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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2日 星期四

請跨出永續與正義的第一步

從二個故事談起
聽過一場演講,演講者問在場聽眾:「如果有一天您的孩子回家,非常高興的跟您說,我已經找到未來志向,我最想做的工作是務農,我想要當一個農人,請問在場各位,支持的請舉手?」現場一片靜默,十數秒後兩位聽眾鼓起勇氣舉手。演講者追問:「請問,不會擔心的舉手?」兩位立即將手放下。
201110月下旬,我向后里果農謝龍雄先生訂了一箱水梨(謝先生因中科三期被徵收八成果園),收到水梨當天,謝先生的媳婦王婉盈小姐來電告訴我:「廖老師,請您只要匯1000元即可(原價1200元)」,不知所措的我還來不及開口,王小姐又說:「廖老師,我每一層多給您2顆」,我腦子閃過怎麼有人這樣賣水梨,仍未開口就又聽到:「還有每顆升一級給您」,我已經不知該說什麼,她再說:「與其讓辛苦種出的果實低價交給盤商,不如給好友分享,更值得、更歡喜」。
農村社會困境
這就是台灣農村社會的困境--沒有得到社會肯定,連實質的價格都不被肯定,遑論非實質的價值肯定。這個社會肯定的是都市發展與工業發展,認為那才叫做經濟發展。所以長期以來,農業、農村成為社會附庸,農地成為都市與工業發展的邊際土地,而農民淪落成為社會弱勢。
困境不是突發的,而是長期累積與惡化的病態。5060年代農村是台灣社會的糧倉,7080年代農村成為台灣社會追求經濟成長的人倉(青壯人口大量外移),90年代至今,更成為台灣的地倉(要地就找農地),最後演變成為台灣社會的水倉(工業與都市發展向農業搶水)。這是一條不歸路,讓台灣農村一路衰敗至今尚未停止。
農地面對三大挑戰
不被肯定之下,農地面對三大挑戰。第一是以農舍為名或違章工廠為主的蠶食;第二是以經濟、工業、城市發展為由,鯨吞過去好不容易被保留下來的完整農地;第三是汙染,所有蠶食鯨吞,讓台灣的農地緊鄰農舍、都市與工業區,所有生活與工業廢氣、污水,透過天空、水系,回到土地,並藉由土地回到我們的食物,再透過食物危害你我的健康,這是死亡的鎖鏈,沒有人逃得開。
如果我詢問各位:「會用不安全的食物餵食自己孩子的人請舉手。」當然不會有人舉手,再問:「真的確定沒有用不安全的食物餵食自己孩子的請舉手」相信依然沒有人舉手,這是什麼意思?因為大家都知道「你有啊!」。這是另一條不歸路。
土地徵收這件事
這樣的挑戰向下發展,到最後就是農地徵收這件事。
土地徵收條例應是作為約束徵收行為以保障基本人權的制度性規範,因此先進民主國家將土地徵收當作最迫不得已的手段。但台灣的土地徵收條例卻恰恰相反,成為需地者好用的工具,以及人民面對的最恐怖武器。
制度約束與規範變成政經權力者對土地所有權人予取予求的制度暴力,人間悲劇自此上演,「最小抵抗」的社會邊緣與弱勢正是徵收的對象,且透過徵收行為讓他們更弱勢。大埔事件,原本一百多戶的自救會被徵收行為要脅、威嚇,而投降、弱化到僅剩24戶,行政院宣稱以地易地更留下最後4戶未解決,這就是徵收行為的最小抵抗原則。
誰是提款機?
更糟糕的是,徵收行為總是高舉公共利益的大旗,做的卻是劫貧濟富的不公不義。
201111月初,友達光電董事長李焜耀當面向馬英九總統表達,政府將企業當作提款機。我想到友達法說會(1025)宣布第一季到第三季虧損405億,且仍持續虧損中。我又想到友達的銀行團聯貸,於是上網搜尋,20116180億、20111450億、2010280億(集團旗下LED廠隆達電)、20097270億、20069550億、20057420億、20046600億。我想到國科會的科學園區作業基金,到200912月底負債1233億,行政院將以編列預算及發行公債償還。
最後,想起因友達而遭徵收家園的相思寮阿宗伯(中科四期二林園區)以及后里的先生(中科三期后里園區)。不禁想問,誰才是提款機?正是我親愛的台灣社會與未來世代。
修法是為了回歸常軌?
民間訴求透過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法回歸正道,讓徵收行為成為迫不得已的手段。
但立法院2011年第一會期,執政黨立委兩度阻止民間修法版本進入委員會討論,第二會期行政院提出糟透了的版本,並規避委員會討論,由執政黨委員提案(1111)逕付二讀,其後沒有政黨協商,直到大會前一日(1212)倉促協商,隔日(1213)排入第10案表決,執政黨優勢人數強勢三讀通過行政院版。
修法結果依舊無法約束徵收行為以保障基本人權,土地徵收條例仍是權力者好用的工具,只要有錢即可取走人民的家當,且由執行徵收者(地方政府)決定補償價格。從條例本身到修法過程,我們看到一樣的粗暴本質,與怪手毀田無異。
永續不是夢?
土地徵收造成社會不正義,並進而讓社會不信任甚至造成社會對決。事實上,社會不正義根源於人與環境的對決,簡言之,摧毀環境是瓦解社會的第一步。
「面對公義邁向永續」研討會已經邁入第12年,12年前這個社會已經是一條吞自己尾巴的蛇,12年後仍然在吞(只是不這麼好吞)。一個不永續的社會,必然可以讓關於永續的討論真正永續,台灣社會可謂徹底體現永續的真與偽、正義的虛與實。
朋友,永續真的不是夢,永續是夢幻泡影,而你、我都參與其中。

