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慈濟內湖基地保護區變更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案,刻正送請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審理中。本案涉及環境敏感地、台北市保護區政策、以及慈濟的社會形象與責任等問題,更攸關未來台北盆地維生生態系統的保全。
我曾數度與慈濟接觸、對話,呼籲並期盼慈濟扮演維護山坡地保護區的社會先鋒,而非瓦解維生生態體系的帶頭者。但發現,最大的問題所在,正是我意圖溝通、說服的「慈濟高層」;相反的,廣大的基層獻身志工,不僅對本案之問題不瞭解,甚而對反對本案的保育團體有強烈的誤解。我合理的推想,證嚴法師應該也是被蒙蔽者,否則,強調「敬天畏地、尊重自然」的慈濟,怎會迫切的推動此一「人定勝天」的變更、開發案。
我在中秋前後寫下此信,並透過幾個可能管道意圖讓法師知情,不過,因緣尚未具足,遲遲無法送達。所以,我必須公開此信,並請各位閱者能透過社會網絡,協助傳送至慈濟系統上、下,讓慈濟人能真正釐清本案、正視問題。
「關於慈濟內湖基地案,給證嚴法師的一封信」全文如後。
尊敬的慈濟證嚴法師:
您好。我是台灣生態學會台北工作站主任廖本全。
2006年8月14日上午,台北的保育團體一起拜會慈濟,包括荒野保護協會張宏林秘書長與保育部周東漢主任、草山生態文史聯盟文海珍女士、戴吾明老師、台灣生態學會台北工作站廖本全,以及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洪鴻智教授等人,與慈濟基金會林副總、何發言人、營建處林主任等人就「變更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五段大湖公園北側部分保護區及道路用地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進行對話。保育團體分從保護區價值、慈濟內湖基地環境敏感因素、本案對台北市保護區政策的衝擊、慈濟的社會形象與責任等,誠摯盼望慈濟正視本案的問題。但,歷時近三小時,不僅無有共識,保育團體的朋友並因何發言人的尖刻言詞而起了煩惱。
8月15日,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審查本案,席間不僅上述團體代表列席發言,更包含內湖還我家園促進會及多位居民反對本案變更,當然慈濟亦有多位內湖地方志工前往表達支持。
8月16日,在慈濟志工的協助與安排下,我前往內湖慈濟基地與當地師姐、師兄面談,歷時約四小時,我屢次將話題拉回「為何一定要設在此基地上」的區位選擇焦點上,並強調以師父「與地球共生息」一書的話語作為對談基礎與基本共識。但一如8月14日的對話,沒有人可以告訴我,為何非得將志工訓練中心、急難救助指揮中心、社會福利中心等設在此基地不可?為何不可能有別的選擇方案?而僅能一再地向我重複強調慈濟的社會志業。對話的結束雖自在但毫無交集。
幾次的接觸下,我發現慈濟內湖基地案在變與不變的爭議間,主要問題有三。一是保育團體聚焦在「區位選擇有問題」上,慈濟則重複強調「社會志業」,當然無法找到對話的共同軸線;二是慈濟主事者存有強烈人定勝天、工程至上的的迷思與盲點,故而有「開發,讓環境生態變好」、「用工程來保護」的謬論;第三是基層義工對本案並不瞭解,甚至有認知上的落差,故而亦對保育團體產生「一味反對與阻擋」的誤解。我願進一步詳細說明如下:
保育團體從山、林、水、土整體維生生態系統來看島嶼台灣乃至盆地台北,釐清生態整體性所建構的水文調節、水土保持機制,而強調保護區的價值。此與師父所謂「人生長在大地上,活在空氣中,我們的生命與大地是共同體,大地需要我們用愛去疼惜,應該讓她保持最自然的狀況,自然就是自然,海是海,山是山,人何必與山、海爭地呢?」,以及「大地好比我們的母親,人類在叢林中濫墾濫伐,就如同在拔大地母親的頭髮,移山填海,破壞山河,就如同在挖大地母親的肉」諸語,並無二致,也就是「一起保護大地」的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具體實踐。
數年來,慈濟內湖基地的環境敏感因素從未消失(事實上亦不可能消失),包括順向坡、回填湖區(1978年回填)、谷地集水區、礦坑、斷層等不利的自然條件,特別是順向坡、回填湖區、谷地集水區等所形成的典型環境敏感地區與潛勢災害風險地帶,此是根本且無法改變的問題癥結。
