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2日 星期五

中科四期,這件事與這些人

2009年,「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計畫與細部計畫案」為通過土地使用變更並取得開發許可,在內政部營建署積極配合辦理下,於414~630日間連續召開8次區域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會議(平均2週開會一次),並於115日召開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265次審查會,會中以部分陳情民眾與相關團體不願意離席,致無法進行實質內容討論,主席爰宣布散會,另擇日再進行本次會議未完成之討論程序」為由,於隔週(1112日)再度召開延續會議,在排除民眾與團體參與會議下投票通過本案。
投票結果為11票支持開發(包括有條件支持),其中完全支持本案開發者9票皆為政府官方代表(機關委員),而5票反對開發者皆為專家學者委員。這叫做政治決定,也可稱做政府無敵。但重要的是,這是中科四期取得開發許可、葬送二林基地、毀滅相思寮、甚至溪州向農奪水的開端。而這一幕,見證農委會拋棄農民與農地、營建署與地政司背叛土地、環保署棄守環境,整個文官體制徹底淪為服務政客的工具,此外,更見證知識界哪些人扮演社會良心堅持到底,哪些人又對政客妥協、讓步。
這件事中的以下這些人,理當為歷史、社會、世代、土地、環境負責,歷史不能遺漏,世代子孫應該評斷,而我們更不能忘記:
會議由內政部政務次長簡太郎(區委會副主委)代理主持。
支持本案開發之政府機關委員(投票部隊)總計九人有王如碧(財政部國有財產局)、高惠雪(經濟部工業局)、黃德治(交通部)、廖安定(農委會)、蔡玲儀(環保署)、黃萬翔(經建會)、羅光宗(內政部地政司),以上皆是派代表(非本人)前往與會投票,另葉世文(內政部營建署)、許文龍(內政部營建署),則親自與會並投票支持。
有條件支持本案開發之專家學者委員(二名)有張四立、簡連貴。
反對本開發案之專家學者委員(五名)有王珍玲、詹順貴、蕭再安、顏愛靜、張靜貞。
會議先行離席(未投票)委員有林靜娟(林教授投反對票,但因上課需先離席,遂以委託書委託顏愛靜老師代投反對票,會議主席簡太郎認為此不合規定,故未將其反對票計入)、林佳瑩、翁文德(內政部主任秘書)等三名。
未參加會議之專家學者委員有周天穎、黃聲遠、李錫堤、吳綱立、江彥霆、陸曉筠等六人。
未參加會議之機關委員有江怡樺(內政部長、區委會主任委員)、林慈玲(內政部常務次長)、季元俊(國防部)。

2012年10月11日 星期四

Time for ministry to face music over resort

The Miramar Resort Hotel development in Taitung County is an opportunistic plan that flies in the face of the conclusions of its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IA). Anyone siding with this development is guilty by association. The Taitung County government has already shown its colors, and has been found wanting. Now it is time for th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to step up to the plate.
All land use is governed by a template of guidelines and standards that are to be complied with. Land use along Taiwan’s coastal areas, for example, is governed by the Taiwan Coastal Are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lan. The ministry is the central government body responsible for this protection plan, and the Miramar Resort Hotel development happens to be on land designated under the plan as a general conservation area. According to the plan, the principle behi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ithin these conservation areas is “to maintain the existing model of resource usage such that the particular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cology and the natural scenery remains unaffected.”
As a result, Minister of the Interior Lee Hong-yuan (李鴻源), who specializes in national land use planning and disaster prevention, should address a number of points.
First, can one really claim that the Miramar Resort will not affect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cology and the natural scenery in the area?
Second, is the chosen location of the resort permissible according to the specifications of the coastal area conservation plan? Should it be issued a construction license?
Third, if this building is not declared illegal, exactly what would it take for a building to be declared as such?

Fourth, if this building is not torn down, does this mean that the coastal area conservation plan would need to be revised?
Finally, what exactly is the coastal area protection plan supposed to be protecting? Corporate interests? Hotel resorts? Or coastal areas?
The ministry completed the initial overall review for the coastal area protection plan in 2010, when the Dulan (都蘭) Shanyuan (杉原海岸) coastal area was designated a conservation area. This move not only specified that the ecology and the natural scenery of the Shanyuan coast was to be conserved, it meant that the conservation of the coast was to be elevated to the status of “strict prohibition of any activity that would change the ecology and natural scenery of the area, in which the conservation of the natural resources within the area is to be reinforced.”
However, the Cabinet has yet to ratify this overall review. One cannot say for sure whether this has anything to do with the Miramar Resort Hotel, but the suspicions are there.
In addition, according to measurements taken by the Ministry of Transport and Communications’ Directorate General of Highways between 1995 and 1997, the east coast is receding by 4m per year, on average, and studies have shown that the coast along the southern edge of the Dulan alluvial fan is being eroded at an average of 3.3m every year.
Waves whipped up by Typhoon Jelawat smashed against the Miramar Resort Hotel. Given the rate of land loss and coastal erosion, it is strange that such unbridled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is being allowed, with apparent disregard for safety.
It is hard to imagine how Lee, who is supposed to be an expert in national land management, can turn a blind eye to rampant development on the east coast, and allow the local government and corporate groups to ravage coastal areas in the region.