本文為「面對公義邁向永續」研討會(2011/12/11)
民間與政府圓桌論壇發言改寫

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

集體使壞的年代

台灣環境的壞,始終與政府的使壞(惡劣)成正比,今日國土危脆、生態解體、旱澇水患、地土震崩,實在是因為這個政府機器壞透了。而「中科三期七星農場案」一路發展至今,更是讓台灣社會見證整個政府機器集體使壞。
2006630,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在5位從未參與專案小組的官方代表出席投票下,以11票(有條件通過)對8票(二階段環評)有條件通過環評。與其說是通過,倒不如說是政治決定,投票部隊現身,於是就這麼決定了。這的確是民進黨該勇於面對的現實。
其後,6位后里農民代表,以環評過程對選址、水資源分配、水污染(廢水)、空氣污染、毒性化學物質、健康風險、文化遺址等皆未釐清,以及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等理由,提出行政訴訟。20081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確有對國民健康及安全造成不利影響之虞」、「裁量濫用之違法」以及「錯誤之事實認定或錯誤之資訊之違法」等理由判決「將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予撤銷」。
當時,中科三期七星農場基地僅止於整地與基礎設施佈置階段,是全案設置停損點並回歸環評重新詳細釐清的最佳時機。原以為司法的正義守住了環境保護與人民健康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誰知,台灣環境保護的土石亂流自此一路狂瀉。國民黨重新執政,環保署提出上訴,而國科會中科管理局也藉此上訴期間積極展開園區建設工程。「壞」自此蔓延開來。
2010123,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環保署之上訴駁回,維持高等行政法院「原處分撤銷」之判決。然環保署耗盡行政資源與人力,扮演法官自我詮釋法院判決「不需停工」,並與法律學者、工程學者、律師團體、環保團體、媒體記者打筆仗,且在各平面媒體刊登廣告控訴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無效用、無意義、破壞現行環評體制」。此舉,無異是向台灣社會宣告法律、工程、環境之死,我(環保署)就是神。而中科三期七星農場基地,不僅從未停工,且自此日夜趕工。
2010730,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對中科管理局的「立即停止執行」,並裁定對環保署的假處分,應於收到裁定文七日內,逕命國科會中科管理局「在中科三期七星基地重新通過環評審查前,停止實施開發行為」。奈何,政府進一步展現「集體使壞」的本領,先由環保署長直嗆「後果法院自行負責」,再由國科會表示「裁定不及於第三人」、「停工不停產」、「抗告成功機率高」等,緊接行政院長提出「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才是憲政危機」,最後由總統出面背書,強將企業利益假作公共利益。
事實上,行政院長若真在乎「信賴保護原則」,就應立即嚴懲長期讓善意第三人誤信的環保署長與國科會中科管理局長,並請廠商依法申請國賠,也相信一旦攤在陽光下徹底檢驗,所謂信賴、善意等高貴而虛假的藉口都將被一一搓破。
為了讓暫時停止的開發行為繼續復工,環保署積極、迅速的將資料不完整且專家會議「無法接受」的健康風險評估,提送環評專案小組(825),並於831將寫好的劇本送進環評大會,劇情大致如下:
場外警力佈陣外加拒馬阻擋,擋住被雨淋得一塌糊塗的民眾。場內讓民眾發言,時間長短不重要,發言內容不重要,重要的是說完了這些人自然要離場。接著,委員失聲,學者專家委員出席9人,僅一人發言,其餘沈默,樂當跑龍套的臨時演員。而負責說明與回答者除中科管理局外,還有會議主席(環保署長)以及專案小組召集人遠從美國透過SKYPE協助開發單位解釋。最後,共識議決(未投票)「有條件通過」並將「已無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無須依環評法第8條進行第二階段環評」列入結論。
唉,原來人心與人性的沈淪是沒有底限的,吳敦義院長所指清除烏雲並撕開符咒的巫師終於現身,這個政府的集體使壞真的看不到黑暗深處,讓台灣國土環境的瓦解、社會公平正義的淪喪、全民(特別是后里居民)健康與安全的風險,全面失守,完全「沒有問題」、「不是問題」。
表面上我們看到環境保護署用盡心計自我踐踏,反倒必須由法院來保護環評制度與尊嚴。但問題的根本在於,這個政府機器領導無方、治國無略,任由大財團統領國家而自甘淪為其清道夫,為其提供最最徹底的支援、服務與協助,更且耗盡心力守護其圈地建立的王國,故迅速的以行政權集體使壞,操弄專業、漠視環境、破壞公益、踐踏司法、摧毀憲政。這已不是三流國家的作為,而是集團式的戮力「搞垮」國家,讓台灣徹底的「不成國」。
醒醒吧人民,政治力量與經濟力量合流,操控台灣社會,善的力量不彰,邪惡就無所不能。
環境資訊電子報,2010/09/08

