專家的質疑。

 


環保署的困境是,事業廢棄物的源頭是產業,政府若不進行源頭的產業檢討、調整與升級,以及廢棄物的規範,可憐的環保署面對無處可去、且越來越多的事業廢棄物,僅能做末端的處理,這是擦屁股的工作,且環保署將面對永遠擦不完、一個比一個越難擦的屁股。事實上,將事業廢棄物填海造島根本不是環境「保護」的工作,而是環境「破壞」的工作,這也是環保署的可悲之處。

迫不得已,環保署只好以很多似是而非的論點闖關,如提出「廢棄物資源」與「再利用」的概念,但填海造島是「終極處置」根本不是「再利用」,且填海物料更是「事業廢棄物」而不是「資源」。

此外,環保署還提出「新生國土」的說法,但是海域本來就是國土的一環,依據行政院今(2014)年728日函送立法院審議的《國土計畫法(草案)》第十九條之規定,國土應按環境資源特性及發展需要,劃分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等四種功能分區,顯見海洋是台灣重要的國土。因此,與會的蔡嘉陽委員精準指出,填海造島根本不是創造新生國土,而是將自然國土改造為人工國土。

不負責任的清潔工

令人訝異的是,環保署既然背負終極處理的責任,卻未負責任地提出事業廢棄物的基本的資料,以及填海造島的完整規劃。

會議中環保署並未提出各類事業廢棄物之(歷年)生產總量,以及經回收、再利用與中間處理後之數量,乃至非法棄置的數量,因此根本無法檢視事業廢棄物清理政策的源頭減量、再利用情況,也無法確定事業廢棄物填海之數量(有多少需求)。

而針對填海造島,環保署前往日本、新加坡參訪,但選址評估會議所提供的資料,卻僅見日本大阪灣經驗,而未見新加坡經驗。環保署也多次辦理研討會、座談會、圓桌會議,邀請日本專家前來分享經驗,但選址評估會議所提供之日本經驗資料,卻大多是選址確定後施工、建設、管理、監測防制等環境工程對策與措施,與選址並無直接相關。

此外,環保署只提供日本之區位選擇原則,對於原則下有哪些評估因子、建立什麼樣的評估方法、有哪些區域成為選址基地,則隻字未提。又對於日本選擇大阪灣所考量的自然、經濟與社會條件,以及如何配合土地使用規劃、港區整體發展等,也完全闕如。

更嚴重的是,環保署所提出台灣廢棄物填海造島的選址原則,完全沒有任何依據,也與日本之區位選擇原則沒有相關,更與台灣海洋國土管理完全脫勾。舉例而言,選定原則一「既有商港興建與濱海工業區開發」,根本就是先找到目標(如高雄港、彰濱工業區)再設定原則,這不是選址評估,而是先射箭再畫靶的量身訂做。

 


事業廢棄物填海造島是非常嚴肅而重大的議題,但環保署不僅便宜行事,更是推卸責任。環保署對填海造島(陸)之個案開發採「因地制宜之開放態度」,也就是開放申請,並依個案交由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這種放任的態度,是不願負全責(規劃、管制)而只要當審議裁判,對土地、環境、人民,甚至業者,都是非常不負責任的作法。

台灣環境無址可選

海洋既是國土的重要一環,其使用當然必須回歸國土規劃與管理機制。而國土管理的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也早已完成「海域功能區劃與管理工作」的規劃,將台灣海域劃設為11區,其中僅「特殊使用區」允許作為海洋廢棄物傾倒。但環保署所提出之原則,完全漠視此一基本規範,而與國土管理體制相互違背,未來絕對會導致海域國土管理的失控。

 


事實上,日本事業廢棄物填海造島的區位選定,有一重要原則「為有效阻絕填埋場之內、外水滲流,避免溶解性污染物質滲出,選擇低滲透性黏土層場址,做為天然不透水性地層。」與會多位委員也直言此一原則非常重要,如果環保署依循日本選址原則,台灣海域並無此一「低滲透性黏土層」之條件可供選擇,因此,台灣實際上將「無址可選」。但環保署提出的選址原則,則將「低滲透性黏土層」改為「低滲透性土層」,刪去一個字迴避「黏土層」的限制,未來就可以在「低滲透性」進行詮釋與爭論。

