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0年代起,新自由主義成為資本主義國家治理的意識霸權。這個對市場自由、開放,對社會保守、強勢的價值,操控了國家的行政與法制運作,造成政府面對市場,特別是握有政、經權力的大財團時,極盡保護、協助之能事;但是面對社會時,卻是權力益形中心化,強調人民的秩序與服從。
這樣的社會很自然地,會將民主、人權、環境等價值掛在嘴上,特別是政、經權力者,總是朗朗上口,但事實上、行徑上當然是蔑視這一切。而最可怕、也最悲哀的是,這種意識,更是影響了學院的養成教育,成為許多專業的基本信仰,讓專業者成為獻身市場的服務工具,或是襄助國家機器緊鎖權力的小螺絲。
這就是台灣社會的現實。依此來解讀社會問題,當可瞭解許多荒謬現象,以及政府的做為與不做為。
因此,台灣社會很奇特。違法者只要握有權力,大多可以就地合法,原屋、原地保留;但是合法者只要勢單力孤,很容易地就會被強拆、強遷。因此,造成該拆的不拆,不該拆的拼命拆;或者該拆的拆不掉,不該拆的卻拆光光的亂象。苗栗大埔最後4戶以及士林文林苑王家,都是這種權力遊戲、野蠻遊戲下的犧牲者。而且,這種遊戲,不僅行政這麼玩,司法也常常如此玩著。
農曆年前(1月29日),文林苑案樂揚建設控告王家無權占有事件,士林地方法院宣判王家敗訴。這個判決很OOXX(真是不知如何形容),王家目前仍是土地所有權人,卻被判無權占有自己的土地;而依中央研究院法律所邱文聰副研究員所言,占有本權極具問題與爭議的樂揚建設,卻被准許進行拆除假執行。此外,宣判主文有:「原告以1756萬5240元為被告提供擔保後可以進行假執行,被告以相同的金額提供擔保也可以免為假執行」。
這個司法判決,其實正是宣判台灣社會,強者勝利、制度暴力勝利、推土機勝利,也向台灣社會證實,司法往往站在強者、制度暴力與推土機那一邊。
民法宣稱是人民的法典,如今已成為強勢建商的法典。民法對私權的保護,立法目的強調「均強弱而杜侵凌之弊」,但士林地院的判決竟是造成強者愈強、弱者愈弱的強凌弱之弊。
2月8日上午,在王家組合屋前的一場【為抵抗者給力!支援前線行動】記者會中,大埔4戶前來聲援,並由彭秀春女士代表呼籲社會,響應借款給王家的行動,不要讓王家與張藥房一樣,失去自己建立的家園。記者會後,我鼓勵彭秀春大姊與王瑞霙小姐,他們的辛苦與努力讓台灣社會不斷出現改變的契機。二人在忍不住的淚水下,異口同聲的說「我們都是犧牲者」,這話讓我沈默良久。台灣,離正義與人權的路途還很遙遠,我們得更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