2007年1月25日 星期四

高科技的新租界:后里

台灣從未釐清、定位這座島嶼的產業政策。所以,不論綠色或藍色政權,不管是在綠色矽島還是亞太營運中心的口號下,事實上,政府都必須承接、支持、配合企業的發展藍圖,並且以國家干預的手段,為財團解決土地、用水等問題,甚至移開環境影響評估的絆腳石,用盡所有圖「利」的方法,只為留住企業的出走腳步。面對此一窘境,經濟部工業局官員檯面下都很誠實,但一遇到重大的既定投資、開發、建設、生產計畫,也立即會產生一套檯面上的官方說詞作為因應,工業局朋友戲稱這叫「要什麼給什麼」的產業政策,我認為更精準的說應該是「要五毛給一塊」。
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計畫正是典範,讓我們看到當今台灣社會最大的悲哀,在於財團領導國家產業方向,而政府、社會、乃至於專家、學者,不計代價、不論好壞、不問對錯,頃全力為財團護航,此外,政府更是利用所謂區域均衡發展與地方繁榮的迷思、糖衣,任令完全扭曲台灣國土規劃以及區域發展
一、抽屜裡的「區域發展與國土規劃」
台灣中部區域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草案之中部區域整體空間發展構想,將后里鄉劃歸優質生活區,其發展構想為「保護農地及海洋資源,提供永續發展的農、漁生產、生活環境」及「強調農業技術的研發,兼顧休閒觀光、生態保育的需求」。但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計畫,根本違背中部區域計畫的上位指導原則與地方發展定位,政府甚至必須遷就事實修改中部區域計畫,將「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納入正進行第二次通盤檢討的中部區域計畫的「產業區」。此一便宜行事的作法,不僅讓台灣先天不良的規劃體系雪上加霜,且衝擊中部區域計畫之人口、都市、產業、交通、公共設施、水資源等問題,更將讓后里的優質生活區成為惡質的淪陷區。
二、失控的「科學園區設置」
台灣的產業發展,除經濟部工業局帶頭的工業區開發外,國家科學委員會負責科學工業園區的開發,農委會亦有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的開發,多頭馬車令人眼花撩亂。目前國科會已開發之科學園中,區閒置土地有中科雲林基地49%、南科高雄基地71%,此外,經濟部工業局已開發之工業區更是低度使用。政府從不思考台灣產業結構的轉型、工業區土地使用的轉變,而任由大量既有工業區閒置、蕭條,再以「高科技」之名大肆新闢、擴增工業園區,這樣的土地利用方式簡直是全面失控。
三、唯一方案的「基地選址」
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計畫的基地選址,根本只以滿足廠商用地、交通需求與意願為唯一考量。故在貪圖產權單純容易取得(大部分為台糖土地)、生活機能條件、聯外交通等方便,且完全忽視自然條件、人口與農業發展、安全與健康風險等評估因素下,荒謬的選出包括后里農場與七星農場兩塊不相連而必需興建聯絡維生道路串連的基地。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的審議中,有委員直言:若以實質環境因子為基地評選之優先因子,根本不可能、不應該會選此基地。此外,討論「區位不可替代性」時,中部科學園區籌備處竟列舉后里基地的所有優勢(沒有劣勢)以及其他基地的所有劣勢(沒有優勢),即認為后里基地是唯一的不可替代基地,顯見根本未經專業、合理、適當的方案評選過程。
后里,作為一個台灣高經濟價值作物的重要生產區。而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開發計畫,不僅違背台灣中部區域發展與國土規劃,更有諸多環評疑慮無法釐清,造成社會不公與不義。但,在政府「要五毛給一塊」的產業政策下,仍免不了淪為高科技產業的新租界。
下一個租界在哪裡?
《全球治理、在地行動:綠色矽島的環境挑戰》手冊,2007/01

2007年1月20日 星期六

是優質生活區,還是惡質淪陷區?

