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有位在民間顧問公司服務的朋友提醒我,許多地方政府因近年土地徵收屢遭地主反對與抗爭,故與土地開發公司合作的工業區與各種開發行為,已漸將矛頭轉向國有土地。事實上,相對於這些被開發力量覬覦的非都市國有土地,在都市中的國有土地早就成為政府與政黨炒短線、換現金的重要籌碼。
國有,到底是誰所有?國有土地不僅是當代的公共資產,也是跨世代的未來資產,因而具有土地儲備或土地保育的意義與價值,因此,國有土地既具有世代正義的精神,更蘊含了滿足未來世代需求的永續內涵。故當代社會對於國有土地必須有所節制,不能對其為所欲為。更重要的是,政府並非國有土地的所有者,而僅是當代與世代公眾土地權利的代管者,當然不得隨意將國有土地拿來做為生財工具。
但是,當代政府、政黨往往將國有土地視為私囊,並用盡各種方法讓其成為拼經濟的工具,其實「拼經濟」一直只是廣告用語,事實就是將非都市國有土地拿來做為炒作的標的,而將都市國有土地拿來換現金,以挹注國庫長期的資金短缺。這樣的做法,既敗家又不正義,而代管者將公眾資產據為己有,隨意耗用或變現,這樣的淘空行徑真的是可惡。
行政院在年初召開「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會議,通過「活化資產永續財政方案行動計畫」,活生生的映現此一惡行。其實行政院應先檢視國有財產法,透過該法對國有土地總定位,並依定位而進行分類,進而對不同類型的國有土地進行盤點,才能掌握並評量國有土地現況,也才能確知國有土地是否步向亡途,若從未敗亡,何需活化?但現實並非如此,在從上到下全未掌握的狀況下,「活化」只是高貴而虛假的藉口(一如農村再生條例),真實的意圖就是「換現金」。
同時,行政院選定空軍總部、華光社區與台北學苑等的開發做為推動的指標,並以「台灣華爾街」、「台灣六本木」等房地產廣告手法炫惑民眾,這些不倫不類、不三不四的口號與斷頭支票,讓我們看見政府完全缺乏土地自我認同,更沒有都市發展的思考,因為,這些地區必須放在都市發展的脈絡與既有的社會紋裡來談,才能有章法,才能知道該是什麼、不該是什麼,而不是憑空喊話。
此外,為避免國有土地的出售屢遭「敗家」之譏議,意圖改以標售地上權(50~70年)。唉,邪惡的從來不是工具,而是操弄工具的人,為了達到目的(不是活化,而是兌換現金),地上權無端被捲入也被醜化了。
台灣社會在發展主義的信仰與政商關係的操控下,1990年前後,土地徹底淪為經濟發展、選舉固樁、投機炒作與典當變現的工具,連帶的土地政策也若有實無,成為權力者維護自身利益的護身符,國有土地也不例外。
當一個國家的「掌櫃的」以炒短線、不要明天、及時享樂,甚至儘速淘空的眼光看待土地,這才是國家真正敗亡的跡象,國有土地的換現金計畫正是如此。而此時,真正需要活化的絕對不會是國有土地,而是政府的腦袋與社會的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