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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7日 星期四

雲淡風清中科四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開發案爭議三年多來(2009年起),不管耗費多少爭辯時間,結果總是國科會(中科管理局)輕而易舉的勝出,從要地到搶水,從友達來到不來,從光電、半導體變更為精密機械,這一切似乎是雲淡風清,但是對於土地、環境、居民與生命而言,卻是不可回復的步伐。
201324日環評大會(229次會議)審查變更中科四期原環評結論,表面上8小時表達意見、充分討論,事實是結論依然輕而易舉的改變了。
這個開發案的根本問題在於「選了不對的地方」,既缺水又地層下陷,更是農業生產的敏感地帶,完全與國土計畫相違背,這樣不合理、不適當的開發許可當然會被法院撤銷[1]
源頭出錯,往下走就一路出問題,特別是對農業生產環境的衝擊,既要搶用農業用水,更要排放產業廢水。而環評倘若只能做為環境保護末端的擦屁股工具,可想見一旦源頭吃了瀉藥,末端永遠擦不完也擦不乾淨。
20091110日公告的環評審查結論,廢水有三個排放方案(濁水溪、舊濁水溪、海洋放流),且都屬環境可接受風險,也就是環評通過時廢水到底排哪裡並不確知,而是日後交由開發者決定,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作法。但是3年後的環評,竟仍不需確定排到什麼地點,而只是將海洋放流方案刪除,留下濁水溪與舊濁水溪方案,由開發單位自行決定。
此外,20091110公告的環評審查結論:「放流水排放專管施設完成後,始得同意進駐廠商營運」開門了,變更為有條件同意先行營運[2]。這個決議將會造成營運的既成事實,極可能讓開發許可的行政訴訟重演中科三期的「信賴保護」荒謬劇。亦即未來內政部對行政法院判決所提的上訴一旦敗訴,國科會即可表示「裁定不及於第三人」、「停工不停產」,內政部亦可學習環保署直嗆「後果法院自行負責」,緊接著由行政院長表達「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是憲政危機」,並由總統出面背書,強將企業利益假作公共利益。這是2010730,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對中科三期「立即停止執行」後國家機器的本能反應,而今環評開門繼續製造問題。
中科四期一路錯到底,錯得雲淡風清、輕而易舉。心底一直有個疑,友達來與不來這一場騙局,為何從不曾有人負責?或者社會認可來也好、不來也好,回不去、不可回復了更好?一想到24日環保署門前的記者會,來自地方的議員甚至居民說出不反對中科四期,而是反對排放濁水溪之語,其實已道盡了一切。
為什麼只有科學園區的發展才叫做發展?為什麼政府永遠只給地方一個選項?為什麼台灣社會自取滅亡的路可以走得這麼雲淡風清?


[1]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20121011日判決撤銷。
[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第229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及變更審查結論」討論案決議附表一(六):進駐廠商產生廢(污)水如符合環評承諾及生活污水符合建築物生活污水回收再利用建議水質,且全數於園區內回收使用,不排放於地面承受水體時,開發單位得同意其營運;其未採全回收再利用時,應於放流水排放專管施設完成後,始得同意進駐廠商營運。