 

環境惡物(bads)的排放,往往選擇將成本外部化,讓強勢的業者降低生產的成本,增加更多的獲利。而外部化的成本往往先降臨不會講人話的土地、環境與生命(物種)。但是,環境正義的論述早已警告我們,人類對環境的不正義,將會在人類社會不斷地複製,而造成社會的不正義。

填海造島凸顯台灣事業廢棄物的生產,早已超過台灣島嶼的環境承載量,台灣的確是一個為了發展而不要明天的不永續國家。這樣的國家應該做的是,事業廢棄物的生產者應有自行處理的能力,若沒有回收與再利用的能力,就應該要被嚴格的約束其產量。因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填海造島,不僅是對海洋環境的掠奪與破壞,更是環境惡物由全民埋單的不公不義行為。別忘了,還有未來世代,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2014年6月3日 星期二

下一個廬山在哪裡?




2008年辛樂克(SINLAKU)颱風重創台灣,特別是南投盧山溫泉地區發生嚴重的災害。經濟部水利署對於廬山溫泉區損毀事件的陳述是:「97911830分,中央氣象局發布辛樂克海上颱風警報,12530分發布陸上颱風警報,帶予南投山區24小時降雨超過900毫米;1512時,溫泉區北坡大規模岩體滑動,導致台14線及溫泉橋聯外道路坍塌,綺麗飯店及公主小妹渡假屋倒塌;16時,上游堰塞湖潰決,洪流挾帶大量土石湧入溫泉區,沖毀河道二側商家、飯店及溫泉橋。」

風災剛剛發生時,媒體朋友來電並直問我:「下一個廬山在哪裡?」我反問:「你說呢?」豈料他有備而來,立即傳來一份清單,並簡要一一分析這些地點的肇災風險。

200987日,莫拉克(MORAKOT)颱風襲台,淹水與崩塌成為台灣中南部的主要風景。經濟部水利署對莫拉克災情的分析與陳述則是:「莫拉克颱風所挾帶而來的大量降雨,不但重挫台灣地區,颱風期間(85日至810)的全台累積降雨量更驚人,見下圖,其中,最大降雨更落在阿里山地區,且高達2,884毫米,也因此,莫拉克颱風所帶來的劇烈降雨,使內水無法適度宣泄(淹水),進而產生土石鬆軟、邊坡滑動及堰塞湖等。」「莫拉克颱風也在台灣創下了雨量歷史紀錄,且共造成677人死亡、22人失蹤及4人重傷,也致農損金額達到194億以上。」

筆者比對08年媒體朋友的清單,發現其所列地區在莫拉克中幾乎通通中獎,包括廬山地區也再度受災(的確,下一個廬山仍可能還是廬山)。清單中少數未成為災區者,大都是老天的降雨尚未給予重挫者,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應該就是清境。

假管制,真就地合法

清境,是台灣國土全面潰爛的縮小版。身為共犯的南投縣政府,早已為清境量身打造「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企圖進一步全面就地合法。

2013下半年,《看見台灣》紀錄片讓清境的不清淨徹底浮上抬面。但同年底隨即由內政部與南投縣政府聯合召開記者會,口頭發佈「免拆令」,為違法「開脫」。接著,南投縣府亦迅速地於2014313日再將「新訂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補正資料函送內政部,內政部並於423日召開區域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會議。

會中南投縣政府不斷強調,將本新訂都市計畫案定位為「管制型」都市計畫,期望藉由都市計畫管制,落實國土保育政策、管制人為不當開發、強化中部山區特色,以及提振公共服務水準等。這完全是一種自欺欺人的說法,而以「國土保育政策、管制人為不當開發」作為計畫的目的,更是一個諷刺至極的大謊言。

清境的問題從來不是沒有管理法制,而是管制失靈、失效。也就是因為南投縣政府長期在管制上的失職,造成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的失控亂象。我們要問南投縣府,為什麼非都市土地管制從來不管?憑什麼認為都市計畫體制就可以納管?為什麼原本賦予的管理工具棄之不用?且現在仍然不用,反而要以都市計畫作為新的管理工具?

