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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8日 星期三

多年以後,看見台灣



齊柏林導演的空拍記錄片《看見台灣》,以極為簡單的幾個元素:自然的震撼、人文的美妙、向天搶地的傷痛,以及愛與希望的夢想,不僅讓長期失溫的台灣社會感動並且有感覺,也讓長期失職的政府有壓力。

其實,《看見台灣》並沒有揭露什麼,所有現象早已發生,而且無止盡的惡化;所有的真相早就看見,只是政府不願面對。拍攝並呈現這些國土長期失控的景象,齊導演稱「沒有批判、沒有控訴」,這樣的表白實是最沈痛的控訴,也是最嚴厲的批判。

讓我們這樣想吧,如果這部記錄片更早一些拍攝,那麼影片中所呈現的所有病態,會有什麼不同?

5年,壞就少一點;早10年,病情又輕一點;早20年,台灣就更好一些。因此,《看見台灣》用高度引領我們看見的是「結果」,是個從未改善,而且不斷地往壞、更壞發展的惡果。看得究竟,長期以來的台灣,就是一隻為了發展而吞自己尾巴的蛇,而發展從來只是假象,真實是無止境的崩壞。

事實上,地狹人稠、地體脆弱、環境敏感的台灣,政府體制相形重要,制度的規範必須有效的管理土地利用行為,這是政府的基本職責與機能。而《看見台灣》的一切問題,實在是政府長期失職、失能、縱容的惡果。

媒體報導,行政院江宜樺院長觀賞《看見台灣》後感觸良多,有感而發,責成副秘書長簡太郎召開「國土保育專案小組」,解決片中有關國土保育的16項問題。

看電影治國是非常短視而危險的。行政院若是真要徹底解決問題,就必須面對這些問題的根源,明確的告訴我們:1.為什麼地方政府成為共犯,而中央政府漠視,以及這過程中民意代表扮演什麼角色,讓行政體制完全失能。2.是什麼樣的價值信仰,可以讓人民對破敗的國土無感,並且庸庸碌碌的消費這一切而從不在乎。3.政府如何對這一切情狀喊停、止血,避免繼續惡化。4.政府如何有計畫、有配套的解決現況,讓山林水土回復。這才是我們真正想看到行政院,否則,信誓旦旦仍將只是治標不治本,問題的處理只是敷衍的表面美化,以及末端的擦屁股,這是看電影繼續誤國。

《看見台灣》如果看不見自己,那麼從政府官僚到企業財團,從教育體制到普羅大眾,其實只是一場消費行為,集體的消費齊柏林導演,消費了重創的台灣命土。那麼《看見台灣》就真的只是一部電影,觀眾們在收拾淚水與掌聲之後,日復一日照舊過活。

讓我們這樣想像吧,如果多年以後拍攝《看見台灣》,會有什麼不同?5年後,問題又嚴重一點;10年後,情況再惡化一些;20年後,我們還能看見什麼?會不會是傷痛與災難完全取代自然與人文?會不會連夢與希望都不復存在?

到時,飛越城市,從過度發展的台北都會、失控蔓延的淡海新鎮,連接炒作後荒蕪的桃園航空城,從被蠶食的城市保護區到鯨吞的山坡地,從科學園區到產業專區到經貿特區。飛越海岸,除了消波塊之外,高聳的風力發電機成為嶄新地景,而從花東海岸一路散放,南抵墾丁,漫佈的是觀光飯店。又飛過農鄉,違章工廠與豪宅取代農田,飛過僅存的、灌排不分的農地。最後,飛越災難與工程,從治水不斷的水患災區到更加殘敗崩壞的山林,飛……

這樣的影像,如果還需要口白,那就在開頭說:看見台灣,除了高度,還要有深度。簡單的說,要看得夠徹底,要看得痛徹心扉。而你願意嗎?

結尾再說:這是我們的先民與長輩們,在這幾十年來所做的一切,他們都說這是為了後代,是必要之惡。作為一個後輩子孫,今天回頭俯視這一切,竟然發現,我們只是他們掠奪大地的藉口,而且我們竟是他們掠奪之後的受害者。我們怎麼會有這樣的先輩,為了窮盡當下享樂,不管未來死活,他們到底在想些什麼?那麼,看完這愚蠢的幾十年之後,我們想要留下什麼給幾十年後的未來呢?

本文不是預言,也沒有嘲諷,更沒有前瞻,只是實話實說,這是當下的台灣。

 

2012年6月16日 星期六

災難永續


20107月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出版八八過後--莫拉克風災影像實錄》一書,本文係為該書所寫之序文,今獻給20126月的台灣水世界。


這是一齣戲,劇情是「山崩、水漫、土石流,橋斷、路毀,家破、人亡,救災、重建,治山、治水」。1990年代啟幕,不同時空,越演越頻、越烈且越悲。2009年南台灣全面上演,台灣島下半身癱瘓。別忘了(事實上大抵都忘了),戲是全台普遍級,災難才是台灣社會唯一的真永續,而你、我皆是劇中人。
病因在於「生態解體、國土危脆」。百年來向天搶地,瓦解維生生態系統保水、保土、保命的功能,留下殘破、脆弱的地體本質。短世拼搏,拼出國在山河破的反生態、社會成本狂耗的不經濟以及威脅社會邊緣弱勢的不公不義。故崩與毀,僅是命土重尋安定的開端,而這個世代(與接下幾世代)只能力圖災而無難,如果還想有未來,請從現在開始對土地、世代、生界懺悔與贖罪。
奈何,災變仍掃除不掉病態總根源,掠奪持續。
2010年野蠻遊戲繼續吞食土地,如中科四期、國光石化、後龍科技園區、南港202兵工廠,而水庫、電廠開發遍地開花,包括彰工電廠、東部水力發電計畫、大肚攔河堰、天花湖水庫、比麟水庫、平溪水庫,連美濃水庫都力圖復活。立法院更直接開國土利用之門接引貪婪掠奪,已通過產業創新條例、農村再生條例,接續有東部發展條例、離島建設條例、雲嘉農業特區發展條例,此外工廠管理輔導法、宗教團體法、森林法等隨時可能修法,讓不法、非法就地合法。島嶼之人好似立下毒誓,不到油盡燈枯、徹底崩壞毀滅絕不罷休。
唉,造災繼續,覺知無期。這本影像實錄真不該有序,因為它為災難寫序。
 