2012年11月1日 星期四

中科四期,無止盡的使壞

2006年中科三期(七星農場)環評時,國科會科學園區作業基金負債已達631億,而作業基金財務計畫設定之自償率目標為75%。為達到目標,中科管理局(時為籌備處)不得不以「高成長」作為園區發展的假設情況,並且以不合理的參數值(如地價調整、廠商年營業額等),創造出一個完全無風險思考,更不符安全財務結構的財務計畫。表面上讓自償率達到78%(漂亮數字),但事實上,其財務評估的淨現值為-51.49億,亦即確定在評估期內(民國134年)無法回收[1]
這樣的財務計畫早已清楚說明,中科三期的開發注定是國家拿納稅人的錢,永續補貼特定財團的「賠錢貨」。
2009年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環評及開發許可審查時,面板業已不僅榮景不再,甚且日漸西山,但政治決定凌駕專業,且國家機器蠻幹而通過[2]。當時國科會科學園區作業基金負債已超過1000億,國科會副主委陳力俊直言「每年光支付利息就高達20多億元」[3]。而作業基金財務計畫設定之自償率,則由75%調整為62-64[4]。此外,社會上甚少注意的是,政府為友達光電興闢低租金園區的同時,2004-2011年間友達向銀行團的聯貸已超過2500億。
這個「賠錢貨」賠得可是徹徹底底,但台灣社會仍然不痛不養、不知不覺。
從中科三期(七星農場)到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顯然台灣科學園區的發展已是邪魔歪道。先由中央與地方政客政治決定一切,再藉由官僚行政扭曲專業而達到目標(環評、土地使用變更),並大玩劫貧濟富[5]、劫全民濟特權[6]的遊戲;最後,回到地方的政治分肥,從園區興建的公共工程,以及進一步的(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圈地炒作,到相關的水、電、交通等工程建設,這些大餅不僅是鞏固地方勢力的酬庸,更是地方派系爭食的供品,直見台灣社會的惡(餓)鬼道。中科四期友達不設廠、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開發許可,國科會卻仍執意繼續推動,真正的關鍵在此,其餘的說詞都是放屁。
面對這樣一個慷全民之慨的錯誤、失敗開發案,國科會副主委賀陳弘還大言不慚:「有投資就有借貸財務仍相對穩健。」[7]真是滿嘴鬼話。依據民國98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對國科會的重要審核意見有「(七)科學工業區管理局作業基金債務餘額逐年增加,基金財務狀況未臻穩定」、「(八)基金營運與風險控管結果趨於惡化,綜合風險居高不下,有待檢討改善」。而國科會主委朱敬一更只能說「不要談過去,好好解決問題」、「走到一半的計畫無法停下,只能依法行政」、「政府施政有延續性,開發不會停止」[8]。唉,可否懇請媒體朋友追問這位經濟學家:
1.宣稱每年創造高產值的園區,為何作業基金會成為「債務快速累積、付息能力轉弱」的錢坑?又,究竟要累積多少負債國科會才肯罷手?
2.以現在的作法,隨意找個產業(精密機械)、隨便找幾個業者,就可稱為轉型而繼續開發嗎?國科會開發的到底是科學園區還是工業區?
3.政策的確有延續性,但錯誤且失敗的政策還要延續,就是顢頇。政策的執行更需要追蹤、評估與檢討,中科四期政策可曾全面而徹底的檢討?國科會知道問題的「根本原因」在哪裡嗎?而政策失敗造成諸多問題,誰應負起行政責任?
中科四期真的是面照妖鏡,照見國家暴力,權力者先以高貴而虛假藉口浮濫圈地、強佔田產、驅離安居的人民,再以轉型為名讓各種製造業進駐園區;也照見利益臍帶,仔細看哪些人一再要求本案不能停止,一切就現形。奈何的是,照妖鏡最後照見「轉型成功」,但是很抱歉,不是科學園區,而是學者快速且徹底的「轉型」為政客。



[1] 詳見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2006)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籌設計畫書(定稿本)。
[2] 參見環境報導部落格「環保署中科獻身」記及命土悲歌部落格「中科四期一路錯到底」http://shuchuan7.blogspot.tw/2009/10/blog-post_14.html
http://banbrother.blogspot.tw/2012/06/blog-post.html
[3] 參見經濟日報2008/12/18(記者李立達/台北報導)。
[4] 2012年友達確定不設廠,國科會宣布園區轉型,自償率更降為50.12%。
[5] 中科三期徵收謝龍雄先生的果園以及中科四期徵收相思寮。
[6] 作業基金負債以國庫撥補(約13%)及發行公債(約87%)解決。
[7] 2012/10/29聯合晚報。
[8] 同註7