一個扭曲國土規劃、區域發展的中部科學園區七星農場計畫

甫於630日的環評大會充滿爭議下有條件通過的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計畫,以超乎想像的行政效率,在76日召開區域計畫委員會,審理土地使用變更與開發計畫,會中多位委員質疑本案不僅違背中部區域發展架構,空間區位的選擇亦不適當,在許多疑義未能釐清下,退回補充資料再審。
就中部區域發展整體架構而言,台灣中部區域計畫不論是目前正進行的第二次通盤檢討(草案)或第一次通盤檢討計畫,對后里的地方空間發展定位,皆是結合遊憩、觀光與生態的休閒農業發展,第二次通盤檢討(草案)中更將后里鄉劃歸為優質生活區故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計畫,根本違背中部區域計畫的上位指導原則與地方發展定位,不僅挑戰台灣規劃體系的前瞻性,衝擊中部區域計畫之人口、都市、產業、交通、公共設施、水資源等問題,也將讓后里的優質生活區成為惡質的淪陷區。
再就區位的選擇來看,目前國科會已開發之科學園區閒置土地包括中科雲林基地49%、南科高雄基地71%,此外,經濟部工業局已開發之工業區更是低度使用。而台灣產業結構的轉型,理應包括工業區開發政策的轉變,配合新產業的投入,整合既有產業,活化已開發的工業區,而非任令大量的既有工業區閒置、蕭條的安樂死,並再大肆新闢擴增工業區。如果高科技產業就可以取得新闢工業區的合法性,那麼,台灣的國土規劃、區域發展與土地使用將全面失控。更荒謬的是,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計畫的區位選取,根本是無整體規劃、便宜行事、並且必需依靠聯絡維生道路串連的兩塊蛙躍基地的發展。與會委員直言無法認同此案,而應考慮其他合理的區位。
中部科學園區七星農場計畫在區域發展與環境影響所凸顯的問題,讓我們看到當今台灣社會最大的悲哀,在於財團領導國家產業方向,而政府、社會、乃至於專家,不計代價、不論好壞、不問對錯,頃全力為唯一的財團「友達」護航,卻沒有人願意聆聽來自於居民、土地的最正當卻也最沈重、最卑微的請求。我們應該為區域計畫委員致敬喝采,並且期待他們秉持知識份子的良心,繼續捍衛良知、堅持到底。至於行政院是否再度伸出巨掌動員投票部隊前往護法(區域計畫委員會24位委員中有13位官方代表),有待後續觀察與全民的監督。
生態台灣季刊第14期,2007/1/20