2012年5月5日 星期六

FORMOSA社會人格診斷書

台塑六輕旗下台化纖維、麥寮汽電二公司對莊秉潔老師提起訴訟(民事與刑事),環保署長接受媒體採訪時現形鼓譟,民事訴訟台北地方法院53日首次開庭。這件事,將是一場活生生的台灣社會人格大檢驗,攸關台灣社會的未來。
我稱莊秉潔老師是當代台灣社會真正的「人師」,源自於國光石化案審議過程,徹頭徹尾展現出學者應具的良知與社會人格,不厭其詳的一再用溫文、理智的言說,向社會闡明他的研究,這樣的學者,所述、所言、所行皆是師者範型,簡單的說,他的言、行與舉止皆是社會學習的榜樣。
在台灣以環保自居的環工學界中,相對於部分(或多或少?)長期甘心作為政府與開發者的禁臠,扮演為其擦屁股的角色,莊秉潔老師珍惜自己專業的社會價值,揭露企業為了最大的利益追求,將成本外部化,造成對環境與健康可能的衝擊。將研究所知告知社會大眾,是將所學回歸社會,而不是利用所學成就自己、成就開發者,這是作為一個學者的應然與該然,也是作為「知識份子」的天職。但這一切竟是台塑六輕對他提起訴訟的因由。
對於台塑六輕,本人身為「雲林縣六輕工業區環境保護監督委員會」委員,幾次會議即發現台塑六輕或許精於生產線的管理,但對於環安衛的管理卻是新手上路,缺乏全盤由上而下的完整管理體系,故對於會議中專家委員的質問,多不能實問實答,僅能提出片段、零星、破碎、發散的資料應付,本人在會中曾直言「台塑六輕身為台灣大企業,這樣的企業環安衛管理體制,是『非常』不專業的。坦白說,這對台灣社會而言,是非常恐怖的事。」簡單的說,企業對於自己重度殘缺的管理體制,不僅不願面對(或無法面對),甚至因為無知(根本不知道自己問題在哪裡)而對自己仍具有極度的信心,這不僅顛覆作為當代大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甚至已成為完全不知自己會出什麼亂子的巨獸。
53日下午340分,本人前往台北地方法院旁聽民事訴訟開庭,令我驚異與傻眼的是,原告當事人(台化纖維、麥寮汽電)與其律師竟一樣用片段、零星、破碎、發散的資訊作為訴訟的依據,完全未提供「全盤而完整」的證據,當法官要求提供,原告委任律師竟還說需要兩個月才能提出。企業告人與律師接案提告可以如此「輕而易舉」,令人嘆為觀止。不過,這與我參加幾次的「雲林縣六輕工業區環境保護監督委員會」的情況並無兩樣,台塑六輕對自己的污染物排放資訊從未說清楚過,原因可能包括監測不足或缺漏、無知的忽視或有意識的隱匿等,本人曾要求台塑提供其委託學者執行的專案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書(如陸域生態調查、海域生態生態調查、社會影響調查、白海豚調查等),供委員進一步檢核,但台塑以諸多理由拒絕。坦白說,這正是社會大眾(特別是雲林、彰化民眾)對台塑六輕不信任與恐慌的來源,因此,台塑六輕若真要搶救自己的名譽,應做的事不是告人,而是勇於面對自己。
紀錄片「企業人個診斷書(the Corporation)」以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疾病分類以及心理疾病診斷統計手冊診斷企業人格,其中有幾個重要指標:對他人感受無動於衷、無法維繫長久關係(傷害人體健康)、罔顧生物安全、無法產生罪惡感、無法遵守社會規範與法律、不誠實(為了利益一再說謊欺騙他人)等,受測主體若有這些特質,人格異常診斷的結果稱之「精神病」。台灣的企業都該接受診斷,台塑六輕更是。
如果這是一場戲,最最可笑荒誕的角色就是環保署長,這正是台灣俗話「別人吃麵,你在喊熱。」的經典表演。正面的看,可稱為失職、失責、失智,負面的說就叫「使壞」。環團、媒體甚至社會大眾切莫為此生氣,因為這只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現形」罷了,再次讓台灣社會看清環保署站在哪一邊。奈何,台灣環境的惡化,始終與人性的沈淪成正比。
事實上,這場訴訟案是一面鏡子,讓我們看見台灣社會僅存的讀書人或知識份子的良知與良心,也映照出什麼是失卻良知與良心。台塑六輕將自己視為不容挑戰的王國,並以訴訟恫嚇要脅社會噤聲,任何一個有社會人格的個人、媒體、組織與政府,都可能成為下一個被告。因此,這場訴訟不是莊秉潔老師的訴訟,而是台灣社會面對的訴訟,而法院與法官有機會為台灣社會留下真正可長可久的社會資產,而不是讓台灣徹底沈淪。

2012年1月12日 星期四

給我尊敬的中間選民之二

我知道很多朋友對選舉無奈、抱怨或不知所措,因為台灣失控的兩黨政治充斥醜惡的亂(爛)象,包括:
1. 比爛、比壞:只要拼命證明對方很爛,自己就可以當選。
2. 要脅:用兩岸、中共、經濟等來恐嚇人民,若不就會
3. 釋出眼前利益:請參考各政黨與候選人開出的支票。
4. 請你含恨、含淚投票:請參見選情新聞。
的確,這些爛象取代政見、取代希望,扭曲民主選舉的價值。
但是,我們還要繼續為兩黨比爛政治的溫床暖被嗎?我們真的還容許醜惡政客踐踏我們共同的未來嗎?
朋友,請為我們自己尋找出路,用不分區政黨票為台灣社會開一扇窗,突破兩黨醜惡政治,阻止藍綠爭鬥,避免爛象繼續發生,讓社會有機會踏上民主的常軌。
看穿了,其實台灣只有一個黨,姑且可稱做「資本黨」或「拼經濟黨」,真正的領導核心是比國家還大、大到不能倒的大企業,而現有藍、綠充其量只是派系爭鬥。這些人,只在乎盈滿私我荷包的金錢利益,以及掌握資源分配的政治權力,土地、環境、生態、農業、公義、世代等永世根基,有誰在乎?
如果有一個政黨,雖然他還很不像政黨,但他超越藍、綠顏色,懷抱藍、綠無可挑戰的價值,宣告環境生態與社會公義才是經濟發展的根本基業,堅持阻止國家不要明天的反生態、反經濟與不公義發展模式,戮力開創島嶼回到永續正道的契機,實踐你、我、世代與未來可長可久的終極價值。請告訴我,為何不投他一票。
你可以說我是在為綠黨拉票,我不否認。但事實是,我在為我們共同的未來拉票,也為更民主的台灣拉票。拜託,拜託。

給我尊敬的中間選民之一

兩黨政治,執政者做不好,理當下台,做得很爛,更應該下台。倘若執政者做得糟透了,還可以不用下台,顯然這個政黨吃定人民,說得更白話些,台灣人民,他們對你「吃夠夠」,而你被他們「吃死死」。
站在路上,眼前的公車車廂盡是候選人的臉,我仔細看,看氣色、看面相、也看格局,那將是台灣社會未來四年的政治態勢與風光。我特別注意執政黨廣告,因為台灣社會已被他們的絕對權力惡搞了四年。候選人都面帶笑容,手或握拳或高舉拇指。
看著這些人的笑容,我想到的卻盡是山林水土的淪亡、生界的哀嚎與人民的血淚,背脊一陣涼意,直覺笑意背後的猙獰與邪惡,冷冷的說:嘿,台灣人,你們就是被我們「吃死死」。
四年,從離島、東北角海岸、花東海岸到阿塱壹海岸;從中科三期、中科四期的環評集體使壞,到中興新村奉送給中科;從農村再生條例、產業創新條例、東部發展條例的通過,到國土計畫法、國土復育條例、海岸法、濕地法的不動如山。滾滾的貪婪涶沫,流遍山林、河海、城鎮、農鄉。四年,我眼中盡是流離的農民、失所的殘弱、惶惑的原民身影和眼神。
土地徵收條例修法是四年執政的的總收尾,昭告台灣社會:選前都可以這麼做了,選後還有什麼不可的、還有什麼做不到的。
朋友,我們都很努力的期待社會扭轉,此刻,我們更握著自己的選擇權站在路上。作為一個教育者與運動者,我懇請您,讓執政黨下台,回歸兩黨政治的常軌,這不是偉大的事,只是常軌罷了。

