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0日 星期三

核電世代


唸小學的時候,很不喜歡沒有道理、不明所以的記誦,每每考試都寫得殘缺不全,可是偏偏這些東西卻是一考再考,成為小小年紀的大大困擾。至今,印象中仍深刻的有二,第一個是「XXXX之本」的青年守則,第二個則叫做十大建設。

十大建設裡面有一個每記必忘的「核能發電廠」,直到好久好久以後,不需記誦、不再困擾了,才知道原來那個簡稱為「核一廠」的第一核能發電廠,是在我4歲核准興建、5歲開始施工,11歲一號機反應爐開始發電,12歲二號機反應爐開始發電。而核二廠、核三廠也在我的國、高中的青春年代,一一完工與商轉。大學時期,則是見聞核四爭議的年代,而核四廠動工興建時,我已年過30歲。

這麼看,核電廠幾乎是與我相同年代誕生,並且一起成長、老化(包括核四廠,尚未運轉,卻早已老朽)。只是,從人生的中段開始,參與了反核、廢核的行旅,反對核電背後的利益結構與霸權暴政。應該可以這麼說「我是核電世代」。

事實上,台灣島上所有的公民,終其一生,都與核電有命運的交錯歷程。不管你對核電風險有感、無感,不論你支持或是反對、你年輕或衰老、你的顏色或藍或綠,你、我都無所遁逃,我們都是核電世代,核電的神話、風險與夢魘,將與我們同在。

427日下午,在廢核遊行的路上,我的6歲半孩子問我:「爸爸,你參加幾次反核遊行?」,我說:「沒有特別記幾次,應該有很多次。」他接著又問:「那我還沒有生出來,就有反核遊行了?」我楞了一下說是,但心裡有歉意。我想到兩個孩子曾經在家裡玩的遊戲,拉著反核旗用力的大喊「終結核一、核電歸零。終結核二、核電歸零。終結核三、核電歸零。終結核四、核電歸零。」原來,這不是遊戲,這是他們的人生。因為我們從沒讓核電歸零,所以,孩子成為廢核路上的夥伴,一代又一世代,這是我們共同的人生。

你、我共同的家--台灣,面積這麼小、人口這麼多、地體這麼脆弱,根本沒有條件發展核電。但就是因為沒有條件卻發展了,於是,我們得面對華爾街日報對核電廠風險評估的嚴重警告。於是,當權者必須用盡各種方法創造核電神話,例如乾淨、便宜,以及缺電、限電,完全展現出失能政府的腐敗樣。

一個負責的政府,面對7成以上的廢核民意,理應積極地提出一個沒有核電的能源政策與產業政策。但是,我們的政府,卻將核電當作唯一解、唯一方案,而且不斷地灌輸、要脅人民,台灣只有核電一途。

反核或廢核,其實是一種新的價值選擇,也是一種新的生活方式。但我們的政府,卻是堅守著舊思維,拒絕新價值。我們之所以成為核電世代,是因為我們有一個積極、熱切擁核的國家機器。也因此,廢核行動真要廢掉的,不只是核四、三、二、一,更是要廢掉這個政府的腦袋,甚至是要廢掉數十年如一日的老殘政權。這是一條公民的漫漫長路。

生命很輕、也很重,林義雄先生的禁食行動,是用生命的苦難來守護我們,我們沒有理由不站出來彼此守護。426日我在義光教會非常猶豫的留下幾個字「生命不是賭注,民主不容踐踏。你我無處可逃,全民奮起抗暴。」我想,這是核電世代的共同寫照。但我真的沒有想過,這一次,廢核可以離我們這麼近、卻又那麼遠。

不管禁食或進食,核電都依然是我們的共同命題。廢核的路,或長或短,沒有人知道。廢核的慈悲與智慧,何時俱足,還得練習再練習。只要不願意讓核電與人類共存亡,只要不願意孩子是核電世代,就要繼續戰鬥。

 

註:4/26在義光教會只寫下:生命不是賭注,你我無處可逃,全民奮起抗暴。後續思考,補上「民主不容踐踏」,才有完整字句。

2014年4月7日 星期一

當都計委員變身宗教護法


台北市內湖慈濟保護區變更案,是一個極為荒謬的都市計畫變更案,不僅諸多程序有疑義(如法令依據、環評),實質問題也未見實質討論,只流於容積率的討價還價。更令人玩味的是,變更開發單位(慈濟基金會)永續堅持變更,而申請單位(台北市都市發展局)也堅持配合辦理,竭盡所能為慈濟打通關,因而造成不斷送案、不斷審議(9次專案小組)的荒誕都計風景。

這樣的行徑,的確就是「將變更開發做為終極目標,且不達目的、絕不終止」。而只要能夠有幸巧遇一票發大願、變身宗教護法,而罔顧護都市計畫之法的都計委員,則這場野蠻遊戲就會順利落幕,讓權力者掌握一切,沒有不能做的,也沒有做不到的。

慈濟內湖保護區變更案,在去(102)年1128日,就是這麼地被一票捨棄專業、卻懷抱志業的都計委員,決議送出了專案小組,而即將在本週四(410日)下午的都委會大會審議。