事實上,這只是南投縣府卸責的說法,也是共犯繼續製造問題的作法。

與南投縣府所言恰恰相反,本案根本是一個「就地合法型」的都市計畫,不僅無法解決問題,反將造成更多問題。因為,清境新訂都市計畫真正解決的,只有業者違法的問題,也就是就地合法,除此之外,對於最根本的國土安全與保育問題則完全迴避、無解。依此作法,清境地區長期違法失控的土地使用,以及所造成的安全問題將繼續存在,且土地使用的亂象,極可能因新訂都市計畫而進一步擴大蔓延,其後再進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或個案變更,讓非法繼續就地合法。

變相鼓勵破壞國土

依據內政部的調查結果,清境地區總計134家民宿,其中僅4家「完全合法」。而被劃入清境新訂都市計畫範圍區內的旅館民宿有118家,主要位在松崗(台1410.512K)與幼獅(國民賓館以南一帶)二地區。此二處土地原屬非都市之農牧用地,南投縣府概估其可發展之總樓地板面積為26.634公頃。而新訂都市計畫則將農牧用地劃為風景區,並且給予20%之建蔽率以及40%之容積率。會議中南投縣政府強調,都市計畫風景區之容積率上限為60%,縣府為減輕環境承載並加強管理而降為40%,似乎是非常有良知的作法。

但事實是,農牧用地被劃為風景區後,經建蔽率、容積率換算,其可發展之樓地板面積為73.124公頃。簡單的說,在清境新訂都市計畫後,這118家民宿業者的合法樓地板面積將增加約2.75倍,如此不僅可以讓現在的違法立即就地合法,甚至還創造了未來擴大經營規模的空間。

這種作法,無疑是向台灣社會宣告「破壞國土有利可圖」。愈是將國土破壞得極致者,愈是得以徹底翻身,讓非都市土地都市化,享有飆漲的都市地價,並且隨計畫贈送樓地板面積。坦白說,這真的是最殘忍的環境暴政。

廬山模式,一路玩到掛

這景況讓人很自然地想到廬山的發展模式,筆者戲稱為「一路玩到掛」,就是重複地違法與合法化的遊戲。

廬山地區的發展,先是在非都市土地違法使用,再以新訂都市計畫就地合法(1980年代),但違法旅館不減反增,只能再以都市計畫通盤檢討(1990年代)再度就地合法。風災肆虐(1994年道格、2004年敏督利)後,重建又讓違法更大肆蔓延。直到2008年辛樂克重創,才讓人們的拓墾美夢初醒,2009年莫拉克則讓廬山的發展徹底幻滅與告終。但是,耗竭式的土地利用早已造成「爛攤子」,而歷來災難搶救、工程修復,乃至進行中的遷村大計,都將無可避免地惡耗社會成本。

如今,清境也正循著廬山的模式,開綠燈一路玩下去。

2014331經濟部公告「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L0002南投縣-01)」。清境都市計畫區有六成土地位於敏感區範圍內,而違法民宿聚集的風景區,也大部分位於敏感區內。423日內政部區委會小組審議時,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與會代表特別強調,此公告不是預測,而是「核定版」,並說明清境地區已有地表變形與崩塌現象發生。這些發言不知能否警醒南投縣政府。

 


廬山溫泉成為一個災難的空間,筆者曾簡單歸納其造災四部曲,一是具有脆弱的環境本質,二為大量違法與超限的使用行為(累積災難能量),三是政府長期縱容不作為,甚至協助就地合法,最後則是老天爺臨門一腳。當人禍早已日積月累,天災(如地震、風雨)與人間苦難都只是自然而然罷了。

這四部曲,廬山已走完全程,清境則坐三望四。

筆者參與423日的審議,忽然憶起08年媒體朋友「下一個廬山在哪裡」之問,除了感慨這個不知悔改、無動於衷的政府,也憂嘆這個原地繞圈子、等待災難的社會。於是恍然大悟,原來下一個廬山,叫清境。

2013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也談清境:遍地烽火的國土


清境是台灣國土全面潰決的縮影。台14甲公路引領農業與生活聚落上山,再搭上觀光熱潮,發展出比平地還熱絡的山地民宿與遊憩行為。因此,清境應檢視的不會只有民宿,而是讓國土退化的所有土地利用行為,包括公路、農業、遊憩、民宿等,也才有機會全面思考恢復國土生機的可能。