Translated by Paul Cooper, Taipei Times 2012/10/09

2012年10月4日 星期四

為幸福而唱

農村武裝青年「幸福在哪裡」專輯推薦文


我的背包裡放著「幹!政府」的布條,那是我欲言又止的心聲;我閱讀環境正義的文獻後,輕呼了一口氣,原來「沒正義就沒和平」道盡一切;我腦海閃過「白海豚之歌」在國光石化案環評發言的畫面;我特別注意(在意)也喜歡專輯封面的「版權所有,歡迎翻印」。農村武裝青年,讓音樂成為行動,用音樂詮釋更實踐生命,原來這是搖滾精神。
這個單純的音樂與聲音,充滿前進的力量與戰鬥的意志,但內裡其實是向天低頭、向地認同,回歸命土與水源、生民與自我的真與誠,所以,批判中直指根本、反省進步並思索希望。
朋友們,抵抗者的熱血與淚水,孩童的雙瞳與話語,一如陽光、雨水、山林、土地、海洋、河流,自然而然。這個社會亟需要回到原點的思考。請來傾聽農村武裝青年為你、我以及世代的幸福而寫、而唱的「幸福在哪裡」。

捍衛海岸環境正義的部長在哪裡?

規避環評、投機違法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還可以被保護嗎?凡是想要保護它的,顯然就是同夥、共犯。台東縣政府已經不堪檢驗,但台灣社會正在檢驗內政部。
美麗灣渡假村所使用的土地,其使用編定是風景區的遊憩用地,但這樣的編定就表示財團可以為所欲為、愛怎麼用就怎麼用嗎?當然不是。所有的土地使用皆有其相關的上位計畫作為其指導與規範,《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就是沿海土地使用的上位計畫,其中央主管機關是內政部,而美麗灣渡假村正位於計畫所劃設的一般保護區之中,該計畫對一般保護區的保護原則是「以不影響環境之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下,維持現有之資源利用型態。」
因此,做為國土規劃與防災專家的內政部李鴻源部長,應該面對以下問題:第一,美麗灣渡假村不影響環境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嗎?這樣的土地使用是維持現有之資源利用型態嗎?第二,在《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的規範下,美麗灣的區位選址可以被同意嗎?土地使用沒有問題嗎?可以核發建築執照嗎?第三、這樣的建物,如果不叫做違建,那該稱做什麼?第四、若不拆除,需不需要修改《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第五,《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保護的對象究竟是財團、渡假飯店?還是海岸?
事實上,《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已在2010年由內政部完成第一次通盤檢討,並因「杉原海水浴場南北兩端的海濱有珊瑚礁分布,特別是海水浴場北方礁石海岸,潮間帶長約數百公尺,寬約50~100公尺。」而將都蘭杉原海岸劃為自然保護區此舉不僅明白揭示杉原海岸之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更嚴格將杉原海岸的保護提升為「禁止任何改變現有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之行為,並加強區內自然資源之保護。」但行政院卻尚未核定此一通盤檢討,是否與美麗灣有關,不無疑問
此外,依據公路總局東部濱海工務所1995~1997年測量發現,東海岸平均每年退縮近四公尺,研究亦顯示都蘭沖積扇南緣海岸侵蝕速率為每年3.3公尺,而剛剛離開的杰拉華颱風,海浪直襲美麗灣渡假村。這樣的國土流失與退化地區,竟可無視安全與防災問題,放任濫墾、濫建。
佔領東海岸的野蠻遊戲正如火如荼上演,做為國土管理專家的內政部長豈能浪得虛名、視而不見,放任地方政府與財團蹂躪海岸國土。本來就不該蓋的美麗灣渡假村,再不拆,莫非財團不僅佔領了地方,也進一步統治了中央。