2006年8月17日 星期四

是關門的時候了

民間團體給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專家委員的第三封信

委員,您好:
817日即將再度召開區域計畫委員會大會,審議「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開發計畫與細部計畫案」。
細看第186次審查會會議紀錄,會中所有委員、后里民眾與民間團體的質疑與提問,被化約成四種類型的結論,第一類是「同意申請人說明,請將補充資料納入計畫書中」,包括三義斷層、防災(防震)計畫、土石方運送、重大交通衝擊、財務計畫、綠色矽島等;第二類是「補充相關公文」,包括經建會、國有財產局、經濟部、后里鄉公所等對國有土地使用限制及撥用之公文;第三類是「建議」,包括污水處理及聯絡兼維生道路。以上三類,簡單的解讀就是「沒有問題」,只要納入計畫書或補上公文,一切即獲釐清,至於建議,其實可有可無。第四類是最重要的「請申請人再補充說明」,但是僅包含基地選址與聯繫、相關回饋計畫二項。
倘若確定此會議紀錄,那麼我們認為,會中所有委員的諸多質疑與提問,可謂是重重提起,輕輕放下。以專業、理性、乃至於同理心的思考,您相信、您同意、您真的可以被說服了嗎?
大會審議前,民間團體仍然要再次強調,上次會議裡我們的提醒、質疑與提問,應該要被回答。
我們的三大提醒是:
第一,區域計畫法第十五條之二「經審議符合左列各款條件,得許可開發:一、於國土利用係屬適當而合理者。二、不違反中央、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基於中央法規或地方自治法規所為之土地利用或環境保護計畫者。
第二,本案既不是適當的也不是合理的國土利用,並且違背台灣中部區域計畫之目標、發展構想等指導原則,顯然違背上列法令規範。
第三,本案不僅是技術細節問題,更是原則與價值的問題,故本案不應僅是任由開發單位簡單「說明回覆」,而應釐清根本問題。
我們有二大質疑:
其一,是區位選擇與適法的問題。究竟是本案應符合中部區域計畫的原則與規範,還是中部區域計畫可以遷就事實、配合既定政策調整?是否只要將「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納入正進行第二次通盤檢討的中部區域計畫的「產業區」,本案就可符合中部區域計畫的規範?究竟所謂優質生活圈內的產業區的意義與內涵是什麼?此外,集后里焚化爐、掩埋場、豐興鐵工廠、正隆造紙廠、軍方彈藥庫、六座加油站、斷層等不適宜因素,加上已動工的中科二期及審議中的三期計畫,請問,后里地區還會是「優質生活圈」嗎?最後,本案區位的選取僅以滿足廠商(用地、交通)需求與意願為考量,完全忽視自然條件、人口與農業發展、安全與健康風險,如此選出七星農場基地,這樣的方案評選理由充分嗎?合理嘛?適當嗎?可以被同意嗎?
委員,您認為上列問題釐清了嗎?真的沒有適法(區域計畫法)以及扭曲規劃體制(台灣中部區域計畫)的問題嗎?
其二,是根本從未釐清的財務計畫問題。台灣中部區域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的國土經營管理目標二「公平享有開發利益,落實開發者付費」中有「在成本負擔上:不分發展所需之內部或外部成本,應由使用者或受益者付費」,本案顯然違反此一國土經營管理目標。又,財務計畫中充滿不合理的假設參數,包括101111年地價調整每三年上漲1倍(借問台灣曾有哪一基地有此地價上漲率?而參考設定的竹科、南科、中科又何嘗有此上漲率),以及廠商年營業額成長率民國100109年成長率為25%(每年),其後每年成長5%(此一永續的高成長僅能以荒謬形容),其目的是讓自償率達78%,以符合財務計畫目標(75%),並減低實質評估的虧損(-59.49億)。但事實上,若調降不合理的成長率並考慮未來風險,自償率絕對低於75%。
委員,您認為上列問題釐清了嗎?真的沒有違背台灣中部區域計畫的問題嗎?如此的財務計畫可以是「同意申請人說明,請將補充資料納入計畫書中」嗎?
最後,請不要忘記我們的五大請求:
請告訴我們,本案沒有違反區域計畫法第十五條之二的規定嗎?
請告訴我們,您真的願意讓優質生活圈成為惡質淪陷區嗎?
請告訴我們,您真的願意讓后里民眾生活在這樣的地方嗎?
請告訴我們,您真的願意讓台灣的國土規劃受到如此扭曲嗎?
請告訴我們,您會為此既定政策背書嗎?
委員,背書從來不是知識份子的本分或責任,相反地,撥亂反正、扭轉時局、開創未來、實踐信仰才是知識份子的天責。
這個案子凸顯整個台灣社會價值扭曲、是非不分、無方無向、不公不義的大虛無與大荒謬。為本案開門背書,是打一場爛仗,也是添一則時代的無奈與悲劇。但,您可以選擇良心與公道,為本案關門,則不僅是寫下歷史的新頁,更是立下國家標竿與世代典範。
是關門的時候了,委員!
台灣生態學會電子報第150期,2006/08/17

2006年8月15日 星期二

請您,傾聽生活世界的聲音

民間團體給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專家委員的第二封信

委員,您好:
630日,「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計畫」在爭議中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內政部亦隨即發揮行政效能,將本案排入76日召開的第185次區域計畫委員會議,審理土地使用變更與開發計畫,經區委會二次要求補正資料再審(7/6185次會議及7/27186次會議)後,將於817日再度召開大會審議。
76日大會前一日,營建署幾度來電虛探加上實問,想瞭解當地民眾與環保團體有多少人將前往列席與會並陳述意見,更重要的是,訴求方式為何?會不會拉布條?有沒有什麼抗爭行動?
我們情緒複雜而無奈。這一群民眾,並非無理取鬧的問題製造者。相反的,他們是台灣社會裡最典型、最樸實的土地耕耘者,是最平和、最理性、最正當卻也是最卑微的訴求者。簡單的說,他們正是與土地最貼近的生存者,也一如我們的父母親人一般,只是生活世界裡活生生的人。
但是,我們的政府體制究竟將他們視為什麼?是可憐的犧牲者還是可悲的無名英雄?是邊緣人還是暴民?或者根本是nothing
當一個國家沒有國土方向,喪失政策立場,放棄保護人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民生計;當一個政府以財團為馬首,剝奪人民土地、環境、健康、生命的權益;當一個社會泡沫口水,價值扭曲、沒有前瞻、阻斷未來,無法為世代開創希望之際。委員,您可願意為土地、世代留下些什麼?可願意為社會草根力量注入一些源頭活水?
抗議、抗爭是捍衛、是守護,是運動、是教育,也是扭轉、改革,更是希望、創造。
委員,這些民眾,不是專業規劃者,而是熟悉土地、充滿經驗的生活實踐者。他們並不拙於言詞,只是整個社會共業包括政府上下、委員會議、政客、媒體,從不願傾聽、瞭解與在乎他們的聲音。
即將進行第三次區委會審查,我們仍然深深期待您發揮力量。歷次會議中,后里居民代表的慨切陳言,經月餘後,恐有所遺忘,我們整理第185次會議謝哲進先生簡單、清楚、有力的發言。請您,傾聽生活世界的聲音。