但,令人驚訝的是,政府竟連民宿都無法處理,如何能面對全面濫墾、濫建的違法行為,更遑論綢繆未來避災的國土復原大計。

國土淪陷三部曲

台灣國土長期遭遇蠶食三部曲,第一先違法(不論是什麼樣的因緣),接著是面對體制、法令的約束,以及違規的取締,要挺得住。此時,民意代表發揮了大用,扮演了關鍵的角色,適時的以政治權力對體制和取締施壓,令行政網開一面,甚至矇眼配合、縱容,讓蠶食國土成為常態。

一旦違法常態化,或者國土被破壞得夠徹底,似乎就可以取得正當性(違法也會有正當性?),進一步逼迫管理體制鬆綁,以修改法令開國土管理的大門,或者修訂辦法、規則開土地管制的後門,甚至直接擬(新)訂都市計畫,讓非都市土地成為都市土地,而都市土地則是進行土地使用變更,讓歷來所有的蠶食,變成一次鯨吞,讓一切違法一次到位、就地合法。

這樣的做法,政府總是宣稱「圓滿解決問題」,而且還非常顢頇的將「協助合法」稱為「輔導納管」。這樣的戲碼,從非都市的山坡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到都市的保護區、農業區,可以說是全台熱列上演。不僅讓失控的土地使用行為,得以繼續存在,並且不斷蔓延與擴散,也讓問題變得更加的盤根錯節,而一旦災難發生,政府就得面對災損、承擔重建的責任,而這一切社會成本的噩耗當然是由全民埋單。

地方政府是亂源

因此,面對清境的地景現狀,南投縣政府的說法與作法,真可以說是暨誠實又經典的肺腑真言。媒體報導南投縣政府秘書長陳朝旺言「政府採就地合法的方式,來處理山坡地的房舍很常見,全台曾有幾百家寺廟蓋在山坡地上,沒有辦理登記,內政部給這些未登記的寺廟,補登記後就地合法。又南投縣曾有不少無照的村里民活動中心,後來也是就地合法,可以合法解決的,為什麼一定要拆除呢?」但是,清境會惡化成為今天的樣子,問題也就在這裡。

南投縣政府不但長期不追究、不取締,還讓違反土地使用規範的違法民宿,取得民宿登記,這種「不合法但有登記」的民宿亂象,就是南投縣政府失職與縱容下的結果,讓國土管制完全失控,南投縣政府甚至稱這樣的民宿為「合法」。清境,會如此不清淨,南投縣政府根本就是共犯,也是一切問題的亂源。

中央政府放任

清境失控的發展與行政管理的失職,則是中央主管機關不願面對的真相。內政部長久漠視問題,未善盡中央主管機關的職責,要求南投縣政府依法處理與取締,任令違法的土地使用行為遍佈山頭。

當《看見台灣》讓清境成為社會關注焦點,內政部本應基於職責,讓社會看見問題的真相與根源,包括為什麼清境會成為今天的樣貌,地方政府為何成為共犯,而中央政府為何忽視,這過程中民意代表扮演了什麼關鍵角色,為什麼行政體制完全失能,難道不需檢討、究責嗎?基此,內政部才能正視問題的本源,也才能進一步提出治本而非治標的處理策略,包括如何對失控喊停、止血,遏止繼續惡化,以及相關配套計畫解決現況,讓山林水土回復。

魔術師李鴻源

但是,內政部繼續失職、失能。李鴻源部長先是聲稱「不主動公布違法民宿」,又說「回歸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處理」並「交由南投縣府執行」。但這樣的說法其實是自我「限縮」而非「回歸」。

違章建築的處理,當然必須回歸建築法規。但違法土地使用呢?能「回歸」建築法規嗎?一個專業的部長,為什麼會讓《區域計畫法》憑空消失,該法第21條、22條中對違法使用土地的罰鍰、停止使用、停止供水供電、強制拆除、恢復原狀的行政罰則,為什麼不需要「回歸」?