本文(經刪修)以「檢驗內政部長捍衛海岸決心」
刊登於2012/1004蘋果論壇

2012年9月25日 星期二

當財團統治政府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的發展,道盡台灣社會財團與地方政府合謀出賣海岸,且財團統治政府的現實,也凸顯唯有社會力量的覺醒與行動,才可能改變此等醜惡行徑的真實。
本案地方政府為財團量身打造,將杉原海岸BOT。藉由基地切割規避環評,台東縣政府並以「配合開發需要」為名同意切割基地、發給開發許可、核發建築執照,任憑財團翻攪海岸,建造出大型違建,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已說明了一切的違法。而美麗灣渡假村隨即召開記者會,表示環評補正續審進行中,但問題是,沒做過環評的開發案哪來的「補」、「續」,是補挖出來的違法漏洞嗎?是續玩違法的野蠻遊戲嗎?說穿了,這套把戲就是曲解法令、扭曲判決、誤導大眾,簡單的說,記者會就是繼續向社會挑戰,並且宣告「搞清楚,我才是老大。」
躲在財團後頭不敢吭聲的台東縣政府,暗地裡已悄悄的重啟環評,但卻有意遺忘環評前應先完成的二件事,第一是自行調查與懲處,為何造成此一違建事實(監察院早該啟動調查);第二是依法拆除渡假村大違建。也就是,不守法令規範者應就地正法,而非就地合法。凡是有能耐為所欲為、恣意破壞環境者,當被要求更有能耐回復環境。台東縣政府若未讓渡假村消失、讓海岸重現即重啟環評,就是擺明自甘作為財團的守門犬,讓開發案先動工(甚至幾近完工)再行環評,不僅是天大的笑話,更讓環評委員淪落為開發的保證書。
當政府不站在人民的一邊,我們就會看到土地、海岸、環境以及人民的未來不斷被典當,也唯有人民站出來才能改變一切。從刺桐部落、東部環保團體,到藝文界、訴訟律師,所有努力過、關注過的心力,都是本案能夠力抗蠻橫集團,阻擋其繼續使壞的重要力道。
本案發展到此,其理至明。該化為烏有的正是美麗灣渡假村,而絕非美麗的海灣以及社會的努力。而今,期待台灣社會再集結更大的心念與願力,讓海灣不再是財團佔領的地盤,讓政府成為人民真正的公僕。

本文(部分刪除)刊登於2012/0925蘋果論壇

2012年8月12日 星期日

浮濫圈地造就大埔人悲歌

長久以來,台灣社會盛行以都市發展與園區開發之名,行浮濫圈地、炒地之實,迫使許多被徵收者流離失所,直至苗栗大埔毀田讓社會覺醒,促成公民集體捍衛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但大埔毀田2年多後,悲歌再起。
大埔案全名是「擬定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暨周邊地區特定區計畫」,是以新訂都市計畫為由進行區段徵收。但依據內政部營建署的資料,2005年苗栗縣18個都市計畫區之人口達成率僅67.97%,至2010年更降為約63.25%(計畫可容納人口達480,300人,而實際現況人口為303,787人,計畫缺口為176,513人),顯見這根本是一個不合理且無必要性的都市開發案,遑論本案計畫中的需地者(群創公司)早已表明不需地。
但可怕的是,此一浮濫圈地行徑,內政部卻將錯就錯,不重新檢討,因此,前行政院長吳敦義對大埔自救會24戶所謂「建物及基地同意原位置保留」的承諾,其實只是為這個開發案擦屁股罷了,但令人驚訝的是2年來竟擦得不乾不淨,留下最後4戶成為弱勢中的弱勢。這4戶的問題絕非不可解,而是縣府不願解,且在內政部營建署的配合以及都委會大部分委員的沈默下,於724日都委會荒謬決議。
對吳敦義前院長而言,其承諾做不到,是「騙」,但對這4戶來說,卻是身、心、家園與性命一再的被踐踏、凌虐,這樣的政府可謂糟蹋人至極。筆者常想起張藥局彭秀春女士在電話中痛哭的一段話:「這社會有人人生是彩色的,有人是黑白的,可是我的人生卻是黑色的。每天早晨起床無法呼吸的感覺,只能吃抗憂鬱藥,多麼羨慕可以無憂醒來的人。沒想到白手起家、努力一輩子,卻要被逼入絕境。」
本案缺乏正當性卻可通過,並致令大埔朱阿嬤飲藥棄世(朱家亦在這4戶中),事實上內政部營建署與都委會都是扼殺人民的共犯,但87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再度召開大會,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再度為苗栗縣府背書,並判這4戶的生死。
台灣社會請注意,到底是什麼樣的機制,可以讓某些人專門擦屁股,不乾不淨還洋洋得意,甚至權勢高昇;讓某些人可以判人生死,不痛不癢且漠視縱容,甚至樂意背書。
凡是超過「所需」的使用,就是剝削,這4戶從未答應要玩這場不正當的遊戲,當然不能用遊戲規則中的公平來犧牲他們的基本人權與生活,這不是公平,這叫野蠻。