2011年7月1日 星期五

不義的國度

媒體朋友以「公民覺醒四月天」形容從台南東山永揚垃圾掩埋場、苗栗後龍科技園區、國光石化到廢核大遊行等公民行動在四月發酵的神奇力量。然而,五、六月天,台灣社會不僅回歸犧牲環境的常軌,甚且變本加厲,從中央到地方,持續為瀕危的命土、世代與眾生埋下災難惡因。馬總統說:「環保救國不是說著玩的。」唉,騙人騙到自己都相信,真的是大悲劇。
海岸法及溼地法不僅是馬英九總統在世界地球日的政治承諾,更是阻絕大型開發染指與破壞、維護海洋與濕地生態體系,並發揮在地明智利用、保障居民生計的社會價值宣示。但政府不僅未在立院本會期提出該二法,更在524由國民黨團杯葛阻止民間版濕地法草案排入立法。
同樣的,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內政部加速推動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法,以保障民眾權益。但政院版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在立院未見蹤影,而民間版亦在5月底遭程序委員會否決納入議程。能夠保障人民財產權、尊重農民工作權、作為不得已且不浮濫的徵地工具,離我們多麼遙遠,而圈地的、開發的、炒作的惡法猶在,制度性的殘暴讓民間如何安居樂業?
去年69凌晨苗栗縣府出動警力與怪手毀壞大埔農田,並引發農婦朱阿嬤飲藥棄世,凸顯徵收剷除的不僅是房屋、土地與作物,更是生命依歸的「家園」。817吳院長會見大埔農戶並達成二項結論,包括房屋、基地採原位置保留,以及集中劃設農用土地,依徵收前農地面積專案讓售,並由苗栗縣政府協助施設農水路系統,以利耕作。十個月後,不僅土地尚未點交,大埔自救會仍有四戶面臨拆屋徵地。這是行政院、內政部以及縣政府蹂躪生民的鬧劇,而遊戲的籌碼卻是大埔這群人的生命與財產。
在台北市這個超級過度發展的城市裡,任何僅存的、稍平坦的,甚至是重要的、敏感的土地,往往成為各方「搶地」的對象,所有拓殖者總宣稱會用溫柔的手法如綠地、濕地、生態工法、綠美化等來照護環境,且總因個案、面積、規模較小,讓環評輕忽影響不大而有條件通過。526大巨蛋環評粗魯的通過,610日中研院攻佔202兵工廠,為台北城預埋造災因子。
此外,圈地滅農行徑再起,集結產(土地投機炒作者)、官(新竹縣政府)、學(交通大學)的土地拓墾集團,漠視台灣都市發展的失控,以「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為名,圈定新竹六家高鐵站旁竹北與芎林447公頃農地,藉由造鎮炒作、哄抬、囤積、榨取土地利益,斷絕農業生產的多元價值。
613,立法院通過核四廠追加預算140億。這個社會,災難示現竟仍無動於衷,難不成真要當頭現前才有感覺?
人間五月到六月,拓墾集團大反撲、環境持續開發與破壞、人民權利不保、劫貧濟富難斷、造災因子深埋,一切倒行逆施的苦果不僅由當世弱勢負擔,更強迫未來世代承接。這真是個徹底不義的國度。但最最諷刺的是,519總統就職三週年記者會,以「主權、人權、環境權」為題發表演說,強調世代正義、人權、公義以及環境正義。原來,正義從不會來自政治人物的嘴,只能由一波波的行動追求、開創。公民,還要有更深的覺醒。
環境資訊電子報,2011/06/30

2011年4月21日 星期四

國土霸凌事件之國光石化案

國土計畫是一個國家基於對國土環境資源的調查、分析與瞭解後,對國土進行定位與分類,並做為國土資源使用的指導依據。因此,各區域土地可、不可做什麼及該、不該做什麼,皆有其適合的空間配置,區域計畫法第15條之21項第1款「於國土利用係屬適當而合理者」之規定,正是此意。但國光石化開發案是典型的政經合流的野蠻遊戲,完整的鯨吞國土保育地區與海洋資源地區,徹徹底底讓台灣的國土計畫倒行逆施。
依據國光石化可行性規劃報告暨開發計畫申請書所言,國光石化基地選址僅有二條件,其一是為節省(進口原油)運輸成本及產品輸出海外市場,故「區址以適合設港之濱海地區為考量範圍」。第二是考量建廠時程、土地取得與開發之經濟,故「濱海地區已浮現之浮覆地為唯一符合本計畫工業區設置條件之標的」。可見,國光石化案只考慮設廠之快、易與營運之效益,只有廠商需求、沒有國土供給的思考,簡言之,這不是選址,而是野蠻的「強要」。
國光石化「強要」什麼樣的地?依據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瞭解與定位沿海地區國土資源的最根本計畫),國光石化使用的土地是彰雲嘉沿海保護區中的一般保護區,為現階段國土計畫中的條件發展區,且一旦國土計畫法(草案)通過,即是國土計畫中的二級國土保育地區,不僅清楚揭示其「保育」的定位與功能,更應依法進行土地使用的管制,包括在景觀上不得挖取砂土,在生態上應維持原棲地自然狀態之進行及迴游路徑等。依此可知,國光石化案不僅是胡搞、惡搞國土,更極可能是國土計畫法(草案)一直躺在立法院不動的重要原因之一。
更邪惡的是,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自1980年代擬定後,基於思潮、認知以及國土環境的變遷,內政部於2005年完成第一次通盤檢討,並召開研討會及與縣市政府研商後,於20103月提報行政院核定,但迄今尚未核定,原因何在。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將富多樣性生態棲地的濁水溪口6580公頃陸域及海域土地(含大城濕地)由一般保護區提升為自然保護區。大城濕地一旦劃為自然保護區,即成為現行國土計畫的限制發展地區,以及未來國土計畫法(草案)通過後之一級國土保育地區,國光石化當然不得落腳。行政院為國光苦撐一年多不核定該通盤檢討計畫,真的是不可原諒。
基於上述,依據對國土環境資源的瞭解與定位,將彰化大城濕地廣大的潮間帶泥質灘地劃入國家重要濕地只是應然、該然罷了,但因國光石化的「強要」,以致2007年及2010年的濕地評選結果皆將大城濕地排除,這是反專業、反潮流的政治決定,這樣的政府真的悲哀得一塌糊塗。
國土霸凌莫此為甚,政府默不吭聲甚至默默配合,這樣的倒行逆施,讓國土徹底崩毀,卻命名為「國光」,並宣稱「環保救國」,真是當代社會最邪惡的諷喻。
對的地方在哪裡?主管國土管理的內政部應盡職的出來疾呼,依據國土環境資源的掌握以及環境容受力的考量,台灣國土不容許石化繼續無限的擴張。簡單的說,石化產業的爭議,早已不是經濟與環境如何取得平衡的問題,而是台灣究竟要朝永續發展或走向崩毀之途。
國光石化案不僅是不對的事,更選了不對的地方,根本不該送入環評審查,那是完全浪費國家與社會資源。有趣的是,如果環評做出「有條件通過」的結論,才是天大的笑話,也將讓社會看清這個霸凌集團的成員,到底是哪些人在出賣國土。
本文以「國土保護,國光止步」登於中國時報論壇,2011/04/20