附:第185次會議后里居民代表謝哲進先生發言內容
各位委員:
台中縣后里鄉面積58.94平方公里,而從事農業生產者有15千人,栽培的作物有花卉、水果、蔬菜及養殖業等,而花卉是主要的栽培作物,種類有唐菖蒲、百合、海芋、火鶴、文心蘭等,栽培的面積達300公頃,切花量佔全省的60%~70%之間,有花鄉王國之稱,根據農會統計,產值5億元以上。但近年來,有部分的花卉不能開花,經改良場化驗證實為附近工廠污染所致,使農民損失慘重。
所以,我們無法承受更多的污染打擊。
后里鄉的馬鈴薯栽培面積約400公頃,產量達1萬公噸,產值約1.3億元;還有高接梨、柑桔、柿子、葡萄,約300公頃;大甲溪河畔養殖的蛋鴨與河蜆約20公頃。而以上所生產的產品,均是銷售全省各地,倘若遭受污染,不僅本鄉居民受害,包括鄰近的神岡、大甲、大安、清水、外埔等鄉鎮也不例外,還有全國無辜的消費者,也蒙受其害。
后里鄉是個台地,目前已遭受豐興(鐵工廠)、正隆(造紙廠)、(后里)焚化爐的摧殘,如今力晶與華映又快速草率的完成環評,且已動工中,實在真感無奈。接著友達要進駐后里的七星(農場)基地,因友達雖是高科技公司,但卻是高污染的帶原者,僅有58.94平方公里的后里台地,卻要面臨這六家的大公司、高污染,天羅地網般的籠罩和蹂躪的命運,試問:這是人能居住的地方嗎?簡直是人間的地獄!
所以,我們為了追求生存權益,堅決反對友達進駐后里的七星基地。
我們所追求的理想是健康,不是財富;我們要的是好山、好水、好環境,放棄繁榮、科技、高污染。
懇請政府審查委員有關單位,審慎評估,請留給我們地方的居民,有個生存的空間。
以上是我們的訴求,也是懇求。
台灣生態學會電子報第148期,2006/08/15