2012年10月22日 星期一

The science park affair is shabby and a fraud

On Oct. 11, the Taipei High Administrative Court revoked the permit for the Central Taiwan Science Park’s (CTSP) fourth-phase development project in Changhua County’s Erlin Township (二林). It is well worth investigating how the permit came to be issued in the first place.
The first factor to consider is the choice of location. The site proposed for the park’s fourth phase covers more than 600 hectares in the heart of central Taiwan’s most important farming region. The area is short of water and suffers from subsidence. Picking this location runs completely contrary to Taiwan’s national land-use system.
The National Science Council got round this fact by sleight of hand. It excluded, or minimized the weighting of, important selection criteria such as the master plan, water supply and construction limits, when converting them into selection indices. In contrast, it gave heavy weighting to construction potential, construction procedure and overall assessment (which combined to be 71.25 percent of the total score). That is how Erlin was chosen.
The second factor is that th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s 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Agency arranged for the ad-hoc case group of the ministry’s Regional Planning Committee to hold eight meetings over four months in 2009 — an average of one meeting every two weeks. From the CTSP’s third-phase development on the Houli Farm (后里) and its proposed expansion on the Cising Farm (七星) to the fourth-phase development project, the CTSP Administration regularly assured committee members that there would be no further development, yet repeatedly submitted new development proposals for the committee’s approval. Some committee members felt that they were being taken for a ride.

A meeting was then held on Nov. 12, 2009 — excluding members of the public and civic groups — where the project was approved. There were 11 votes in favor, including two people who only gave conditional support. The nine who supported the development plan unconditionally were official government delegates sent to vote the government’s way. The five remaining committee members who voted against the development plan were all experts and academics.
From the choice of location through to the granting of the construction permit, the CTSP’s fourth-phase development plan demonstrates how experts go along with government, how science acts at the behest of politics and how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surrender their authority.
This shabby fraud has turned experts and officials into political tools, and has made a joke of the nation’s entire land-use plan. It has led to scandals such as the CTSP’s attempt to divert water from farms in Sijhou Township (溪州), the release of industrial waste water into the Jhuoshui River (濁水溪) and the expropriation of farmland in Siangsihliao (相思寮). The whole thing has got completely out of hand.
Seen in this light, the recent court verdict simply seeks to put the national land-use plan,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and the system of review by experts back on track, and to help the public understand that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an only be achieved i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science parks comply with national land-use regulations.
The verdict is also a test of whether those in control of state machinery, having used their influence to undermine the administrative system, will now try to undermine the judiciary as well. The interior ministry is of course entitled to appeal the verdict, but to do so would be further proof that it is no more than a toothless political tool that is beyond hope of redemption.

Translated by Julian Clegg, Taipei Times, 2012/10/22

2012年10月17日 星期三

中科四期案是面照妖鏡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許可,讓我們仔細檢視這張開發許可是怎麼發下來的。
首先是選址,中科四期吞食的六百多公頃土地,恰恰位於台灣中部重要農業生產區的核心地帶,更是位在水資源匱乏以及地層下陷地區,與國土計畫體制的定位完全相違背。但國科會藉由「中科四期擴建需求及遴選作業說明」將重要選址條件(如上位計畫、水源供應與發展限制)在轉換成評選指標與權重的過程中,被排除或成為不重要,並讓開發潛力(22.08%)、開發執行(29.17%)、綜合評分(20%)等,變成真正重要的指標(佔總評量權重的71.25%),因此可以選上二林園區。
其次,在內政部(營建署)積極配合下,於2009414~630日間連續召開8次區域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會議(平均2週開會一次),其間有委員認為從中科三期后里農場到七星農場,再到中科四期開發,中科管理局皆對委員明言不會再有園區開發,卻又一再送審新開發,明顯欺騙區委會委員。另外,本案在20091112以召開延續會議之名,排除民眾與團體參與會議,投票通過本案,投票結果為11票支持開發(包括2票有條件支持),其中完全支持本案開發者9票皆為政府官方代表(投票部隊),而5票反對開發者皆為專家學者委員。
中科四期從選址到開發許可的取得,讓我們看到政治決定與專業臣服、科學為政治服務、行政體制自廢武功。這場醜惡的騙局,讓專業官僚成為政治工具,也讓整個國土計畫淪為笑話,更進而造成溪州搶水、濁水溪排廢水、相思寮徵收等問題,真可謂「全面失控」。
如此看司法的判決,只是要讓敗壞的國土計畫、官僚行政、專業審議體制回歸常軌,讓社會明白經濟發展、園區開發必須符合國土規範才是永續社會運作的正途。但是,此一判決更是在檢驗國家機器的掌控者,在以政治力量敗壞行政體制後,是否進一步破壞司法體制。面對判決,內政部當然可以依法上訴,但上訴正是自甘淪為政治工具、繼續自我閹割的展現,這樣的官僚體制,真的徹底沒救了。