2011年4月15日 星期五

請作伙來,守護農業、農村與農地價值:

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應駁回後龍科技園區之三

在丘陵與海岸之間,中港溪、後龍溪帶來雪山山脈后土,沖積出苗栗平原生產帶,這裡是後龍。苗栗縣農地資源空間規劃宣稱是「自然環境最佳的農作地區之一」,在全縣十八個鄉鎮當中,雜糧、蔬菜耕作面積與生產量第一名,水田面積第二名,農戶人口數與稻米生產量第三名。
在後龍的灣寶社區,世代安居一群素樸、善良、樂天、拼命的人。他們說,土地的價值是「情感」,他們的俗諺說「第一是田園,第二是某子」。這個所在,農委會撥款進行土地重劃、農水路改善,肯定他們的多元的生產與生活價值。這個所在,正是國家資源生產的敏感區,也是作物生產的高適宜地區,叫做「特定農業區」。
但是,這裡的父母官,說這個地方的土地不沃、產值很低,說要徵收土地數百公頃,說未來將開發為300億產值的「苗栗縣後龍科技園區」。
灣寶的居民說,他們的一切都是土地給予的,他們要保護土地,反對任何形式的開發。
414(星期四)上午九點半,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將進入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大會審查(第二案)。祈求天地眾神,亦懇請社會各界不泯的良心與良知,共同前來護持這片寶地。
請作伙來,肯定農業是國家的根系,農業生產是一切價值的根本,農村生活與文化是台灣重要的資產。
請作伙來,支持在地小農用心血生產作物,用感情照護土地,用行動堅持保衛農地與農業。
請作伙來,反對任何以成長、發展之名,蠶食鯨吞台灣農地的開發行為,反對「苗栗縣後龍科技園區」。
請作伙來,要求行政院應履行重視農村、農地價值的承諾,落實保護特定農業區、維護糧食安全、工業區避免重複開發等施政方針。要求農委會應基於農業主管機關的權責,保護高等則、高附加價值、高生產力的特定農業區。要求工業局應善盡工業區管理之責,勿機巧護航成為浪費土地資源的禍首。要求內政部應落實國土規劃之土地資源定位,阻止不適當、不合理的開發許可申請。
請大家作伙來,呼籲區域計畫委員會委員,為台灣土地、生民、世代、環境、生態發出一道正義的呼吼,駁回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扭轉長期被政、經力量扭曲的國土規劃與區域發展,讓台灣社會遠離隱晦、幽暗與躁動,讓善的力量可以傳頌。
環境資訊電子報,2011/04/14

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國土失控與濫用的撥亂反正:

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應駁回後龍科技園區之二

後龍科技園區既然是一個「不合理、不適當、沒必要」的開發案(見前文),但開發單位(縣府及其委託的顧問公司)以及經濟部工業局卻沆瀣一氣,提供許多錯誤、扭曲的資料,意圖誤導委員判斷與決策,略舉例如下:
其一,錯誤計算,將當地平均產值壓低至4.5萬元。以錯誤的計算方式(擴大分母之耕種面積)將產值壓低5.7倍。如依實際耕種面積計(扣除該年休耕、輪作等非實質農作使用的面積),農作土地之真實平均產值應為26萬元,明顯高於一般水稻區年產值21萬元,更遑論灣寶地區一再被漠視的高產值有機農業全未被納入計算。
其二,扭曲資訊,宣稱地主同意率75%。依據苗栗縣府歷經4個月的調查結果(截至2011310日前),同意與有條件同意的地主僅107人(且有條件同意之「條件」及條件同意之人數從未說明),佔全部地主(431人)不到25%。但苗栗縣府卻將回收問卷(僅142份)中之同意與有條件同意者(107份),曲解為地主同意率75%(107/142),完全未呈現其中289位地主(67%)拒絕作答之事實。
其三,失職失責,工業局放任浪費土地資源。對於苗栗縣工業區閒置問題,經濟部工業局代表在第二次專案小組時竟向與會委員說明「那些都是小面積不足1公頃,要超過5公頃10公頃的工業用地讓廠商得以進駐」,工業局之說法正好與事實相反。依苗栗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閒置工業用地資料(已在第二次專案小組確認為縣府招商使用資料)顯示,苗栗縣不僅已編定之工業用地大量閒置,且竹南鎮、頭份鎮、苗栗市之閒置工業用地,超過10公頃之土地編號皆超過50筆。顯然,工業局不僅搞不清楚狀況,未善盡工業區管理之責,更是背叛行政院施政方針,放任重複開發、浪費有限土地資源,這樣的盲目支持科技園區開發,早晚會讓行政院背黑鍋。
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不僅因錯誤、扭曲的資訊,讓審議過程充滿實質的不正義,更因從未依法提供相關審議文件而造成程序的不正義。依區域計畫法第15條之11項第2款規定「為開發利用,由申請人擬具開發計畫,檢同有關文件,報經各該區域計畫擬定機關許可後,辦理分區變更」,又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16-1條第2項明列所謂「有關文件」包括:三、土地清冊。五、土地及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六、相關主管機關或事業機構同意文件。
然該案審議三年多以來,園區總面積多次修正,卻從未曾提出任何土地清冊以供檢視。此外,苗栗縣政府更無法提出任何土地及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相對的,灣寶里居民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二次專案小組審查時,明確出示七成以上地主的「不同意」證明文件。最後,本案審議過程亦無有農業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之同意文件,更重要的是,農委會已於100128日函知(農企字第0990186286號函)內政部以「,本會未獲貴部所送申請人(苗栗縣政府)明確提出本案無可避免使用農地重劃土地之理由,以及影響與衝擊減至最低程度等之補正資料,故本會秉持維護優良農地立場,原則不同意本案之農業用地變更」。
基於程序與實質的不義,以及地主與農業主管機關的不同意,顯見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是一件國土濫用與失控的開發行為。然而,本案審議時間將近4年,其中苗栗縣府至少申請8次展延,後龍灣寶鄉親至少11度北上陳情。
每一年的過年,灣寶鄉親都期盼過個好年,但卻總是提心吊膽的年復一年。這樣的審議過程對他們無疑是最殘酷的蹂躪。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應該到此為止了。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理應依區域計畫法第15條之21項第5款「取得開發地區土地及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者」之規定,不許可開發並直接駁回該案。而終結這樣的開發案,也才是對國土失控濫用的撥亂反正,更是台灣社會肯定農鄉與農民的開始。
環境資訊電子報2011/04/13

2011年4月13日 星期三

不合理、不適當且沒必要:

