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名為「變更台北市北投區行義路一小段49地號等保護區為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的台北市北投行義路保護區變更案,於2013年5月9日 召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次專案小組審查。
這個案子,從2008年第一次專案小組審查開始,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委員組成,多次召開專案小組會議,為何至今仍無法定案呢?問題根源在於,申請單位(北市府)將以「整體規劃、個別開發」的方式進行變更與開發,而歷次專案小組意見不斷要求北市府的整體規劃必須「安全無虞」,但北市府卻不斷拒絕、迴避甚至否定小組之意見與要求,北市府不願面對問題卻又不斷提案,於是造成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一審再審,仍無法確保規劃範圍安全無虞的窘況。
卸責的北市府
保護區變更是開發行為的一部份,本即應予審慎與嚴謹考量,而北市府做為保護區變更、開發之一員(申請單位),自應依地質法於整體規劃時進行「正確選址」,而非將選址之責任交由業者於個別開發時進行。其實,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已依地質法劃出台北市「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範圍圖」(草案),北市府至少應在本(第9)次會議將該地質敏感區與行義路變更計畫區套疊,以供委員瞭解實際情況,並做為確保安全無虞之依據,這是規劃者、申請者最基本也是最起碼的工作,但北市府規避。
而回顧過往,這其實是北市府的一貫態度。
第2次專案小組審議時,適逢辛樂克颱風(2008年)造成廬山溫泉(風景特定區)重大災害,當時營建署(都市計畫組)特別強調「開發許可一定要在『可開發地區』進行,才能確保安全」,小組委員亦建議市府應進行環境容受力與承載量(包括地形、地質、溫泉水資源、以及交通、垃圾及污水處理容量等)分析,但到目前為止,市府僅針對溫泉水資源進行分析,對於地形、地質、交通、垃圾及污水處理等容受力與承載量絕口不談。
第3次專案小組意見認為「計畫範圍經初步研判應屬環境敏感區及災害潛勢區之土地,有關本計畫案未來開發應以『安全』及『保育』為最高指導原則與目標」,並請市府變更範圍應剔除環境敏感區及災害潛勢區等不適宜發展地區之土地,但市府歷來完全不願意依據該意見辦理。
為達變更目標,漠視安全問題
市民生命與財產的保全,本應是市府的基本責任。而台北市因長期的都市過度發展,早已致使山域、水域基本環境的破壞,以及自然生態敏感區的嚴重衝擊,因而面臨基本保安、保全生態環境的脆弱化,這樣一個脆弱、危險卻人口眾多的城市,為何還可以此漠視生活與生命的安危?
行義路變更案第2次及第4次專案小組,皆要求北市府進行「安全、保育取向」的土地適宜性分析,以排除環境敏感及災害潛勢區土地,確保區位的妥適性。但北市府卻是進行「開發取向」的土地適宜性分析,將取決於現況發展的土地利用潛力納入評估。
這是極為危險的分析方式,因為在環境敏感與脆弱的考量上,原應優先被排除的地區,卻很可能因為現況的開發(絕大多是違規的開發與使用)而被稱為「高土地利用潛力與資源吸引力」的地區,且因而未被排除,造成環境敏感的地區卻可以開發且引入大量人口的謬誤與危機。
在北市府百般迴避安全問題下,第8次專案小組直接請市府「劃出可發展土地區位與面積,並應經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及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認定核可…,以確保土地開發安全無虞。」但是,很抱歉,第9次會議還是沒有該二單位之「認定核可」。
很顯然的,北市府是將保護區當作一般土地進行開發利用,因而漠視敏感與災害之問題。不僅如此,行義路溫泉產專區的變更與開發,還涉及違法使用的就地合法,有破壞都市計畫保護區體制之虞,且其使用之土地大多數為公有土地(佔64.42%),更是涉及國有土地使用的公益問題。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次專案小組審查決議,提出3方案並逕提大會討論決定,方案一是同意市府所提出的5開發單元,方案二是將市府所提5開發單元之A、E單元剔除(同意B、C、D單元),方案三:維持原計畫(保護區)。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會如何決定?行義路保護區會變成怎樣呢?真的沒有人知道。我知道的是,在發展主義的殖民下,變更與開發往往被窄化而等同於經濟發展,甚至就是幸福。但我更明白的是,社會的公民如果願意同心齊力保護「保護區」,那麼保護區就會是保護區,也就會為這個過度發展的城市裡的我們多緩和一些致災的可能。
保護區的變更,絕對不會是幸福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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