 
本文刊登於2012/10/17蘋果論壇

2012年10月12日 星期五

中科四期,這件事與這些人

2009年,「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計畫與細部計畫案」為通過土地使用變更並取得開發許可,在內政部營建署積極配合辦理下,於414~630日間連續召開8次區域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會議(平均2週開會一次),並於115日召開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265次審查會,會中以部分陳情民眾與相關團體不願意離席,致無法進行實質內容討論,主席爰宣布散會,另擇日再進行本次會議未完成之討論程序」為由,於隔週(1112日)再度召開延續會議,在排除民眾與團體參與會議下投票通過本案。
投票結果為11票支持開發(包括有條件支持),其中完全支持本案開發者9票皆為政府官方代表(機關委員),而5票反對開發者皆為專家學者委員。這叫做政治決定,也可稱做政府無敵。但重要的是,這是中科四期取得開發許可、葬送二林基地、毀滅相思寮、甚至溪州向農奪水的開端。而這一幕,見證農委會拋棄農民與農地、營建署與地政司背叛土地、環保署棄守環境,整個文官體制徹底淪為服務政客的工具,此外,更見證知識界哪些人扮演社會良心堅持到底,哪些人又對政客妥協、讓步。
這件事中的以下這些人,理當為歷史、社會、世代、土地、環境負責,歷史不能遺漏,世代子孫應該評斷,而我們更不能忘記:
會議由內政部政務次長簡太郎(區委會副主委)代理主持。
支持本案開發之政府機關委員(投票部隊)總計九人有王如碧(財政部國有財產局)、高惠雪(經濟部工業局)、黃德治(交通部)、廖安定(農委會)、蔡玲儀(環保署)、黃萬翔(經建會)、羅光宗(內政部地政司),以上皆是派代表(非本人)前往與會投票,另葉世文(內政部營建署)、許文龍(內政部營建署),則親自與會並投票支持。
有條件支持本案開發之專家學者委員(二名)有張四立、簡連貴。
反對本開發案之專家學者委員(五名)有王珍玲、詹順貴、蕭再安、顏愛靜、張靜貞。
會議先行離席(未投票)委員有林靜娟(林教授投反對票,但因上課需先離席,遂以委託書委託顏愛靜老師代投反對票,會議主席簡太郎認為此不合規定,故未將其反對票計入)、林佳瑩、翁文德(內政部主任秘書)等三名。
未參加會議之專家學者委員有周天穎、黃聲遠、李錫堤、吳綱立、江彥霆、陸曉筠等六人。
未參加會議之機關委員有江怡樺(內政部長、區委會主任委員)、林慈玲(內政部常務次長)、季元俊(國防部)。