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應駁回後龍科技園區之一

苗栗縣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自經濟部工業局961025(工地字第09600781610號)函送可行性規劃報告到內政部,徵求中央區域計畫主管機關同意開始,迄今已35個月。
期間,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201064)退回本案,並請苗栗縣政府就審查意見(限期6個月內)補充資料再提會討論。苗栗縣政府於100113日再度函送本案,並已於區域計畫委員會第三次專案小組會議(310日)經委員決議「諸多爭議苗栗縣政府無法正面回答,因此依上次會議結論,不再給苗栗縣政府補件機會,將本案直接送大會決定。」
檢視苗栗縣政府對第二次專案小組審查意見,大約有幾種回覆方式,包括避重就輕、答非所問、提供錯誤資料、置之不理等,而這也正是區域計畫委員幾度審理本案過程中,理性討論所面對的最大「困境」。苗栗縣政府根本無法(或者不願意)面對理性的提問,亦從未釐清所有問題,更對委員提出關於「合理性、必要性、適當性」之提問,完全沒有提出明確的分析、評估、說明與回答。
為何如此。原因很簡單,因為本案根本是「不對的事、也選了不對的地方、更是對社會、人文、農村價值有極為嚴重且不可回覆的衝擊」,理由如下:
第一,2010720日,行政院長吳敦義接見學者及農民代表後明白表示「未來規劃開發園區不要輕易動到農業區或者特定農業區,尤其是符合高等則、高附加價值、高生產力的特定農業區」、「我講要正面因應糧食危機問題,所以國家很多特定農業區不應該輕易移用」,而農委會主委陳武雄亦追隨其後對媒體說「吳院長指示特定農業區要優先保護」。試問,此一背離行政院的承諾與施政方針的開發案,有何合理性?
其二,苗栗縣府從未釐清選址有幾個基地(方案)、如何評選(過程)、替代方案等,僅列出4個指標(距高速公路、既成都市發展地區、限制發展地區、產業群聚),更未說明指標怎麼確定、透過什麼程序、適宜性分析怎麼進行等。此外,縣府亦從未提出財務計畫,卻可妄下斷言「財務結構並無問題」。簡言之,這是一個沒有選址、沒有適宜性分析的唯一基地,也是沒有財務評估的唯一方案,這樣一個不科學、非理性的荒唐開發案,合理性何在?
其三,依據「苗栗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之「閒置工業用地查詢結果」(第二次專案小組確認係縣府招商使用資料),苗栗縣內有大量「已開發並閒置」的工業用地,另有更多「未開發」的已編定工業用地,主要分佈在竹南、頭份以及苗栗市。大量工業用地閒置,工業局卻放任本案重複開發,浪費有限土地資源,必要性又何在?
其四,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的基地所在,是苗栗縣農地資源空間規劃所稱的「自然環境最佳的農作地區之一」,更是稻米及其他作物的高適宜地區。且灣寶地區歷經土壤改良、農地重劃以及灌溉農水路改善,成為「物理條件佳、生產力高」的優量農業區,主要生產西瓜、花生、甘薯以及水稻,並與主婦聯盟消費者基金會合作發展有機農業,2010年更開始種植小麥。簡單的說,此地係屬「宜農不宜工」且應完整保護的優良農地,而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乃是將工業擴散到完整的農業用地與特定農業區,完全不適當。
最後,第三次專案小組會議苗栗縣府提出新方案,園區總面積235.51公頃(原申請總面積362公頃,後經修改為334公頃),其中特定農業區103.6公頃(佔43.99%),屬私人土地82.06公頃(佔34.84%),不論新、舊方案,皆將大面積徵收私有土地並侵吞優良農地,殘害健康的農村、農民與農地,進而打擊農業經濟並危及農糧安全。這是台灣社會典型的高舉「土地徵收」大旗,卻長期蹂躪農鄉與農民的暴虐行為,更是不適當開發案的極致展現。
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根本違背政府的國土資源空間配置、農業與農地施政,乃至於工業發展方針。一個「不合理、不適當且沒必要」的開發案,只會讓國土徹底失控與濫用。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理應依區域計畫法第15條之21項第1款「於國土利用係屬適當而合理者」之規定,不許可開發並直接駁回該案。
環境資訊電子報,2011/04/12

2011年2月24日 星期四

以發展之名:區域性發展條例的危機

2010年立法院通過《產業創新條例》、《農村再生條例》後,粗糙的立法模式開始從中央政策蔓延至區域發展,《東部區域發展(或花東地區發展)條例》、《原住民族地區建設條例》、《雲嘉農業特區發展條例》等草案,以及《離島建設條例》的修法,一一就位,蓄勢闖關。這些區域性發展的條例有幾個共同的邏輯(舉《東部區域發展條例草案》為例):
1、以發展、建設為名,但對於發展的情境、內涵與狀況完全闕如。當一個區域發展的立法沒有方向、沒有目標,更遑論相關策略、方案與計畫的配合與配套,這樣的發展與建設無疑是最空洞的口號。如東部區域發條例國民黨版、王廷升版及民進黨版第一條。
2、土地使用管制大鬆綁。透過限期變更以及不受土地使用法令限制之條文,開國土計畫之門,讓已長期遭受政經權力挑戰的脆弱國土徹底開門甚至失控。如東部區域發條例國民黨版第八條、王廷升版第七條。
3、地方政府擴權。將都市與非都市土地使用變更審議權限下放地方政府(或原民會),架空中央主管機關權責,讓國土治理機制徹底崩解。如東部區域發條例國民黨版第八條、王廷升版第七條。
4、排除地權移轉(特別是公有土地)的法令限制。藉由法條排除土地法、國有財產法以及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之地權移轉限制,將大面積的公有土地獻給重大建設投資計畫。如東部區域發條例國民黨版第九條、王廷升版第八條。
5、圖利經濟資本力量。洞開的國土以及釋出的公有土地將流入誰的手中、成為誰的遊戲籌碼,是再清楚不過的事情,企業領導國家、財團挾持政府的劇情,將在各個區域輪替上演。如東部區域發條例國民黨版第九及十條、王廷升版第八及九條、民進黨版第七條。
6、瘋狂灑錢。區域性的發展既未釐清應解決哪些問題、如何解決,以及將達到什麼目標、如何達成,盲目編列大筆發展或建設基金,不僅浪費全民公帑,更是典型的政治買票行徑。如東部區域發條例國民黨版第十八條、王廷升版第十八條、民進黨版第六條。
再以《東部區域發展條例草案》為例,台灣社會與花東民眾必須正視條例的二大危機:
第一,地權危機。公有土地不僅是當代的公共資產,更具有土地儲備與土地保育意義而成為跨世代的未來資產,而政府僅是當代與世代公眾的土地權利與管理的代理人,特別是花東地區八成以上土地屬公有土地,且涉及原住民部落傳統領域,以及歷史因緣移居的各個族群。這個共同的「家」,一旦因條例讓代理人無能或濫權,將公有土地私有化、財團化與建設化,則不但讓公義淪喪,且必將製造花東更大的地權爭議。
第二,地用危機。國土計畫是依據對國土環境資源的理解以及定位,而將脆弱與重要的國土保育以及海岸資源地區嚴格限制並管制其發展,並在其他適宜區位依其承載量有條件的規範及管理使用的規模與程度。但是藉由條例瓦解國土使用的治理機制,任由財團與地方政府讓具有破壞力的「重大建設投資計畫」直接開啟保育與海岸地區利用之門,不僅將使花東自然與人文地景丕變,亦會使環境敏感地區之功能退化、劣化甚至喪失,並進一步製造國土災難。
如此的區域性發展條例,不僅凸顯政客缺乏法治觀念、淘空並出賣地方,以及不要明天的短視本質,更讓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國有財產局)面對國土遭到蠶食與鯨吞時的弱勢展露無遺。行政組織的失職、失責、失能乃至失智,無疑才是政府組織再造的根本所在。而這樣的區域性發展條例,只要再加上「桃竹苗」、「中彰投」、「北基宜」、「南高屏」等拼圖,就可以讓台灣國中有國。
環境資訊電子報,2011/02/23

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

蘇花改憑什麼通過?