本文部分刊登於2012/8/9蘋果論壇

2012年8月4日 星期六

災難常態化的背後

前言:
2009年莫拉克風災癱瘓台灣島下半身,同樣的劇情,北台乃至全台都將全面上演,而剛剛經過的蘇拉風災(2012年),只是稍稍示現。
奈何,諉過依舊,且總是歸罪於天,而亟應嚴肅落實的國土計畫體系與亟待推動的國土復育,依然被開門、挑戰甚至漠視,吞食山、林、水、土的野蠻遊戲持續上演。
本文為2010年凡那比颱風後,中國時報論壇來電邀稿所寫(2010/9/21刊登),原文中對當權者的責難已經中時編輯刪修。2012年,還能寫什麼呢?
當權的目的,不該是圖謀生民、世代、命土的長久,而非算計眼前權、利、名、勢的搶奪。
本文(僅將原文稍增修幾個字)獻給你、我共同的家--山、林、水、土大崩壞的台灣。

凡那比颱風引發南台灣淹大水,「山崩、水漫、土石流,橋斷、路毀,家破、人亡,撤離、救災、重建,治山、治水」,這幾年來成了大家熟悉的劇情,每年都在上演。1990年紅葉災變揭開序曲,1996年賀伯及1997年瑞伯浩劫。1999920大震鬆動潰爛地體,累聚更大災難能量,2000年象神、2001年桃芝與納莉、2004年敏督利、2005年龍王與瑪莎、2007年聖帕、2008年卡玫基與辛樂克外加薔蜜、2009年莫拉克南台灣全面上演。相同的劇本,不同時空由不同的人上演,且越演越頻、越烈、越悲。如此看中颱凡那比,空前驟雨6小時造成高高屏淹水,只是平地普遍級的島嶼大幸。
台灣社會災難常態化,病因在於「生態解體、國土危脆」。第一,地質、地形、地震等因素造就脆弱的先天地體本質(無機環境)。第二,文明開發的長期挑戰,百年來山林開拓,從伐木、開路、農業、遊憩,濫墾、濫伐、濫建系列蔓延開展,向天爭地、搶地,瓦解天然養育及防護維生生態系統(有機環境),摧毀自然的水文調節機制與水土保持功能。第三,地震(921大震)讓脆弱地體更加殘破、碎裂,累聚更大的造災能量。第四,全球環境變遷下的M型極端氣象,使強颱出現機率愈來愈高,風速、雨量、路徑難捉摸。
簡單的說,台灣這個生命體先天體質不佳,且從來未善待自己,長期挑戰、惡耗自我,造成一身儡弱疲困,921大病一場,使得敏感、脆弱的體質殘破、衰敗加劇。更糟糕的是,這個生命體所處外在環境極其惡劣,隨時可能引發疫病風暴。
而我們的專業團隊(政府)從未正視「國土潰爛」的病態總根源,只能不斷的救災、勘災、慰問、救濟、補助,安撫民心,共同等待下一次颱風來訪;或者不停的修橋補路、工程復建,等待颱風檢驗蓋得夠不夠「勇」、可以撐多久;甚至永續治山、治水,工程加碼對垂危病體整型美容、圍堵拴塞,等待再一次檢驗人與天到底誰勝。
令人擔心的是在2010年,野蠻遊戲繼續吞食國土。如中科四期、國光石化、後龍科技園區、南港202兵工廠,而水庫、電廠開發遍地開花,包括彰工電廠、東部水力發電計畫、大肚攔河堰、天花湖水庫、比麟水庫、平溪水庫,連美濃水庫都力圖復活。立法院更直接敞開國土利用之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農村再生條例,且東部發展條例、離島建設條例、雲嘉農業特區發展條例等草案,以及工廠管理輔導法、宗教團體法、森林法等就地合法蠢蠢欲動。
正本清源但卻是整個社會永遠不面對的問題在於:第一,人性的貪婪伴隨無止境的發展成長,讓當代的欲求永無滿足,且早已透支未來世代生存所需。第二,缺乏具格局與遠見的政局,只有向財團發展靠攏的政黨,以及讓我們沒有共同未來的政客。第三,掌控國土環境資源供需以及空間配置的的國土規劃從未落實,任憑政經權力巨獸開門需索圈地。第四,重建山林水土保安、保命機制的國土復育從來原地踏步。
更嚴重的是,怪罪、找元凶的諉過心態,外加龐大災後重建利益的搶食,終於耗盡社會最後一絲餘力。最後曲終人散,彷若船過水無痕,什麼都沒發生過,這樣的社會只能等待下一場災難。
風災是一面照鏡,投射出治山治水的無知、當局所謂「環保救國」的空洞,以及貪婪踐踏國土、蹂躪環境的世代共業。或崩或淹,只是國土失控下山林水土重尋安定的自然而然。這個社會最需要的是,對土地、世代與生界的懺悔與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