2012年6月5日 星期二

中科四期 一路錯到底

2008年總統參選人馬英九競選政見「愛台十二建設」中提出「設立中部科學園區彰化基地」,同年在國科會進行遴選作業前即由平面媒體報導確定二林基地中選。更令人驚訝的是,二林園區的百多公頃土地,恰恰位於台灣中部重要農業生產區的核心地帶,更是位在水資源匱乏以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
國科會宣稱是經由委員會及嚴謹的遴選作業選出該基地,但事實上是國科會精心設計,藉由評選指標將許多重要條件(嚴重地層下陷區、經辦竣農地重劃之特定農業區)排除,再透過權重的賦予讓重要的指標(如國土計畫、區域計畫等上位計畫)變成不重要,而真正重要的指標是開發潛力(22.08%)與開發執行(29.17%),外加綜合評分(20%),佔總評量權重的71.25可見中科四期的選址是政治決定,遴選作業根本是虛晃一招,而國科會濫用科學、操控專家,讓整個國土計畫體制徹底成為「笑話」。
這樣的開發計畫並不符合區域計畫法十五條之二「於國土利用係屬適當而合理者」,但在內政部(營建署)積極配合下,讓中科四期通過土地使用變更並取得開發許可。20094 ~6月間內政部連續召開8次區域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會議(平均2週開會一次),並於11月以召開延續會議方式排除民眾與團體參與會議,該會議投票結果11票支持開發,包括2票專家學者委員有條件支持,另外完全支持本案開發者9票皆為政府機關委員(可稱為鐵票部隊),而5票反對開發者全為專家學者委員。國家機器淪為服務少數政經權勢的工具,葬送二林基地、毀滅相思寮,而溪州莿仔埤圳的奪水工程亦自此開端。
今年3月國科會宣布友達光電放棄進駐二林園區,為了配合友達興建第11代廠用地需求而開發的中科四期確定政策失敗。錯誤且失敗的決策理應回歸原點,首先要認錯並道歉,其次是停工與還地,最後必須究責與檢討,若有新的構想則重提計畫並重新進行行政程序。因此,「停工(包括園區與相關工程)」才是真正的依法行政。
二林園區的籌設,表面上是競選政見,實則是滿足企業需求,且對地方政治釋放眼前利益(如都市計畫與公共工程), 如今企業已無需求,況且在銅鑼、台南、高雄等園區低出租率、高閒置率的情況下,二林園區早已不需開發,卻仍縱容地方派系要脅,其背後的土地與工程利益值得深究。最糟糕的是,國科會從未歸零思考,只談計畫轉型與產業調整,這是完全不負責任的打爛仗,更是將錯就錯、一錯再錯。
本案一路錯到底,證明國科會主委,第一,做不了事,只能好好當官粉飾錯誤的政策。第二,願意承受濃得化不開的地方政治利益,卻不願承受國土的失控、環境與健康的風險以及農民的淚水與汗水。第三,真正的老闆不是台灣土地與人民,而是高層與地方糾結的利益集團。國科會主委朱敬一說:「把我剁成肉醬二林園區也不停工」,這正是讀書人悲哀的極致展現。

本文刊登於2012/6/5蘋果論壇

2012年5月14日 星期一

做官的?或是做事的?