「蘇花改」不應是蘇花公路災難下地方政治動員與中央政治決定的盲目選擇。花東「安全回家的路」是台灣社會共同的目標,但選擇要或不要蘇花改之前,必須根本的釐清幾件事:
第一,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必須在社會共同交通政策目標下(例如安全回家的路)列出所有可能方案(包海、陸、空運各種不同運輸工具),透過方案評估釐清其安全性與成本效益(包括外部成本),並讓社會大眾與花東民眾清楚各方案的評估結果、優缺點以及風險與相關配套措施,民眾才能掌握實質的選擇權。但蘇花改與蘇花高一樣,都是政府所提出的「唯一解」,為什麼?
其次,在台灣脆弱與破碎的敏感地體下,蘇花改經過的斷層、破碎帶以及不完整的地質狀況,歷來政府做過什麼調查與說明?在環境特質瞭解有限下,如何進行專業的環境影響評估?此外,花東地震的頻繁、風災後環境的退化或劣化以及氣候變遷的衝擊等諸多不確定因素,政府如何確保這一條挑戰蘇花海岸保護區(自然保護區與一般保護區)及國家公園(特別景觀區與一般管制區)等國土限制發展地區的蘇花改真的安全?
第三,花東區域發展願景與方向到底是自然發展、永續發展或者高強度的西部發展模式?過往蘇花高環評過程,交通部曾提出政策評估,認為自然發展情境不再增加新的交通建設,只要完成台鐵東線購車計畫即可,永續發展情境則應推動台鐵花東鐵路雙軌化及部分電氣化,而高強度發展情境,才有北宜直線鐵路或興建蘇花高。目前政府對花東發展定了什麼調?在此情境與方向下蘇花完整的交通運輸計畫與相關方案是什麼?蘇花改在完整計畫下扮演什麼角色與功能?
第四,蘇花路毀的原因是結構性的,老天的強降雨只是臨門一腳。但災難的源頭在於「開路」這件事,是向自然宣戰並徹底挑戰鬆脆地體,蘇花不管哪條路,本質皆然。土木工程界登報力挺蘇花改,正是恐怖造災行為背後人定勝天、向天搶地等認知的具體展現。台灣社會應思考的是,為什麼解決一條險路的方法是再開一次(或一條)路?究竟還要不要再向天、地、自然搶一次?後果是什麼?
以上問題,政府說清楚過嗎?全民明白、花東民眾瞭解了嗎?環境影響評估釐清了嗎?如果沒有,憑什麼有條件通過?
在媒體連日製造贊成與反對的對立下氣氛,政府隔山觀戰並將政治力揮向環評,行政院長透過媒體用各種明示、暗示手法凌駕專業破壞體制,甚至為即將召開(119)的環評大會祭出令旗:方向已定,不要再起波瀾。這是活生生的災難政治學,也是一場政治的災難,更將是台灣島嶼這病體下一場病痛與災難的開端。
順帶口水一提,吳揆口中的「蘇花改環評史上最嚴謹」,直可與香港考察土石流以及白海豚會轉彎並列當代政治笑話經典。但問題是,災難來時,誰來承擔、誰可承擔?依據經驗,只能歸罪天地不仁。
後記:本文於117完成並投報,但未獲刊登。蘇花改已於119有條件通過,本文原文呈現。
環境資訊電子報,2010/11/22

2010年9月22日 星期三

災難常態化的背後

凡那比颱風引發南台灣淹大水,「山崩、水漫、土石流,橋斷、路毀,家破、人亡,撤離、救災、重建,治山、治水」,這幾年來成了大家熟悉的劇情,每年都在上演。1990年紅葉災變揭開序曲,1996年賀伯及1997年瑞伯浩劫。1999年920大震鬆動潰爛地體,累聚更大災難能量,2000年象神、2001年桃芝與納莉、2004年敏督利、2005年龍王與瑪莎、2007年聖帕、2008年卡玫基與辛樂克外加薔蜜、2009年莫拉克南台灣全面上演。相同的劇本,不同時空由不同的人上演,且越演越頻、越烈、越悲。如此看中颱凡那比,空前驟雨6小時造成高高屏淹水,只是平地普遍級的島嶼大幸。
台灣社會災難常態化,病因在於「生態解體、國土危脆」。第一,地質、地形、地震等因素造就脆弱的先天地體本質(無機環境)。第二,文明開發的長期挑戰,百年來山林開拓,從伐木、開路、農業、遊憩,濫墾、濫伐、濫建系列蔓延開展,向天爭地、搶地,瓦解天然養育及防護維生生態系統(有機環境),摧毀自然的水文調節機制與水土保持功能。第三,921大震讓脆弱地體更加殘破、碎裂。第四,全球環境變遷下的M型極端氣象,使強颱出現機率愈來愈高,風速、雨量、路徑難捉摸。
簡單的說,台灣這個生命體先天體質不佳,且從來未善待自己,長期挑戰、惡耗自我,造成一身儡弱疲困,921大病一場,使得敏感、脆弱的體質殘破、衰敗加劇。更糟糕的是,這個生命體所處外在環境極其惡劣,隨時可能引發疫病風暴。
而我們的專業團隊(政府)從未正視「國土潰爛」的病態總根源,只能不斷的救災、勘災、慰問、救濟、補助,安撫民心,共同等待下一次颱風來訪;或者不停的修橋補路、工程復建,等待颱風檢驗蓋得夠不夠「勇」、可以撐多久;甚至永續治山、治水,工程加碼對垂危病體整型美容、圍堵拴塞,等待再一次檢驗人與天到底誰勝。
令人擔心的是在2010年,野蠻遊戲繼續吞食國土。如中科四期、國光石化、後龍科技園區、南港202兵工廠,而水庫、電廠開發遍地開花,包括彰工電廠、東部水力發電計畫、大肚攔河堰、天花湖水庫、比麟水庫、平溪水庫,連美濃水庫都力圖復活。立法院更直接敞開國土利用之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農村再生條例,且東部發展條例、離島建設條例、雲嘉農業特區發展條例等草案,以及工廠管理輔導法、宗教團體法、森林法等就地合法蠢蠢欲動。
正本清源但卻是整個社會永遠不面對的問題在於:第一,人性的貪婪伴隨無止境的發展成長,讓當代的欲求永無滿足,且早已透支未來世代生存所需。第二,缺乏具格局與遠見的政局,只有向財團發展靠攏的政黨,以及讓我們沒有共同未來的政客。第三,掌控國土環境資源供需以及空間配置的的國土規劃從未落實,任憑政經權力巨獸開門需索圈地。第四,重建山林水土保安、保命機制的國土復育從來原地踏步。
更嚴重的是,怪罪、找元凶的諉過心態,外加龐大災後重建利益的搶食,終於耗盡社會最後一絲餘力。最後曲終人散,彷若船過水無痕,什麼都沒發生過,這樣的社會只能等待下一場災難。
風災是一面照鏡,投射出治山治水的無知、當局所謂「環保救國」的空洞,以及貪婪踐踏國土、蹂躪環境的世代共業。或崩或淹,只是國土失控下山林水土重尋安定的自然而然。這個社會最需要的是,對土地、世代與生界的懺悔與贖罪。
中時論壇,2010/09/21

