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科四期二林園區計畫是一齣戲,那麼從2008年11月由行政院核定後,到2009年通過環評與區域計畫委員會(土地使用變更與開發許可)審查,演變至2012年確定友達不設廠,台灣社會所有觀眾見識到一場醜陋、離譜甚至驚悚的荒謬劇,且騙局一路發展至今猶未已。
5月14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行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總檢討公聽會,從園區選址、國土規劃、水資源分配、地層下陷、高壓電塔安全、地方發展與成本效益分析等面向,釐清中科二林園區究竟是不是一件對的事。很難得國科會朱敬一主委全程參加,並公開說他進政府體制「是來做事情的,不是來做官的。」好極了,做事或做官是可以檢驗的,而當下中科四期正是最佳的檢驗時機。
二林園區的籌設,表面上是為了落實馬總統愛台12建設競選政見,實則是政府為滿足企業(友達光電)需求,並且對地方政治派系釋放眼前利益(如都市計畫與公共工程),所做的「政治決定」,並透過國家機器,上從行政院、環保署、農委會、營建署,下至中科管理局、農田水利會等的集體使壞,奪取農業生產環境、犧牲人民健康(特別是彰、雲地區)、劫掠相思寮家園、強取溪州農業用水,並且債留世代(截至2009年12月底科學園區作業基金負債1233億),這是典型的劫貧濟富、劫全民濟少數的迫害行為。
三個多小時的公聽會,朱主委不可能不瞭解專業文官如何為政治服務、中科四期凌虐了哪些人、掠奪了他們多少家當。但朱主委竟說「走到一半的計畫無法停下,只能依法行政」。好個台灣社會熟悉的說詞「依法行政」,聽似有理,實則不然。友達既然不設廠,中科四期環評與區委會所通過的計畫目的、用地需求與計畫內容已經不存在,目標雖然消失,但為了達到原目標的方案與策略竟可繼續執行,這樣的「鬼」計畫還要將錯就錯,繼續依法行政,這樣的國科會主委任何人都可勝任,何需朱主委?
又朱主委宣稱絕對遵守《環境基本法》第三條「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環境保護優先。」並表示願意全部承擔。但問題是承擔什麼?該承擔的不是責難(沒有意義),而是責任。朱主委不僅應善盡國科會的職責,更當扮演知識份子矯罔與撥亂的從政良知與良心。針對中科四期朱主委當下該做的事很簡單,第一向社會認錯並道歉(特別是相思寮與溪州農民),其次全面停工,第三相追究關人員行政責任,其四計畫總檢討。而不是加入共犯結構,甘願扮演(為原計畫)擦屁股的角色,甚至一起使壞,瀆職圖利,滋養地方利益臍帶,讓彰南農業生產帶徹底終結,台灣社會公道徹底消失,一路沈淪到底。
讀書人啊,不該再繼續編織騙局,自欺欺人,愧對天、地、人、神。無怪乎吳晟老師在會場中淚眼哽咽、大聲疾呼。中科四期該回歸原點,落幕了。
朱主委,我仍願相信您是做事的,而不是當官的。也請您說到做到,讓我們相信,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