如果中科四期二林園區計畫是一齣戲,那麼從200811月由行政院核定後,到2009年通過環評與區域計畫委員會(土地使用變更與開發許可)審查,演變至2012年確定友達不設廠,台灣社會所有觀眾見識到一場醜陋、離譜甚至驚悚的荒謬劇,且騙局一路發展至今猶未已。
514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行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總檢討公聽會,從園區選址、國土規劃、水資源分配、地層下陷、高壓電塔安全、地方發展與成本效益分析等面向,釐清中科二林園區究竟是不是一件對的事。很難得國科會朱敬一主委全程參加,並公開說他進政府體制「是來做事情的,不是來做官的。」好極了,做事或做官是可以檢驗的,而當下中科四期正是最佳的檢驗時機。
二林園區的籌設,表面上是為了落實馬總統愛台12建設競選政見,實則是政府為滿足企業(友達光電)需求,並且對地方政治派系釋放眼前利益(如都市計畫與公共工程),所做的「政治決定」,並透過國家機器,上從行政院、環保署、農委會、營建署,下至中科管理局、農田水利會等的集體使壞,奪取農業生產環境、犧牲人民健康(特別是彰、雲地區)、劫掠相思寮家園、強取溪州農業用水,並且債留世代(截至200912月底科學園區作業基金負債1233億),這是典型的劫貧濟富、劫全民濟少數的迫害行為。
三個多小時的公聽會,朱主委不可能不瞭解專業文官如何為政治服務、中科四期凌虐了哪些人、掠奪了他們多少家當。但朱主委竟說「走到一半的計畫無法停下,只能依法行政」。好個台灣社會熟悉的說詞「依法行政」,聽似有理,實則不然。友達既然不設廠,中科四期環評與區委會所通過的計畫目的、用地需求與計畫內容已經不存在,目標雖然消失,但為了達到原目標的方案與策略竟可繼續執行,這樣的「鬼」計畫還要將錯就錯,繼續依法行政,這樣的國科會主委任何人都可勝任,何需朱主委?
又朱主委宣稱絕對遵守環境基本法》第三條「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環境保護優先。」並表示願意全部承擔。但問題是承擔什麼?該承擔的不是責難(沒有意義),而是責任。朱主委不僅應善盡國科會的職責,更當扮演知識份子矯罔與撥亂的從政良知與良心。針對中科四期朱主委當下該做的事很簡單,第一向社會認錯並道歉(特別是相思寮與溪州農民),其次全面停工,第三相追究關人員行政責任,其四計畫總檢討。而不是加入共犯結構,甘願扮演(為原計畫)擦屁股的角色,甚至一起使壞,瀆職圖利,滋養地方利益臍帶,讓彰南農業生產帶徹底終結,台灣社會公道徹底消失,一路沈淪到底。
讀書人啊,不該再繼續編織騙局,自欺欺人,愧對天、地、人、神。無怪乎吳晟老師在會場中淚眼哽咽、大聲疾呼。中科四期該回歸原點,落幕了。
朱主委,我仍願相信您是做事的,而不是當官的。也請您說到做到,讓我們相信,您是。