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

集體使壞的年代

台灣環境的壞,始終與政府的使壞(惡劣)成正比,今日國土危脆、生態解體、旱澇水患、地土震崩,實在是因為這個政府機器壞透了。而「中科三期七星農場案」一路發展至今,更是讓台灣社會見證整個政府機器集體使壞。
2006630,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在5位從未參與專案小組的官方代表出席投票下,以11票(有條件通過)對8票(二階段環評)有條件通過環評。與其說是通過,倒不如說是政治決定,投票部隊現身,於是就這麼決定了。這的確是民進黨該勇於面對的現實。
其後,6位后里農民代表,以環評過程對選址、水資源分配、水污染(廢水)、空氣污染、毒性化學物質、健康風險、文化遺址等皆未釐清,以及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等理由,提出行政訴訟。20081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確有對國民健康及安全造成不利影響之虞」、「裁量濫用之違法」以及「錯誤之事實認定或錯誤之資訊之違法」等理由判決「將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予撤銷」。
當時,中科三期七星農場基地僅止於整地與基礎設施佈置階段,是全案設置停損點並回歸環評重新詳細釐清的最佳時機。原以為司法的正義守住了環境保護與人民健康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誰知,台灣環境保護的土石亂流自此一路狂瀉。國民黨重新執政,環保署提出上訴,而國科會中科管理局也藉此上訴期間積極展開園區建設工程。「壞」自此蔓延開來。
2010123,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保署之上訴駁回,維持高等行政法院「原處分撤銷」之判決。然環保署耗盡行政資源與人力,扮演法官自我詮釋法院判決「不需停工」,並與法律學者、工程學者、律師團體、環保團體、媒體記者打筆仗,且在各平面媒體刊登廣告控訴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無效用、無意義、破壞現行環評體制」。此舉,無異是向台灣社會宣告法律、工程、環境之死,我(環保署)就是神。而中科三期七星農場基地,不僅從未停工,且自此日夜趕工。
2010730,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對中科管理局的「立即停止執行」,並裁定對環保署的假處分,應於收到裁定文七日內,逕命國科會中科管理局「在中科三期七星基地重新通過環評審查前,停止實施開發行為」。奈何,政府進一步展現「集體使壞」的本領,先由環保署長直嗆「後果法院自行負責」,再由國科會表示「裁定不及於第三人」、「停工不停產」、「抗告成功機率高」等,緊接行政院長提出「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才是憲政危機」,最後由總統出面背書,強將企業利益假作公共利益。
事實上,行政院長若真在乎「信賴保護原則」,就應立即嚴懲長期讓善意第三人誤信的環保署長與國科會中科管理局長,並請廠商依法申請國賠,也相信一旦攤在陽光下徹底檢驗,所謂信賴、善意等高貴而虛假的藉口都將被一一搓破。
為了讓暫時停止的開發行為繼續復工,環保署積極、迅速的將資料不完整且專家會議「無法接受」的健康風險評估,提送環評專案小組(825),並於831將寫好的劇本送進環評大會,劇情大致如下:
場外警力佈陣外加拒馬阻擋,擋住被雨淋得一塌糊塗的民眾。場內讓民眾發言,時間長短不重要,發言內容不重要,重要的是說完了這些人自然要離場。接著,委員失聲,學者專家委員出席9人,僅一人發言,其餘沈默,樂當跑龍套的臨時演員。而負責說明與回答者除中科管理局外,還有會議主席(環保署長)以及專案小組召集人遠從美國透過SKYPE協助開發單位解釋。最後,共識議決(未投票)「有條件通過」並將「已無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無須依環評法第8條進行第二階段環評」列入結論。
唉,原來人心與人性的沈淪是沒有底限的,吳敦義院長所指清除烏雲並撕開符咒的巫師終於現身,這個政府的集體使壞真的看不到黑暗深處,讓台灣國土環境的瓦解、社會公平正義的淪喪、全民(特別是后里居民)健康與安全的風險,全面失守,完全「沒有問題」、「不是問題」。
表面上我們看到環境保護署用盡心計自我踐踏,反倒必須由法院來保護環評制度與尊嚴。但問題的根本在於,這個政府機器領導無方、治國無略,任由大財團統領國家而自甘淪為其清道夫,為其提供最最徹底的支援、服務與協助,更且耗盡心力守護其圈地建立的王國,故迅速的以行政權集體使壞,操弄專業、漠視環境、破壞公益、踐踏司法、摧毀憲政。這已不是三流國家的作為,而是集團式的戮力「搞垮」國家,讓台灣徹底的「不成國」。
醒醒吧人民,政治力量與經濟力量合流,操控台灣社會,善的力量不彰,邪惡就無所不能。
環境資訊電子報,2010/09/08

2010年8月7日 星期六

災難永續

這是一齣戲,劇情是「山崩、水漫、土石流,橋斷、路毀,家破、人亡,救災、重建,治山、治水」。1990年代啟幕,不同時空,越演越頻、越烈且越悲。2009年南台灣全面上演,台灣島下半身癱瘓。別忘了(事實上大抵都忘了),戲是全台普遍級,災難才是台灣社會唯一的真永續,而你、我皆是劇中人。
病因在於「生態解體、國土危脆」。百年來向天搶地,瓦解維生生態系統保水、保土、保命的功能,留下殘破、脆弱的地體本質。短世拼搏,拼出國在山河破的反生態、社會成本狂耗的不經濟以及威脅社會邊緣弱勢的不公不義。故崩與毀,僅是命土重尋安定的開端,而這個世代(與接下幾世代)只能力圖災而無難,如果還想有未來,請從現在開始對土地、世代、生界懺悔與贖罪。
奈何,災變仍掃除不掉病態總根源,掠奪持續。
2010年野蠻遊戲繼續吞食土地,如中科四期、國光石化、後龍科技園區、南港202兵工廠,而水庫、電廠開發遍地開花,包括彰工電廠、東部水力發電計畫、大肚攔河堰、天花湖水庫、比麟水庫、平溪水庫,連美濃水庫都力圖復活。立法院更直接開國土利用之門接引貪婪掠奪,已通過產業創新條例、農村再生條例,接續有東部發展條例、離島建設條例、雲嘉農業特區發展條例,此外工廠管理輔導法、宗教團體法、森林法等隨時可能修法,讓不法、非法就地合法。島嶼之人好似立下毒誓,不到油盡燈枯、徹底崩壞毀滅絕不罷休。
唉,造災繼續,覺知無期。這本影像實錄真不該有序,因為它為災難寫序。

