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答「慈濟內湖保護區變更案」慈濟朋友的質問
2005年10月26日,一位時任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委員當面告訴我,請保育團體應該關切「慈濟內湖保護區變更案」,否則依他的評估,這個案子大概就要過關了。此後,我開始讀本案的都市計畫書、相關報導,並前往現地勘查、訪談,發現本案的關鍵核心在於「台北市保護區政策」以及「區位選擇」後,通知保育團體朋友、尋找管道與慈濟接觸對話,並於2006年8月15日開始列席參與本案都市計畫變更的專案小組會議。
三次專案小組會議後,我大致對全案的脈絡與關連豁然開朗。這個案子根本是台北市政府意圖藉慈濟的社會聲名,為市府不願面對、無能解決的問題解套(就地合法)。這個燙手山芋就是二個被回填的湖泊(溜地),且歷來充斥不當、不受歡迎的土地使用活動,並製造周邊淹水災害的保護區土地。
如果以這樣的角度來看,慈濟似乎是受害者。
但對我來說,深入瞭解本案後衝擊最大的是,慈濟因為擁有廣大的形象、善心與善款,外加921以來國內、外災後重建的工程經驗,幾乎成為全台最大、最偉大(我認為最可怕)、無所不能的工程建設單位。我必須很無奈的說,如果慈濟繼續堅持這個變更、開發案,那麼所謂的「敬天畏地」根本是最大的嘲諷與笑話。
從我發出「關於慈濟內湖基地案,給證嚴法師的一封信」後,收到許多來自慈濟朋友的回應或質問,特別是內湖大湖里郭坤祥里長的「來自內湖里長的一封信」、內湖好山好水促進會邱亞倫先生的「誰在保護保護區?」等文,我並未立即回應,因為除了無奈與悲嘆外,我發現原來這根本是百年不變甚至變本加厲的「文化習氣」。慈濟案只是台灣社會的最佳縮影,而這一面鏡子讓我們看到這個社會的文化習氣有:無知的原罪、人定勝天,外加打爛仗的好功夫。
一、無知的原罪
台灣的本質是山,透過山、林、水、土的基本環境條件形成福爾摩沙的維生生態系統,這個維生系統是百萬年的天菁地華,是生界曼妙演化的舞台,更是人類社會生活、生存之所繫所依。保護區的意義與價值大抵離不開此。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四條第十九項亦明確宣告:「保護區:為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維護天然資源及保護生態功能而劃定之分區。」
依此,讓我們看看前市長馬英九的市府團隊對全體市民的承諾。
2001年納莉風災後,市府委請專家學者共同組成坡地防災小組,勘驗、檢討後送交市長結論為:「保護區與山坡地過度開發與利用,確是坡地災害及平地淹水的主因,故強烈建議暫緩開發利用保護區及山坡地。」2002年11月15日市府宣示的都市發展政策白皮書中明白告訴市民,台北市目前面臨的生態課題有:1.人為開發導致山域、水域環境破壞;2.坡地開發、不透水面增加,使逕流量增加;3.自然生態敏感區受衝擊與破壞。所以,白皮書進一步宣告:「佔台北市一半以上面積的環境敏感地區(包括保護區、風景區、行水區),應予積極保育。」
檢視台北市政府的宣示,令人無法理解的是為何要變更保護區為他用?是保護區條件消失了嗎?是「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優先、凌駕於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維護天然資源及保護生態功能?是過往保護區根本胡亂劃設?還是只為解決當前環境整潔美化的問題?我在專案小組陳情時,請市府說明道理安在,台北市政府並未回答,更遑論以下問題:如何積極保育保護區?如何避免自然生態敏感區受衝擊與破壞?如何具體實現市府對市民的承諾?慈濟案與都市發展政策白皮書有否衝突?慈濟案若通過,如何避免後續效應(大量保護區變更、瓦解維生機制、製造災難)產生?是否該進行「通盤檢討」並將本案納入?
不管市府到底是不願、無法或無能回答上列問題,我合理推斷,會有這樣說一套、做一套的身心分離或發瘋的情況,只有一種可能,那叫「無知」。對命土、生界的無知,對生態系統、保護區的無知。而台灣歷來天人合一的災難機制,率皆源自於此,這是台灣人背負的「無知原罪」。
二、人定勝天
台灣的文明啟示錄等於是一部福爾摩沙的生界淪亡錄。
三百年開拓史,從森林砍伐到公路打通中央山脈脊樑,從檳榔、蔬果、茶等農業墾成溫帶農園到別墅、小木屋、吉普車的觀光遊憩,從水庫、攔砂壩興建到治山防洪、生態工法,三百年內從海邊到高山全盤開拓完成,徹底破壞山、林、水、土的自然機制,瓦解二百五十萬年演化的維生生態系統與綠色奇蹟。二十世紀末開始生態解體、自然反撲、水土不保、旱澇成災、家園劫難。這一切,不都源於「人定勝天」加上「無知」的文化共業。
可怕的是,災難並未幫助我們徹底認識、瞭解台灣地體本質,沒有讓我們正視、看清問題核心,無法讓我們深層思考人地共處的命題。我數度與慈濟接觸、對話甚至請人轉達「關於慈濟內湖基地案,給證嚴法師的一封信」,動機很簡單,我認為慈濟有機會扮演社會教育的正面力量,讓本案成為扭轉台灣社會人定勝天意識型態的第一步。很可惜,慈濟並不願意。
慈濟案在台北市政府避談保護區政策、慈濟不談區位選擇下,幾乎成為「既定政策」。一切討論就只剩人定勝天以及如何勝天的工程技術考量。所以,慈濟找來一時之選的學者專家、專業技師與建築師,配合基金會營建處組成堅強的技術與工程專業團隊,創造出一套將完整基地二分為山坡地與平地並強調只開發平地(當然就沒有順向坡問題)的說法,規劃大型滯洪沈砂池解決周圍淹水問題(淹水原因在於湖區填高後回堵)等等。當慈濟營建處說出「用工程讓環境變好」的話時,我只看到揮之不去的「人定勝天」魅影,以及傳統工程、規劃專業的認知盲點,此外,心裡並浮現一個疑惑:慈濟的建築師到底怎麼了?