2012年1月12日 星期四

請跨出永續與正義的第一步

從二個故事談起
聽過一場演講,演講者問在場聽眾:「如果有一天您的孩子回家,非常高興的跟您說,我已經找到未來志向,我最想做的工作是務農,我想要當一個農人,請問在場各位,支持的請舉手?」現場一片靜默,十數秒後兩位聽眾鼓起勇氣舉手。演講者追問:「請問,不會擔心的舉手?」兩位立即將手放下。
201110月下旬,我向后里果農謝龍雄先生訂了一箱水梨(謝先生因中科三期被徵收八成果園),收到水梨當天,謝先生的媳婦王婉盈小姐來電告訴我:「廖老師,請您只要匯1000元即可(原價1200元)」,不知所措的我還來不及開口,王小姐又說:「廖老師,我每一層多給您2顆」,我腦子閃過怎麼有人這樣賣水梨,仍未開口就又聽到:「還有每顆升一級給您」,我已經不知該說什麼,她再說:「與其讓辛苦種出的果實低價交給盤商,不如給好友分享,更值得、更歡喜」。
農村社會困境
這就是台灣農村社會的困境--沒有得到社會肯定,連實質的價格都不被肯定,遑論非實質的價值肯定。這個社會肯定的是都市發展與工業發展,認為那才叫做經濟發展。所以長期以來,農業、農村成為社會附庸,農地成為都市與工業發展的邊際土地,而農民淪落成為社會弱勢。
困境不是突發的,而是長期累積與惡化的病態。5060年代農村是台灣社會的糧倉,7080年代農村成為台灣社會追求經濟成長的人倉(青壯人口大量外移),90年代至今,更成為台灣的地倉(要地就找農地),最後演變成為台灣社會的水倉(工業與都市發展向農業搶水)。這是一條不歸路,讓台灣農村一路衰敗至今尚未停止。
農地面對三大挑戰
不被肯定之下,農地面對三大挑戰。第一是以農舍為名或違章工廠為主的蠶食;第二是以經濟、工業、城市發展為由,鯨吞過去好不容易被保留下來的完整農地;第三是汙染,所有蠶食鯨吞,讓台灣的農地緊鄰農舍、都市與工業區,所有生活與工業廢氣、污水,透過天空、水系,回到土地,並藉由土地回到我們的食物,再透過食物危害你我的健康,這是死亡的鎖鏈,沒有人逃得開。
如果我詢問各位:「會用不安全的食物餵食自己孩子的人請舉手。」當然不會有人舉手,再問:「真的確定沒有用不安全的食物餵食自己孩子的請舉手」相信依然沒有人舉手,這是什麼意思?因為大家都知道「你有啊!」。這是另一條不歸路。
土地徵收這件事
這樣的挑戰向下發展,到最後就是農地徵收這件事。
土地徵收條例應是作為約束徵收行為以保障基本人權的制度性規範,因此先進民主國家將土地徵收當作最迫不得已的手段。但台灣的土地徵收條例卻恰恰相反,成為需地者好用的工具,以及人民面對的最恐怖武器。
制度約束與規範變成政經權力者對土地所有權人予取予求的制度暴力,人間悲劇自此上演,「最小抵抗」的社會邊緣與弱勢正是徵收的對象,且透過徵收行為讓他們更弱勢。大埔事件,原本一百多戶的自救會被徵收行為要脅、威嚇,而投降、弱化到僅剩24戶,行政院宣稱以地易地更留下最後4戶未解決,這就是徵收行為的最小抵抗原則。
誰是提款機?
更糟糕的是,徵收行為總是高舉公共利益的大旗,做的卻是劫貧濟富的不公不義。
201111月初,友達光電董事長李焜耀當面向馬英九總統表達,政府將企業當作提款機。我想到友達法說會(1025)宣布第一季到第三季虧損405億,且仍持續虧損中。我又想到友達的銀行團聯貸,於是上網搜尋,20116180億、20111450億、2010280億(集團旗下LED廠隆達電)、20097270億、20069550億、20057420億、20046600億。我想到國科會的科學園區作業基金,到200912月底負債1233億,行政院將以編列預算及發行公債償還。
最後,想起因友達而遭徵收家園的相思寮阿宗伯(中科四期二林園區)以及后里的先生(中科三期后里園區)。不禁想問,誰才是提款機?正是我親愛的台灣社會與未來世代。
修法是為了回歸常軌?
民間訴求透過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法回歸正道,讓徵收行為成為迫不得已的手段。
但立法院2011年第一會期,執政黨立委兩度阻止民間修法版本進入委員會討論,第二會期行政院提出糟透了的版本,並規避委員會討論,由執政黨委員提案(1111)逕付二讀,其後沒有政黨協商,直到大會前一日(1212)倉促協商,隔日(1213)排入第10案表決,執政黨優勢人數強勢三讀通過行政院版。
修法結果依舊無法約束徵收行為以保障基本人權,土地徵收條例仍是權力者好用的工具,只要有錢即可取走人民的家當,且由執行徵收者(地方政府)決定補償價格。從條例本身到修法過程,我們看到一樣的粗暴本質,與怪手毀田無異。
永續不是夢?
土地徵收造成社會不正義,並進而讓社會不信任甚至造成社會對決。事實上,社會不正義根源於人與環境的對決,簡言之,摧毀環境是瓦解社會的第一步。
「面對公義邁向永續」研討會已經邁入第12年,12年前這個社會已經是一條吞自己尾巴的蛇,12年後仍然在吞(只是不這麼好吞)。一個不永續的社會,必然可以讓關於永續的討論真正永續,台灣社會可謂徹底體現永續的真與偽、正義的虛與實。
朋友,永續真的不是夢,永續是夢幻泡影,而你、我都參與其中。

本文為「面對公義邁向永續」研討會(201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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