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日 星期六

當總統成為全民共業


日前,巧遇一位久未謀面的高中同窗,閒聊社會局勢之時,他突然迸出了一句「唉,馬英九是台灣社會的共業」。

馬的反人權

馬英九先生常常強調他簽署了兩人權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但簽署這件事人人都做得到,關鍵是簽了之後如何實踐與落實。馬政權當然可以自誇,2009年已經通過立法並正式實施《兩公約施行法》,已讓兩公約的人權規定成為國內法律體系所保障的內涵。

但事實是這樣的,《兩公約施行法》第8條要求「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馬英九為何不說明據此訂、修或廢了哪些法?以2011年底民間團體推動的《土地徵收條例》修法為例,這是在民間團體努力推動與社會強烈期待下,馬政權迫不得已的修法,但過程中不僅從未提及人權與兩公約,更是直接操控行政與立法的制度暴力,草率提出版本、拒絕與社會對話並強勢快速通過修法,讓《土地徵收條例》繼續成為強徵者好用的工具,以及對付被徵者的武器。

事實是,土地徵收事件全台展開,大埔強拆家屋、搶奪土地、搗毀家當,不是空前、也不會絕後。馬政權統治下的國家機器,徹底的反人權,甚至迫害人權。

馬的反民主

很多人認為,馬英九沒有沒主素養,其實並沒有素養的問題,而是馬政權根本是反民主的。

千萬別以為馬政權真心誠意要以核四公投讓台灣社會行使直接民權。資訊公開是民主社會公民參與法治化的第一步,但是馬政府至今隱瞞了多少不為人知的核電資訊,並以簡化、扭曲的訊息來誤導社會。而核四公投,更是藉由兩道高門檻的形式民主來踐踏民主,又以題目的設計來操弄公投、惡搞公投。

此外,馬政權簽訂服務貿易協議,不僅失職、失能,更是喪心。事先沒有評估與配套,沒有資訊公開與對話溝通,這些事前要做的程序,事後仍然不做,只以「自由貿易是必要道路」、「利大於弊」就要台灣社會心甘情願的背書、買單,這真的叫做「無條件投降」。而當民間社會主動分析台灣將會得到什麼、失去什麼,以及誰獲利、誰受害,則立即被貼上「不理性」的標籤,並以「造謠」來污衊公民的挑戰是滋事份子。

當反人權、反民主的馬英九說「知識份子反對理由不堪一擊」,這真的是這個政權最直接、完整而露骨的表態了。雖然他沒有言明,但事實上已經是正式地向台灣社會宣告「我就是民意」,也輕蔑的告知公民社會「我瞧不起你」,這更是直接對人民的宣戰。

是的,總統是台灣社會的全民共業。

而面對這樣的共業,但願台灣民間社會,能夠拒絕失敗、拒絕奴化,並憑藉共願與共力,走出公民社會的一條坦途。

加油,台灣,這是天賜良機。

3 則留言:

  1. 來排除最大的【公共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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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馬英九先生常常強調他簽署了兩人權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但簽署這件事人人都做得到,關鍵是簽了之後如何實踐與落實。馬政權當然可以自誇,2009年已經通過立法並正式實施《兩公約施行法》,已讓兩公約的人權規定成為國內法律體系所保障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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