2006年7月26日 星期三

給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專家委員的一封信

委員,您好:
感謝您,在台灣社會一片價值虛無、是非扭曲、政經體制令人徹底失望當中,在76日第185次會議裡秉專業立場,從國土規劃、區域發展、社會公義、公共安全、環境負載等角度,為台灣土地、黧民、世代、環境、生態發出一次正義呼聲,讓民間團體、后里鄉民在中科七星農場案的隱晦、幽暗之中,稍見得可能的希望光亮,也讓我們相信,台灣社會除了草根基層保有充實、可期待的積極力道外,教育學術領域亦尚有一股可以扭轉局面、改造社會的善的力量。
但是,依據過往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的經驗,您將或多或少遭受或感受到一些政治壓力與經濟力的干擾。
中科三期七星農場案的環評專案小組第一次審查會議中,水利署代表明言本案供水一定會出現問題,該代表隨即遭撤換而不再出席,換人後的歷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第二至第五次),水利署供水就不再出現問題。
環評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中,某位地理專家委員大聲質疑中科籌備處未誠實、嚴肅的面對斷層問題,並戲稱本案已經成為他課堂的絕佳負面教材。然該委員從此未出席專案小組會議(第三次至第五次)審查,最妙的是,在第五次小組會議的投票前一刻,他突然現身並投下神聖的一票「贊成有條件通過」,但,斷層問題仍無任何衝擊與風險的專業評估和解疑。該次會議以7票有條件通過對6票應進入二階段環評的投票結果,將本案送大會審議。
630日環保署第142次環評大會,從未參與專案小組審查的官派環評委員成為行政院的「鐵票部隊」,用他們政治的手宣判后里地方、土地、環境、民眾、世代的未來。投票結果,8票認為應進入第二階段環評者皆是專家委員,而11票贊成有條件通過者,專家委員有6票,其餘5票是官派委員。
凡此種種,讓我們看見,當今台灣社會最大的悲哀,在於財團領導國家產業方向,而政府、社會、乃至於專家,不計代價、不論好壞、不問對錯,頃全力美化、粉飾「既定政策」,為唯一的財團「友達」護航,卻沒有人願意聆聽來自於居民、土地的最正當卻也最沈重、最卑微的請求,正視社會公義、國土規劃、區域發展、環境影響等永世的根本問題。
如此的台灣社會,還有什麼可以期待?我們對於世代子孫、您對於生生學子,還可以編織出什麼可能、可行、可久、可遠的想像與希望?
我們合理的憂心,在727日的第186次會議裡,行政部門必將將傾巢而出,用盡一切機巧方法、手段,為本案加持、護法、護航。
但,我們在意的是,您的堅持,一股秉持知識份子良心,捍衛良知的堅持
我們相信,身据台灣的學術堂奧與教育聖殿如您者,不僅據有社會視野、國家格局、世代遠見的宏觀、全面的制高點,更是台灣教育終極價值的言教、身教實踐者。不論在學術論述或是教育講堂裡,知識的授業與解惑背後,是為了傳達一種更深沈的、善的、世代的、自然的終極價值,那包括民主、永續、公義。
現在,您,正站在一個歷史的有利座標上。您的選擇將決定后里地方、生民、世代、土地的未來,您的堅持也可以改變他們幾乎已被宣判定奪的未來。但是,我們更在乎的是,中科七星農場案的最後一道知識專業力量,將會為這個時代、為這個社會改變、扭轉甚至創造、建立些什麼!我們深信,您的選擇與堅持,將是高等學府經師的身教實踐,更是真正的社會人師典範!
1920世紀,表現主義畫家孟克(Edvard Munch)的代表性畫作「吶喊(The Scream)」,畫中以扭曲的身形與臉孔表達不安、絕望與抗議,以及驚恐中的最後一絲期盼。
民間團體與后里鄉民參與歷來會議沒有吶喊,因為我們沒有絕望。
但是,我們呼喚!
我們呼喚學術知識的良心,能夠傾聽天地的呼吸、生民的聲音,莫成為政治力量與經濟力量操控生活世界的的工具;我們呼喚社會之師,為我們扭轉長期被政經力量扭曲的國土規劃與區域發展,建立真正的世代價值與公義社會,為躁動不安的社會立下安定的永世典範。
請容我們再次強調,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開發計畫與細部計畫案,不僅違背台灣中部區域計畫,更扭曲國土規劃、區域發展與土地利用,造成社會公平正義的淪喪,此外,更有環評疑慮尚未釐清。
我們認為,真正的正義之聲,不該是絕響,而應被傳頌。
台灣生態電子報第141期,2006/07/26