《八八過後.莫拉克風災影像實錄》序文,2010/08/06

2010年5月25日 星期二

哪門子的「環保救國」

亡國之途
2009年莫拉克風災後,筆者於立法院公聽會中指出,台灣社會災難已是一齣戲,同樣的劇本,在不同時空由不同的人上演,而愈演愈悲哀,簡單的說,台灣的災難已常態化,且顯現三大病兆(現象):
第一,國在山河破。山崩、水患、土石流一再昭告,台灣山林國土的崩解以及水土環境的失衡,顯然這座島嶼正走在「反環境、反生態」的道路。
第二,社會成本惡耗。大量資源投注救災、救濟、補助,大筆資金不斷投入修橋造路、工程復建、治山治水,反覆工程加碼、水泥療傷、阻擋土石、疏浚清淤,重新製造(或累積)更大的災難能量,正是典型的「不經濟、反經濟」。
第三,社會弱勢遭受威脅。河川水系上游及下游的社會弱勢(原住民、農民、漁民)成為主要受害者,並且經由災難將他們推向更邊緣,這樣的社會顯然「不公不義」。
但最恐怖的是,在災難常態化的三大病兆下,重大開發仍一再上演吞噬土地的野蠻遊戲。政經巨獸不永不滿足的吃,例如中科四期、國光石化、後龍科技園區、南港202兵工廠、台北市保護區變更(環境議題「大發生」中,請參見環境新聞)。不只有吃還得喝,故水庫開發遍地開花,大肚攔河堰、天花湖水庫、比麟水庫、平溪水庫,連美濃水庫都有復活的跡象。巨獸吃喝之間,多少的國有(全民所有)土地被典當,多少的私人家園被徵收瓦解,編織出多少失所、流離的人間悲劇。別忘了吃喝之後一定要排要拉,所有的排放進入天空、水系與土地,最後透過呼吸、飲水、糧食累積加乘回到台灣人身上,造就「不健康、反健康」的國度。
我們生存在一個長期淘空土地資源、水資源的國家,生活在一個不停剝奪全民資本用以滿足大企業財團私囊,且將弱勢推向絕境來成就強勢的國家,更糟糕的是,這樣的戲碼越演越烈。當一個國家社會走向摧毀環境、反經濟、不公義、不健康之途,就如同一隻生吞自己尾巴的蛇,正邁向沒有明天的亡國之途。一個瓦解土地基底、摧殘環境根系、完全背離永續的國家,社會何以長遠?經濟何以維繫?明天會在那裡?
2008年總統候選人馬英九提出「健康、永續、顧台灣」的競選口號(宣稱是環保政策),在當選2年後,國家持續邁向盲目發展、沒有明天的亡國之途,又提出「環保救國」的論調,坦白說,令人哭笑不得,只能說馬政權有創意的文字化妝師,但也真的太蔑視台灣人民的公民素養。因為口號僅能用來餵養選民,沒法救國更可能加速滅國。
庸醫無能治病
災難常態化,病因何在?
答案是內憂外患交纏。第一,地質、地形、地震、颱風等因素造就脆弱的先天地體本質(無機環境)。第二,文明開發的長期挑戰,百年來山林開拓,從伐木、開路、農業、遊憩,濫墾、濫伐、濫建一系列蔓延開展,向天爭地、搶地,瓦解天然養育及防護的維生生態系統(有機環境),摧毀自然的水文調節機制與水土保持功能。第三,921大震讓脆弱地體更加殘破、碎裂。第四,全球環境變遷的氣候極端化。
簡單的說,台灣這個生命體先天體質不佳,且從來未善待自己,長期挑戰、惡耗自我,造成一身儡弱疲困,921大病一場,使得敏感、脆弱的體質殘破、衰敗加劇,更糟糕的是,這個生命體所處外在環境極其惡劣,隨時可能引發疫病風暴。
庸醫不能治病,庸才無法救國。我們看到的專業醫療團隊(政府)從未正視「國土潰爛」的病態總根源,卻不斷強行對這個垂危病體施加整型美容、圍堵拴塞(請參見所有治山、治水計畫),最最邪惡者莫非醫者正是魔鬼化身,日夜掠奪、侵吞病體,不到油盡燈枯誓不罷休。
檢驗馬總統打造未來黃金十年所揭示的六大主張,「環保救國」之目標竟僅提及「綠能打造低碳家園」,顯見根本不瞭解台灣病態,或根本就是病態之一,所以僅見極端氣候,無視整體問題。而因目標不清,當然看不到具體策略、方案之施政。「環保救國」無疑是最空洞的口號。
進一步檢驗馬政權,對土地救贖、未來世代避災的國土復育到底在哪裡?長期被挑戰而無法落實的國土計畫如何執行?濫開國土之門的野蠻遊戲繼續上演,立個個國土計畫法又能奈何?「產業創新條例」是餵養巨獸、國土浩劫的大延續,卻正是馬政府的大政績?中科四期二林園區位於台灣中部農業生產區的核心地帶,也是水資源匱乏以及地層下陷地區,為何完全背叛國土規劃體制,讓所有計畫繳械、成為笑話?可怕的是,這樣的事現在仍持續發生(如國光石化、後龍科技園區),未來也將永續發生?而環境污染事件(如仁武工業區)系列蔓延擴展?請問,這是哪門子的「環保救國論」。
全民檢驗
奉勸藍、綠選民,不論是否投馬總統一票者,皆應徹底檢驗「環保救國」承諾。具體作法可由全台各地環保團體羅列所有正在發生的指標性議題,由全民共同檢驗國家機器由上到下是否突破或改變下列。
1.價值認知的改變。舉例而言,422地球日馬總統與幾個環保團體會面時,不可思議的開場即說:「台灣天然資源有限,天然災害頻仍,不解台灣是寶島之說」,而對於國光石化等高污染、高排碳的開發,亦表示在經濟不好的情況下,台塑、台電、中油、台泥等重大投資案對擴大內需有幫助,無法做到完全不排碳,更表明國光石化是擴大內需不得不做的建設。這樣的價值認知,擺明讓巨獸繼續糟蹋國土,還能談什麼環保救國?
2.是否繼續踐踏國土、環境,蹂躪生命家園與健康。國光石化案將摧毀海洋資源地區及國際級重要濕地,後龍科技園區要殘害國家農業資源生產的敏感區,也是作物生產的高適宜「特定農業區」,南港202兵工廠因軍事管制漸次回復的生態系統仍然面對強勢的唯用心態。環保真是馬吳政府一個遙遠的夢。
3.是否友善對待救國伙伴--環保團體與民眾。環保團體與抗爭民眾一直被政府視為開發、建設與發展的絆腳石,故往往難以獲得友善的對待。議題審議過程中多少環團被阻絕在外,不能攝影、不得錄音、三分鐘講清楚說明白,此外,有多少資訊見不得陽光,故意講不清楚或以機密為由甘脆不講。如果實踐環保的個人與團體被政府當作敵人,環保救國論還真是大諷刺。
4.是否自甘淪為開發巨獸的清道夫。長久以來,台灣政府做為大企業、大財團的支持者與協助者,為他們釋放利多、掃除障礙並解決問題,例如土地的取得、規劃與審議、租金的減免、公共設施的配設、稅賦的調整、水力與電力供應、污染的處理、環保團體的阻礙。真要環保救國,我們就必須期待看見政府基於國土大計,大聲向企業財團說不,並將不當的開發案(而非守護環境者)阻擋於門外。
台灣社會談永續20多年,全民朗朗上口,但整體社會實踐完全背離永續,使得永續的「討論」可以永續。「環保救國論」是不是另一個甜美的糖衣、時尚的皮草、高明的化妝術,用來妝點當代人類文明從未跳脫與變革的「發展價值」,不需2年即可驗證是一場虛假的騙局。
環境資訊電子報,2010/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