此外,李鴻源部長難道不知道,清境現今的困境,就是南投縣府長期「不依法執行」所累積出來的惡果嗎?難道不明白「交由南投縣府執行」就是繼續不執行嗎?或者,李部長也真心的不希望執行,只想讓一切保持現狀?否則,依《地方制度法》第76條,當地方政府應作為而不作為時,中央主管機關不應代行處理嗎?甚至,南投縣政府違反《民宿管理辦法》(九十年十二月十二日交路發九十字第○○○九四號令發布)第5條:「民宿之設置,,並須符合相關土地使用管制法令之規定」,讓不符土地使用管制法令的業者取得民宿登記,內政部也可以睜眼旁觀嗎?

李鴻源部長的魔法還不只如此,更令人傻眼的是,本來明確指出,依據土地使用管制的規範,清境只有四家民宿完全合法,日前(1218日)卻改口以「民宿登記」稱只有七家未合法登記。魔術師不僅將違法民宿變不見了,還將內政部變成交通觀光主管機關的下屬單位。

切割再切割

李部長讓違法民宿變不見的手法是這樣玩的。先畫出一個特定區範圍(特定區怎麼來的?如何界定範圍?),將一百三十多家業者變成115家(被排除在特定區外的就不用處理嗎?),再以災害潛勢圖套疊,讓115家大量減為10家位在「優先處理區」(其他105家可以不用處理了?),又將10家減成5家全部位於優先處理區(不完全位在優先處理區的業者可以剔除?),最後5再減為2家沒有民宿登記業者(有登記就不用處理?)。

經過李部長的完美切割後,再將留下的2家業者交由南投縣政府處理。而與李鴻源部長一同召開記者會的南投縣代縣長陳志清,則接腔「會先要求2家在優先處理區的違法業者停業,建築部分必須限期改正、1個月內提出申請,若改善,則和另外優先處理區的3家一樣成為合法建築,可以申請成為民宿,若未補照成功才會面臨拆除」。

這段和稀爛的發言,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南投縣府將有民宿登記就當作合法建築(當然絕非如此)。因此,只要這2家業者提出申請,再由南投縣政府違反《民宿管理辦法》發出民宿登記,2家很可能最後歸零,都不需處理了。

這麼一來,清境的民宿就都合法了嗎?當然沒有,這只是「開脫」,由縣府與內政部口頭發佈「免拆令」,讓所有的違法能夠繼續維持現狀。接著是「鋪路」,南投縣政府企圖以濫發的民宿登記來要脅就地合法,故已擬定「清境風景特定區都市計畫」(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中),藉由新訂都市計畫,讓這個環境敏感、地質脆弱且破壞嚴重的非都市地區,全面合法化與都市化,不僅有助於地價上漲,也可以透過建蔽率與容積率,創造或預留更大的發展規模;而未來新的違規使用,則可以藉由都市計畫體制的個案變更或通盤檢討,更方便的就地合法。

下一個廬山?

原來,破壞國土真的有利可圖。只要有能力將國土搞得遍地烽火、破壞到極致(如清境),就可徹底翻身,還奉送建蔽率、容積率。未來可見,山岳型都市旅遊,將成為清境的新賣點,創造更大的人潮與商機,而這其實就是廬山的發展模式。

1980年代擬定「廬山風景特定區」都市計畫,但違法旅館不減反增,1990年代通盤檢討,二度就地合法。1994年道格颱風衝擊廬山,重建後違法更大肆蔓延。2008年辛樂克重創廬山, 2009年莫拉克讓廬山成為「風災特定區」。2011年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將立即危害影響範圍內的土地變更為保護區,2012年縣府公告廢止廬山溫泉區。長期的超級過度發展,讓廬山地區徹底的劣化為不可發展區,也讓這場殘害國土的遊戲歸零。

廬山這個災難的空間,造災因子包括脆弱的環境本質、頻繁且超限的人為活動、政府長期縱容與不作為、民代斡旋就地合法。而這些因子清境一映俱全,只待累積足夠的災難能量,以及老天降雨的臨門一腳,當然就會是一個災區。

到時,政府與整個社會將會付出嚴重的代價。不過,大家千萬不能忘了,是哪些人造成這一切,真的不能遺忘。

 本文刊登於2013/12/31獨立評論@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