2006年7月19日 星期三

環評委員,請告訴我們「為什麼」

記環評第142次大會中科七星農場審查


2006630日,台北街頭陽光熾烈。
台中縣后里居民、農民四十多人坐上清晨的遊覽巴士,此行,不是北部朝聖的觀光團。居民帶著當地當季的農特產品包括水梨、馬鈴薯、劍蘭、玫瑰、火鶴等,一路憂心無語,因為,行政院環保署第142次環境影響評估大會將審查「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開發計畫」,21位環評委員極可能以投票的方式決定后里地方、土地、環境、居民、世代的未來,面對即將被舉手表決與宣判的未來,他們沒有任何決定權,只能在台北豔陽下為生活的土地發出最卑微弱勢的請求。
不論是什麼顏色的政府,都慣用高規格的陣仗來應付台灣土地上最樸實也最弱勢的耕耘者。上午九點,環保署門口陰涼處聚滿警力,戴著斗笠的居民將農特產擺開、布條拉起,用屬於台灣農鄉民眾特有的純樸喊出「中科滾蛋」、「守護后里」,並在環保團體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他們的訴求簡單而有力,亦具正當性、合法性:
第一:本案用水、廢水排放、揮發性有機溶劑、斷層等問題尚未釐清,在公共安全、健康風險、地方產業衝擊的疑慮下,應依環評法規定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第二:呼籲七位未曾參與專案小組審查的「官派」環評委員,勿淪為行政院的「鐵票部隊」,成為危害人民與圖利財團的幫手。
就官僚行政作業而言,環保署的操作很細緻,但是,就民間對環保署的觀點與期待來說,則是前所未有的粗糙。首先,也許是警察人牆的阻隔與保護,也可能是事先獲得通知而走後門,「鐵票部隊」輕而易舉的遠離居民、逃避訴求。其次,環保署同意居民10人進入會場,這10位代表必須在門口排成一列,在官僚一一數人頭以及員警警戒下搭電梯上樓。
會場內的進行過程更是惡質,在會議主席張國龍署長的主導下,僅允許居民2人發言3分鐘,且完全不同意民間團體表達意見,其後,亦不讓居民再提出質疑,甚至部分委員認為應由開發單位、居民代表、民間團體共同釐清疑義後再進行討論,主席仍只一再重複「請離開」、「請出去」。這種看似優雅的驅離方式,卻是民主社會裡最粗暴、最野蠻的議事遊戲。居民與民間團體錯愕離場,環保署用「形式的參與」取得了會議的合理、合法性。
離開會場前,我將準備發言卻無從表達的「中科財務計畫的可怕」書面意見親手交給主席,請其代為告知所有委員,此案是國家拿納稅人的錢,永續補貼特定財團,所以只有一個財團(友達)賺錢,而政府永續虧錢,但真正買單的是全民,絕對是台灣社會的大不公大不義;且其財務計畫是利用不合理的假設以及錯誤的參數,讓財務計畫數字變得漂亮,降低虧損額度,如此欺矇委員,請委員千萬勿為此不公不義背書。我不知道,主席是否依其允諾曾在議事過程中告知?
一出場外,我取出三份財務計畫[1]直接找中科籌備處人員詢問,並質疑公告地價上漲率、營業額成長率等參數的錯誤與IRR(現值報酬率或內生報酬率)值的問題,負責財務計畫的人員起先說不可能有問題,我詳細一一比對後,計畫人員啞口,最後承認數據錯誤,並說願意找我好好研究。我仍然不知道主席是否依其允諾在議事過程中告知此事。
但是,11票對8票有條件通過的消息[2],二度令后里民眾、民間團體錯愕、不解。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八條有「認為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而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進一步指出「本法第八條所稱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一、與周圍之相關計畫,有顯著不利之衝突且不相容者。二、對環境資源或環境特性,有顯著不利之影響者。三、對保育類或珍貴稀有動植物之棲息生存,有顯著不利之影響者。四、有使當地環境顯著逾越環境品質標準或超過當地環境涵容能力者。五、對當地眾多居民之遷移、權益或少數民族之傳統生活方式,有顯著不利之影響者。六、對國民健康或安全,有顯著不利之影響者。七、對其他國家國家之環境,有顯著不利之影響者。八、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請問環評委員,此案沒有與台灣中部區域計畫相衝突且不相容嗎?請問環評委員,此案沒有對后里地方環境資源或特色有不利影響嗎?請問環評委員,此案沒有超過當地環境涵容能力或逾越環境品質標準嗎?請問環評委員,本案對當地民眾權益沒有顯著不利影響嗎?請問環評委員,本案對國民健康與安全沒有不利威脅嗎?請問環評委員,中科七星基地案在五次專案小組審查中,是否釐清所有問題?
環評委員,你們只給了我們11票對8票的結果,但是,你們忘了告訴我們,為什麼這個案子依法不需要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請告訴我們,為什麼!
從未參加小組審查的環評委員,你們對中科后里農場案一無所知,卻舉手決定了別人的未來,請問你們盡過什麼環評委員的職責?告訴我們,為什麼!
贊成有條件通過的環評委員,你們是該盡可能用「條件」來美化自己投票的手、裝扮自己的環保假面、應付自己虛無的價值。畢竟你們舉手決定生民的未來,卻沒有告訴他們,為什麼依法不需要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請告訴我們,為什麼!
環評委員們,你們為台灣產業發展史與環境保護史寫下了新頁,用你們的專業與雙手宣判了后里地方、民眾、世代的未來,卻忘了告訴我們,為什麼?
環評委員,請告訴我們,為什麼?!

後記:
我們認為,不論是政府既定政策的投票部隊,或是各專業的委員,凡開創歷史者,理當為歷史、社會、世代、土地、環境負責:
本案當日投票認為應進入第二階段環評的專家委員有徐光蓉、鄭先祐、李根政、文魯彬、陳光祖、周晉澄、郭鴻裕、詹順貴。總計8票。
本案當日投票認為應有條件通過的專家委員有劉志成、顧洋、林素貞,黃乾全、林建元、范光龍;投票認為應有條件通過的官方委員有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行政院研考會副主委施能傑、行政院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行政院農委會副主委林國華、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謝定亞。總計11票。
台灣生態學會電子報第137期,2006/0719


[1] 中科籌備處前後有三份財務計畫,包括后里基地籌設計畫書、第四次專案小組簡報資料、專案小組第4次初審會審查結論及綜合討論意見答覆說明。三份報告之假設參數完全不同,最後的IRR亦有很大差異,擺明是打爛仗、欺矇委員的財務計畫。
[2] 本案大會原計算票數為10票對8票有誤,其後經143次大會確認修正為11票對8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