看見護法們

去年專案小組會議,我陳情發言三分鐘後全程旁聽與記錄。委員所言,真是令人瞠目結舌,特別是專案小組召集人辛晚教教授,因為是議事的主導者,不僅是大護法,更是大護航。其他委員有黃台生(交通大學交通運輸所兼任副教授)、陳盈蓉(北市府財政局長)、陳春銅(良茂機構董事長)、許俊美(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所幸的是,專案小組中有一位唯一堅持專業的委員,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李永展,在他的堅持下,才有兩案併陳(個案變更或通盤檢討)的結果。

那些自甘做為宗教護法的委員,護航的方式其實很簡單,可歸納如下:

第一,開發優於現況。先強調基地現況不佳,再說明以變更開發利用做為手段,可以達到環境改善的目標。企圖以環境改善來護航變更,讓開發者有正當性。

但是這一套謬論,被瞭解都市計畫法與體制運作的李永展委員完全的識破與戳破,他直言:「若慈濟不變更此保護區,5000平方公尺以下,現在就可以做社會福利設施之使用,也可以將此基地予以綠美化而且整理的更棒!」的確,基地環境改善與否,是所有權人(慈濟基金會)現在就可做的事,不要把它與變更開發混為一談,更不能拿來做為要脅的籌碼。事實上,慈濟要的是超過5000平方公尺的大規模開發,這才是變更的關鍵所在。

第二,個案變更優於通盤檢討。以各種荒唐理由如緩不濟急、拖延通盤檢討、無法深入討論,強調本案應以個案變更進行。

這種說法,不是對都市計畫無知,就是昧著良心發言。因為依都市計畫法的規定,都市計畫經發佈實施後,除擬訂機關應於每3年內或5年內定期通盤檢討一次之外,不得隨時任意變更(第26條)。故李永展委員會中強調「通盤檢討是原則,個案變更是例外」,即是闡明除非有特定之重大事變造成特殊情況,以及時間上的緊急要求,才能依例外規定辦理個案變更(第27條)。簡言之,個案變更的辦理,必須審慎而從嚴認定。

然而,慈濟保護區變更案,自94331日公告辦理都市計畫公開展覽開始,這個假經濟發展需要為名,變更保護區、興建社會福利大樓的開發案,迄今已逾10年,沒有特殊性、急迫性,卻有掛羊頭、賣狗肉的適法性問題。不禁令人想問,這些護法委員,到底在急什麼?

大護航

當然,會議的最關鍵是主席,主席的態度與立場,往往可以決定議事的方向,甚至審查意見的定調。

專案小組召集人辛晚教教授,對於適法性的質疑,根本不顧民間團體的要求(應由都委會說明)與李永展委員的提醒(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解釋),仍一意請都發局回答。都發局是變更的申請單位,怎可由其球員兼裁判?何況都發局根本無法回答,僅能列舉相關(事實上大多無關)之案例,但召集人照單全收,認為這就無程序上的疑義。

其次,變更計畫內容的實質問題,則完全沒有討論,只是依開發單位(慈濟基金會)所提供之資料,委員及主席即妄下「無關、無影響、無疑慮」的判斷,而完全漠視過去專案小組會議委員的疑慮,特別是第6次專案小組會議對本案的所有質疑。

為了護航,主席搬出大道理,談開發許可制與國土計畫法,但本案根本與國土計畫法無關,也完全不是開發許可制。為了護航,主席將容積總量調降到100%以下,理由是考慮環境容受力,但事實上本案從未釐清環境容受力,容積率根本是喊價而來。

為了護航,主席在會議中用了很長的時間談國際環境政策,並將永續的環境政策歸結到「零垃圾」,藉此頌揚變更開發者(慈濟基金會)的貢獻,主席似乎已經渾然忘我,忘了自己的責任,也忘了這是都市計畫審查,而不是社會福利審查,更不是資源回收再利用審查。李永展委員發言特別提醒「本案應回歸都市計畫的角度來進行審議,而非審議一社會福利的事業」,主席也完全無動於衷。

最後,主席有一段重要的獨白(會議紀錄並未記載),先是肯定慈濟在救災與環保(環保不是只有資源回收)的貢獻,然後認為社會不能只知道自然環境的價值,而要明白人文環境更是重要。並且從華人社會的五常說起,結合論語里仁為美,最後歸依慈濟大愛,總結就是:「要支持」。

這段話,讓我有一點時空錯置感,什麼時候都委會變成道德倫理審查會了?

其實,主席的發言中,有一句話是我全然認同的,就是「人心貪瞋痴,造成災難」,這句話,真是直指本案核心、一語中的。

 

當慈善成為變更開發的保證書,當委員成為宗教的護法們。這是專業者的自我顛覆,透過這樣的背道行為,向社會宣告與證明,都市計畫是一門虛偽的科學。410日下午二點,邀請全台民眾集體見證,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57次大會審議,看看委員們究竟護的是「都市計畫法」,還是……感恩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