但,慈濟主事者卻先將基地生態整體二分為山坡地與平地(即回填湖區),再界定變更之基地因屬於平地,故非環境敏感地,而無開發的問題,甚至提出開發平地可以保護周圍山坡地的荒謬觀念。此一切割,不僅是不瞭解生態的內涵與價值,亦曲解環境敏感地的界定,更誤導所有基層志工的認知。猶如住在車籠埔斷層旁,卻一再強調並非位在斷層帶上,是安全或災害,不言可喻。何況慈濟內湖基地有回填與集水區的大問題。
將基地切割二分為平地與山坡地後,即可凸顯出平地開發工程的價值,故慈濟提出「開發促進環境改善」、「用開發來保護環境」的概念,並提出所謂生態工法、生態示範區、生態滯洪池、自然緩衝區等工程方法,在技術性包裝下一切都被合理化,但背後卻隱藏有三大危險與禍源,一是展現人定勝天而非敬天畏地的價值觀,二是把所有的問題簡化為純技術問題,三是把生態環境的保護化約為環境整潔與美化。
若依此態度與價值,則台北市、整個台灣乃至於地球生界,應該沒有任何地方不可被開發利用,而台灣歷來山林土地大開發、大破壞、大造災,問題總根源殆亦皆源於此。諷刺的是,歷經地牛翻身、土石亂流、水澇乾旱、時空災難的反擊、衝擊後,竟仍無法撼動、改變此等文化價值觀。所以,慈濟認為內湖基地的開發,可以作為保護區開發、建設的社會示範。
事實上,慈濟內湖基地案不僅不可能有示範作用,且勢將引起嚴重後續效應。因為任何開發者、建商、地主皆可申請保護區的變更,且變更內容並不限於社會福利區(慈濟社會福利專用區開發如何作為其他土地使用分區的示範?)。故慈濟內湖基地案將不會是單一個案,而是與整個台北市保護區政策環環相扣的問題導火線。倘若慈濟內湖基地案一經通過,則勢必啟動保護區、環境敏感地的變更、開發機制,早已蠢蠢欲動的開發業者勢將以慈濟為馬首,透過個案變更挑戰台北市的保護區政策,且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亦將形同繳械,絕無理由拒絕環境敏感因素較慈濟基地低的個案變更。更有甚者,未來台北市進行保護區通盤檢討時,必得面對保護區開放、解禁的大問題。如此一來,台北市的保護區政策不僅是鬆動,而是全盤瓦解,也將預告未來環境災難的開始,整個後續效應、衝擊、造災等,實非我們所能逆料,亦非我們所樂見的必然。
如同何發言人告訴我們:「不要將慈濟視為環保團體」。事實上,我們並未將慈濟視為環保團體,但重要的是,我們也不認為慈濟是一般開發業者或是「反環保」團體。相反的,我們認為慈濟是台灣這片土地上重要的、具有正面積極力量的社會團體,所以,我們願意誠懇對話。
我們認為,慈濟的志業與保護區的變更、建設是二件事,不應混為一談。也就是說,慈濟的慈善、教育、文化等社會福利事業,並不是我們質疑的問題所在,甚至這樣的初發心正是保育團體尋求與慈濟對話的基本共識。保育團體反對本案變更的癥結點在於「慈濟內湖社會福利園區為何非設在本基地不可?基地的選擇有沒有一套客觀、專業的方法?為何會選取最不適宜開發的環境敏感的保護區?有沒有相關的替代方案可行?」
換言之,我們的提問僅是簡單的「區位選擇」而已。但不論在會議中、或面對面的懇談上,我們獲得的回答,就如同政府重大開發建設的「既定政策」一般,「要對慈濟會員有所交代」、「要對善款負責」等理由不斷重複並宣稱本案箭在弦上、無法回頭,卻永遠無法回答最核心的問題:「慈濟內湖社會福利園區為何非設在本基地不可?」
8月15日的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後,場外,我不厭其煩的為一對慈濟志工母子說明本案,語畢,那位在慈濟就讀宗教所碩士班的青年轉頭告訴媽媽:「我知道了,我們在不對的地方做對的事」,我輕呼了一口氣,握了這位慈濟青年的手表達感謝。相對於會場內,林副總一再強調:「你們相信師父的話,就要相信我們做的事」,我忽然想到「教育」,教育的價值不就在讓每個生命體發現自我的獨特本質,並開啟獨立思考、批判、自我省察的能力。這社會不能因為是「對的事」就賦予「不對的地方」合理性、甚至合法性,那將是有良心的做錯事、有善心的作惡事。
從事生態環境教育與運動的團體朋友總會思考「這個社會的扭轉與改變,可以從哪裡開始?」
慈濟內湖基地案若變更過關,絕不會有贏家,且最大的輸家將是土地、生界;相反的,我們認為慈濟可以善盡身為自然界與台灣社會一份子的自然與社會責任,以「撤除本變更案」的具體行動,來宣示自然價值與保育精神,護持對保護區、敏感地、維生系統友善的價值,並作為市府堅守保護區政策的最大社會基礎助力,才是真正、終極的保護與典範,也才是利益眾生的菩薩道。
