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賴清德的天賜良機


2000年起,民進黨在台灣執政8年,歷來也在各縣市取得或多或少、或長或短的執政權。因此,民進黨的從政黨員們,不可能不瞭解《土地徵收條例》是多麼好用的工具,例如自2006年起,一直在飄搖中開發的中科三期(七星農場),以及爭議多時,集結產官學,以及藍綠共謀,開發幾近百分之百特定農業區的新竹竹北璞玉計畫(已更名為「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都是民進黨難以面對的真實。

因此,要放棄《土地徵收條例》做為好用的工具,讓土地徵收成為最迫不得已的手段,其為難與難為之處,似乎與國民黨這個嗜土政權並無二至。依此也可知,民進黨中少數的站在土地、環境、民主與人權一方的立法委員,其軍之孤、其力之單。

2008年民進黨喪失中央執政權後,繼續在南方各地方縣市當權執政。當今火熱上演的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東移案(本文簡稱南鐵東移案),其實,正是台灣社會徹底檢驗民進黨,與人民距離有多遠的好時機。這個案子可以演變到多壞的程度,社會也正可以探知民進黨真正的內在本質。

徵收的粗暴本質相同

《土地徵收條例》若不徹底修法,則當然無法回歸憲法保障基本人權(財產權、工作權與生存權)的精神,更無法做為約束徵收行為的制度規範(請注意,土地徵收條例當是用來規範「徵收行為」,令其不致浮濫)。因此,台灣社會的《土地徵收條例》不僅無法讓徵收行為成為最迫不得已的手段,更悲慘的是,竟成為權力者最好用的工具,更是弱勢被強徵者面對的最恐怖武器。

當制度約束不了徵收行為,反成為徵收者暴力強徵的依法行政工具,於是,強凌弱之下,浮濫圈地、失所流離、乃至走向絕路,就成為難以收場的的人間悲劇。

當然,南鐵東移案與大埔案,開發的形式與內容(鐵路地下化東移/新訂都市計畫)、徵收的方式(一般徵收/區段徵收)、拆遷的性質(鐵路迫遷/道路強拆)等,的確不同。也因此,台南市府與賴清德市長不斷澄清「完全不一樣」,並教育社會各界要有「正確認知」(請參見自由電子報10/01南鐵、大埔案,賴清德:完不一樣)。

其實,每個為了發展而生的徵收案,本來就不盡相同,因此,賴市長的說法完全沒有意義。如果南市府願意的話,還有更多的不同可資參引,例如開發主體(交通部/苗栗縣政府假國科會之名)、徵收地方主管機關(直轄市府/地方縣府)、地方首長(賴清德/劉政鴻),甚至同一個賴清德也前、後有所不同(立委/市長)。但,事實是,徵收的本質完全相同。

真正一樣的是:那顆腦袋

更進一步的說,真正相同的其實是「那顆腦袋」。所有徵收行為的背後,總是充斥著從未被反思的荒謬價值。

犧牲人民家園來成就都市發展,犧牲基本人權來成就當權者的政績,且所有的犧牲都是「小我」,而所有被成就的都是「大我」。因此,只要是發展就有必要性,只要是開發就有正當性、有公共利益。所以,只要是發展下的土地徵收,徵收者皆認為必要性與公益性是理所當然且無庸置疑的。南市府不也是這麼說的嗎:「可縫合市區東西二半,亦是沿線居民期盼,公益性與必要性無庸置疑。」(參見自由電子報10/08台南市政來函

五星級的權力傲慢

在這樣的腦袋控制下,台南市府的「專家決定」以及賴市長的「權力傲慢」,與苗栗縣府及劉政鴻縣長相較,實在都是五星級的表現,難分軒輊。

因此,儘管南市府窮盡心力,分別南鐵東移案與大埔案的不同,但卻永遠無法迴避以下的共業,那就是:1.把土地徵收當作好用的工具,而非不得以的手段。2.掌控地方媒體,聯合支持者,抹黑不願被徵收的土地所有權人。3.設定議題、設計制度,限縮公共領域,阻止公民參與。簡言之,徵收者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而被徵收者則因此面對最殘忍的人性摧折。所有的開發徵收率皆如此,大埔就是,南鐵東移亦然。

澄清反生疑竇

南市府的澄清函(參見自由電子報10/08台南市政府來函),凸顯了幾個重要事實,第一是,自救會所提方案並非不可行,而是基於交通、工時、拆遷與經費等理由,而決定犧牲東側407戶的基本人權。第二是,交通部鐵工局的東移方案,未必是最迫不得已的手段,甚至可能只是「便宜行事」的方案。

更重要的是,南市府與市長不斷強調:「本案徵收無關土地利益,徵收民地與原鐵軌騰空後,將作為二十至四十米林蔭大道」,若是如此,則此一計畫現在的目的與內容,顯然已與行政院核定之計畫有很大的差異。

20099月行政院核定之《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綜合規畫報告》,係基於「以土地開發利益回饋軌道運輸設施,提高本案之自償率」所提出的方案,因此計畫內容有:「…鐵道騰空土地之基地開發,鼓勵聯合開發…」。甚至2010年,時任交通部長(現任行政院副院長)的毛治國亦明說,鐵路地下化後釋放出的大筆土地,將成為「台鐵資產活化,償還債務的金雞母」。

2009年核定的是為了「聯合開發、土地開發利益、資產活化、自償率」的興辦事業計畫,現在變成了「林蔭大道、無關土地利益」,如此重大的計畫目的與土地使用方式的改變,為何交通部鐵工局不需重新報院核定,而南市府卻可逕行辦理都市計畫程序?

真的是天賜良機

當土地徵收條例不能回歸憲法、約束徵收行為,而大埔案已成為社會關注焦點的同時,南鐵東移案其實是天賜良機。奉勸賴清德市長,換顆腦袋,站在土地正義的一邊,真的可以做些「不一樣」的事。

賴市長可以告訴社會,《土地徵收條例》不僅是台灣社會面對的惡法,也是地方主管機關面對的惡法,因此,台南市府願意與社會一起努力,挑戰並改善這個惡法。這樣,不僅可以令社會耳目一新,更可以迫使故意轉移焦點的李鴻源部長,面對問題根源,回應拆政府的修法訴求。

賴市長也可以告訴社會,現行《土地徵收條例》無法透過正當的行政程序,來避免浮濫徵收,亦無法保障人民財產權與居住自由。因此,南市府願意以身作則,以公開方式舉辦聽證,讓利害關係人到場,進行意見之陳述與論辯,並依行政程序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斟酌全部聽證之結果」進行都市計畫變更之調整,也願藉此為《土地徵收條例》的後續修法,立下可行的行政典範。

賴市長更可以告訴社會,立即停止台南市都市計畫變更的行政程序,請交通部鐵工局依現況修正興辦事業計畫,並重新報院核定。

這樣的市長,當然與眾不同。但目前看來,賴市長並無異狀,與所有的地方首長一樣,用「依法行政」來規避自己可以行使的不同。

檢驗吧

檢驗賴市長吧,也檢驗民進黨吧。看看台灣社會的政黨與政治人物,除了藍綠、統獨的差異之外,那顆腦袋還有什麼不同?

徹底的檢驗將會發現,台灣社會其實只有一個政黨,一個以發展為名,為少數權力者(大資本家與政客)提供最徹底服務的政黨,並且以法制做為工具,犧牲人權、民主、公義、土地與家園,來成就金與權的利益結構。這個沒有黨名的黨,藍綠、統獨只是派系鬥爭罷了。這樣的國家,也從來不屬於人民,而只是權力者的禁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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