當技術性判斷凌駕政策、價值、目標時,還有什麼不可開發的呢?還有什麼值得討論的呢?雪山隧道都打通了,台灣還有什麼不能做的呢?
保育團體的朋友曾對我建言,這個案子的操作不要針對慈濟(因為慈濟的力量太大了)而應針對市府的政策,但我認為「人定勝天」的意識應該被徹底挑戰,否則就算能阻止一個開發案又如何,相同的意識型態仍會在台灣各處以各種方式蔓延、複製、發揚、造災而不自知。
2003年市府在慈濟基地南側變更「台北市東湖地區聯外山區道路新築工程」保護區時,慈濟曾以陳情人的身份提出質疑:「興闢道路將嚴重破壤大湖地區之山林地形地貌與自然生態環境、破壤水土保持與土地下水資源等自然環境,影響環境景觀,明顯違背自然生態保育。」事過境遷,今天慈濟如何以這一段話自我檢驗?又,證嚴法師對慈濟人的的諄諄開釋(請參見「與地球共生息」一書)該如何看待?「敬天畏地」之說是何等荒謬?或許這只是無知的延伸--對人定勝天的無知。
三、打爛仗
當代台灣社會擅於打爛仗,越打越糊塗,目的是讓問題焦點消失不見,媒體與政治人物是為典範。
慈濟案市府根本不願面對問題(請參見「很恐怖的市政府」一文),慈濟亦同。我們問保護區,慈濟說平地;我們講政策、價值,慈濟說技術、建設乃至921重建;我們提區位選擇問題,慈濟則答以四大志業;我們講生態環境,慈濟的回應是環保回收、基地綠美化。這樣的雞同鴨講,從我與慈濟的對話中、專案小組委員的提問與回答裡,乃至在郭里長與邱先生的文章中一再出現,令人哭笑不得。
此外,還有一種「別人可以,為何我不可?」的模糊焦點爛仗法。慈濟多次在專案小組會議中盡數文化大學、陽明大學、光武技術學院、東湖地區聯外山區道路新築工程等台北市保護區變更案例,並以此指稱「保護區不是不可開發,而且有先例。」這種別人很壞我的壞就無罪,或別人也使壞我的壞就不足一提的邏輯,只會形成「大家一起壞」的無盡深淵,讓台灣社會徹底沈淪。
附帶一提「指鹿為馬」的爛仗法。郭里長的文章在網路上流傳說:「廖先生在旁聽席除了發言之外,碰到可能不喜歡的觀點,您竟從旁聽席跳起來,甚且不惜干擾議事進行,並責難主席,您的性格及作風令人印象深刻。」郭里長所言是第六次專案小組審查,但必須澄清的是,那個令郭里長印象深刻的人根本不是我,而是荒野保護協會保育部周東漢主任(感謝周主任來電提醒我)。我除了陳情發言之外,曾有二次起身進入會場,第一次是周主任抗議主席主導會議並做出完全扭曲委員發言的結論時,我尾隨進場錄音(因麥克風被關閉旁聽席聽不見);第二次是與會委員搞不清楚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與報告書有何不同時,我想為委員說明釐清,但被主席拒絕。故我除了陳情發言的三分鐘之外(我確實在此陳情發言中質疑主席的公正性與客觀性,而非另再責難),徹頭徹尾並未再度發言,何來干擾議事進行。第六次會議,我全程錄音並已完成逐字稿,可提供郭里長釐清模糊的記憶。
另,諸多對個人或保育團體充滿幻想式的批判,實在超乎我的想像與回答範疇,僅舉一例,邱亞倫先生說:「不應被某些那些所謂懂環保的人士拿來做為他們對抗政府政策的工具及犧牲品,藉由批判負盛名的慈濟,增加能見度,或拿一向與人為善的慈濟大作文章,作為當眾烹宰的羔羊!」,我願意合十一笑。
無知的原罪、人定勝天與打爛仗的功夫,原來這叫文化習氣。以此來看郭里長與邱先生的文章,乃至於慈濟的相關回應,或許就不會那麼的心生無奈。但我在乎的是,十年、二十年後,惡質、混淆的習氣是繼續發揚,還是扭轉改變? 台灣生態學會電子報第179期,2007/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