將基地切割二分為平地與山坡地後,即可凸顯出平地開發工程的價值,故慈濟提出「開發促進環境改善」、「用開發來保護環境」的概念,並提出所謂生態工法、生態示範區、生態滯洪池、自然緩衝區等工程方法,在技術性包裝下一切都被合理化,但背後卻隱藏有三大危險與禍源,一是展現人定勝天而非敬天畏地的價值觀,二是把所有的問題簡化為純技術問題,三是把生態環境的保護化約為環境整潔與美化。
若依此態度與價值,則台北市、整個台灣乃至於地球生界,應該沒有任何地方不可被開發利用,而台灣歷來山林土地大開發、大破壞、大造災,問題總根源殆亦皆源於此。諷刺的是,歷經地牛翻身、土石亂流、水澇乾旱、時空災難的反擊、衝擊後,竟仍無法撼動、改變此等文化價值觀。所以,慈濟認為內湖基地的開發,可以作為保護區開發、建設的社會示範。
事實上,慈濟內湖基地案不僅不可能有示範作用,且勢將引起嚴重後續效應。因為任何開發者、建商、地主皆可申請保護區的變更,且變更內容並不限於社會福利區(慈濟社會福利專用區開發如何作為其他土地使用分區的示範?)。故慈濟內湖基地案將不會是單一個案,而是與整個台北市保護區政策環環相扣的問題導火線。倘若慈濟內湖基地案一經通過,則勢必啟動保護區、環境敏感地的變更、開發機制,早已蠢蠢欲動的開發業者勢將以慈濟為馬首,透過個案變更挑戰台北市的保護區政策,且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亦將形同繳械,絕無理由拒絕環境敏感因素較慈濟基地低的個案變更。更有甚者,未來台北市進行保護區通盤檢討時,必得面對保護區開放、解禁的大問題。如此一來,台北市的保護區政策不僅是鬆動,而是全盤瓦解,也將預告未來環境災難的開始,整個後續效應、衝擊、造災等,實非我們所能逆料,亦非我們所樂見的必然。
如同何發言人告訴我們:「不要將慈濟視為環保團體」。事實上,我們並未將慈濟視為環保團體,但重要的是,我們也不認為慈濟是一般開發業者或是「反環保」團體。相反的,我們認為慈濟是台灣這片土地上重要的、具有正面積極力量的社會團體,所以,我們願意誠懇對話。
我們認為,慈濟的志業與保護區的變更、建設是二件事,不應混為一談。也就是說,慈濟的慈善、教育、文化等社會福利事業,並不是我們質疑的問題所在,甚至這樣的初發心正是保育團體尋求與慈濟對話的基本共識。保育團體反對本案變更的癥結點在於「慈濟內湖社會福利園區為何非設在本基地不可?基地的選擇有沒有一套客觀、專業的方法?為何會選取最不適宜開發的環境敏感的保護區?有沒有相關的替代方案可行?」
換言之,我們的提問僅是簡單的「區位選擇」而已。但不論在會議中、或面對面的懇談上,我們獲得的回答,就如同政府重大開發建設的「既定政策」一般,「要對慈濟會員有所交代」、「要對善款負責」等理由不斷重複並宣稱本案箭在弦上、無法回頭,卻永遠無法回答最核心的問題:「慈濟內湖社會福利園區為何非設在本基地不可?」
8月15日的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後,場外,我不厭其煩的為一對慈濟志工母子說明本案,語畢,那位在慈濟就讀宗教所碩士班的青年轉頭告訴媽媽:「我知道了,我們在不對的地方做對的事」,我輕呼了一口氣,握了這位慈濟青年的手表達感謝。相對於會場內,林副總一再強調:「你們相信師父的話,就要相信我們做的事」,我忽然想到「教育」,教育的價值不就在讓每個生命體發現自我的獨特本質,並開啟獨立思考、批判、自我省察的能力。這社會不能因為是「對的事」就賦予「不對的地方」合理性、甚至合法性,那將是有良心的做錯事、有善心的作惡事。
從事生態環境教育與運動的團體朋友總會思考「這個社會的扭轉與改變,可以從哪裡開始?」
慈濟內湖基地案若變更過關,絕不會有贏家,且最大的輸家將是土地、生界;相反的,我們認為慈濟可以善盡身為自然界與台灣社會一份子的自然與社會責任,以「撤除本變更案」的具體行動,來宣示自然價值與保育精神,護持對保護區、敏感地、維生系統友善的價值,並作為市府堅守保護區政策的最大社會基礎助力,才是真正、終極的保護與典範,也才是利益眾生的菩薩道。
中秋時分,清靜平寧的節氣下書寫此信,若您有不理解、或想進一步瞭解之處,我願意親自前往花蓮精舍請見、說明。我的聯絡電話是0920......,郵件帳號ban@......。
謹此,合十。
台灣生態學會台北工作站主任
廖本全頂禮
2006/10/10
台灣生態學會電子報第165期,2006/11/16
台灣生態學會電子報第165期,200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