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4日 星期一

善盡農地保護的職與責

台灣農地長期面對的外在挑戰主要有二,一是以都市或工業發展為名,高舉國家重大計畫的大旗,將農業用地變更為都市或工業用地,鯨吞完整農地。第二則是以農舍興建之名,建築豪華住宅,蠶食農地。而目前整個社會與政府僅關注農舍的蠶食,完全漠視圈地鯨吞的行為。1021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審查「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簡稱璞玉計畫)」,全區使用土地447公頃,其中99%為特定農業區,竟可放任假都市發展之名完整吞食農業用地。
優良農地正慘遭撲滅,以下幾個人應站出來善盡自己的職與責:
第一,內政部江宜樺部長,作為國土規劃與使用主管機關,應對社會大眾清楚說明台灣有多少都市計畫區、總計可容納多少人口、是否早已供過於求?此外,璞玉計畫案附近有幾個都市計畫區、有多少閒置?內政部如何捍衛國土規劃中宣稱應完整保護的農業用地?
第二,農委會陳武雄主委,作為農業主管機關,多次宣示特定農業區應優先保護,面對璞玉開發為何默不吭聲?另面對糧食危機,計畫2020年台灣糧食自給率將由目前的32%提升為40%,為何仍縱容璞玉計畫吞噬大規模的農業生產地帶?農地滅失、何來農糧自給?
第三,行政院吳敦義院長,以下二段話言猶在耳未來規劃開發園區不要輕易動到農業區或者特定農業區,尤其是符合高等則、高附加價值、高生產力的特定農業區」、「我講要正面因應糧食危機問題,所以國家很多特定農業區不應該輕易移用」,請站出來維護自己所謂的土地正義。
國家與政府體制的功能,在於藉由制度性的規範維持社會的公平正義。如果以上三者能夠捍衛自己行政的職與責,體制就不會開門讓開發力量挑戰農業用地。而璞玉開發案持續的審查,讓我們看到政府的失職、失責,甚至失能、失智,讓行政的文官體制無所適從、打擊士氣。更嚴重的是,讓在地農民必須一次又一次北上保護鄉土,且面對未來的不確定,這是蹂躪人民的國家暴力。
警告中華民國政府,真正的國家重大計畫叫做農業保護計畫,請站出來保衛農民、農地、農水與農糧。
本文刊登於2011/10/24自由廣場

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

徹底檢討吞食農地的制度性缺口

長期以來,台灣農鄉作為國家經濟發展的工具,農業淪為都市文明的附庸而始終不被肯定,農鄉不僅是提供糧食的「糧倉」,以及提供都市勞動力的「人倉」,更成為都市與工業發展搶地的「地倉」及搶水的「水倉」。而農業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亦成為行政體制中弱勢甚至「示弱」的附庸。
現階段農地面對外在力量的挑戰主要有二,一是以都市或工業發展之名,變更農業用地為都市或工業用地,鯨吞完整農地。第二是以農舍興建之名,興建豪華住宅,蠶食農地。此二挑戰將造成台灣農地與農糧危機,且事實是,台灣早已處在危機之中。
正在被吞噬的農地經典個案為新竹竹北「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簡稱璞玉計畫)」,該案集結產、官、學的土地拓墾集團,漠視台灣都市發展的失控,圈定新竹六家高鐵站旁竹北與芎林447公頃農地,其中九成以上農地為特定農業區,卻放任造鎮炒作、榨取土地利益,以及變更農地、斷絕農業生產的多元價值。農委會,可否勇敢的站出來捍衛璞玉良田?
以農舍之名在農地上興建豪華住宅,源於制度性的開門,即是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法,不僅開放農地自由買賣、興建農舍,新購農地亦可興建農舍,直可謂全面開放。並於2001年由內政部(營建署)與農委會訂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試圖對農舍申請資格、建築規範進行管制。但制度性的缺口一開,即難再予限制,何況對農民與農業使用定義不清,以及授權地方政府審核、認定下,造成今日遍地豪宅農舍,以及中央與地方詮釋莫衷一是之亂象。
內政部(營建署)與農委會面對農地投機炒作與豪宅興建,已開始進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之修正,除增訂「申請人須無從事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等做為農民實質身份審查要件外,並規定禁止興建農舍地區,以及對興建集村農舍進一步規範。但該修正(草案)在今(2011)年75的公開說明會遭建築投資、仲介業與政治人物強烈反對。
農委會應善用興建農舍之爭端,強化其作為主管機關捍衛農業與農地的功能,一方面在體制內制止都市與工業土地開發的吞食農地,另一方面立即進行制度的源頭改革,評估農業發展條例修法的政策成效,分析十年來農舍興建呈現的問題,並瞭解農民生活現況與需求,檢討、修正(甚至廢止)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簡言之,農委會最該做的是:1.徹底自我審視;2.行政體制內地位的強化;3.檢討開門機制,讓制度性缺口消失。如此,才能真正回歸土地正義的精神,善盡農業中央主管機關的職與責,而台灣農鄉也才有機會回歸到其該然與本然。
本文刊載於上下游新聞市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