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7日 星期四

是關門的時候了

民間團體給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專家委員的第三封信

委員,您好:
817日即將再度召開區域計畫委員會大會,審議「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開發計畫與細部計畫案」。
細看第186次審查會會議紀錄,會中所有委員、后里民眾與民間團體的質疑與提問,被化約成四種類型的結論,第一類是「同意申請人說明,請將補充資料納入計畫書中」,包括三義斷層、防災(防震)計畫、土石方運送、重大交通衝擊、財務計畫、綠色矽島等;第二類是「補充相關公文」,包括經建會、國有財產局、經濟部、后里鄉公所等對國有土地使用限制及撥用之公文;第三類是「建議」,包括污水處理及聯絡兼維生道路。以上三類,簡單的解讀就是「沒有問題」,只要納入計畫書或補上公文,一切即獲釐清,至於建議,其實可有可無。第四類是最重要的「請申請人再補充說明」,但是僅包含基地選址與聯繫、相關回饋計畫二項。
倘若確定此會議紀錄,那麼我們認為,會中所有委員的諸多質疑與提問,可謂是重重提起,輕輕放下。以專業、理性、乃至於同理心的思考,您相信、您同意、您真的可以被說服了嗎?
大會審議前,民間團體仍然要再次強調,上次會議裡我們的提醒、質疑與提問,應該要被回答。
我們的三大提醒是:
第一,區域計畫法第十五條之二「經審議符合左列各款條件,得許可開發:一、於國土利用係屬適當而合理者。二、不違反中央、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基於中央法規或地方自治法規所為之土地利用或環境保護計畫者。
第二,本案既不是適當的也不是合理的國土利用,並且違背台灣中部區域計畫之目標、發展構想等指導原則,顯然違背上列法令規範。
第三,本案不僅是技術細節問題,更是原則與價值的問題,故本案不應僅是任由開發單位簡單「說明回覆」,而應釐清根本問題。
我們有二大質疑:
其一,是區位選擇與適法的問題。究竟是本案應符合中部區域計畫的原則與規範,還是中部區域計畫可以遷就事實、配合既定政策調整?是否只要將「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納入正進行第二次通盤檢討的中部區域計畫的「產業區」,本案就可符合中部區域計畫的規範?究竟所謂優質生活圈內的產業區的意義與內涵是什麼?此外,集后里焚化爐、掩埋場、豐興鐵工廠、正隆造紙廠、軍方彈藥庫、六座加油站、斷層等不適宜因素,加上已動工的中科二期及審議中的三期計畫,請問,后里地區還會是「優質生活圈」嗎?最後,本案區位的選取僅以滿足廠商(用地、交通)需求與意願為考量,完全忽視自然條件、人口與農業發展、安全與健康風險,如此選出七星農場基地,這樣的方案評選理由充分嗎?合理嘛?適當嗎?可以被同意嗎?
委員,您認為上列問題釐清了嗎?真的沒有適法(區域計畫法)以及扭曲規劃體制(台灣中部區域計畫)的問題嗎?
其二,是根本從未釐清的財務計畫問題。台灣中部區域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的國土經營管理目標二「公平享有開發利益,落實開發者付費」中有「在成本負擔上:不分發展所需之內部或外部成本,應由使用者或受益者付費」,本案顯然違反此一國土經營管理目標。又,財務計畫中充滿不合理的假設參數,包括101111年地價調整每三年上漲1倍(借問台灣曾有哪一基地有此地價上漲率?而參考設定的竹科、南科、中科又何嘗有此上漲率),以及廠商年營業額成長率民國100109年成長率為25%(每年),其後每年成長5%(此一永續的高成長僅能以荒謬形容),其目的是讓自償率達78%,以符合財務計畫目標(75%),並減低實質評估的虧損(-59.49億)。但事實上,若調降不合理的成長率並考慮未來風險,自償率絕對低於75%。
委員,您認為上列問題釐清了嗎?真的沒有違背台灣中部區域計畫的問題嗎?如此的財務計畫可以是「同意申請人說明,請將補充資料納入計畫書中」嗎?
最後,請不要忘記我們的五大請求:
請告訴我們,本案沒有違反區域計畫法第十五條之二的規定嗎?
請告訴我們,您真的願意讓優質生活圈成為惡質淪陷區嗎?
請告訴我們,您真的願意讓后里民眾生活在這樣的地方嗎?
請告訴我們,您真的願意讓台灣的國土規劃受到如此扭曲嗎?
請告訴我們,您會為此既定政策背書嗎?
委員,背書從來不是知識份子的本分或責任,相反地,撥亂反正、扭轉時局、開創未來、實踐信仰才是知識份子的天責。
這個案子凸顯整個台灣社會價值扭曲、是非不分、無方無向、不公不義的大虛無與大荒謬。為本案開門背書,是打一場爛仗,也是添一則時代的無奈與悲劇。但,您可以選擇良心與公道,為本案關門,則不僅是寫下歷史的新頁,更是立下國家標竿與世代典範。
是關門的時候了,委員!
台灣生態學會電子報第150期,2006/08/17

2006年8月15日 星期二

請您,傾聽生活世界的聲音

民間團體給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專家委員的第二封信

委員,您好:
630日,「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計畫」在爭議中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內政部亦隨即發揮行政效能,將本案排入76日召開的第185次區域計畫委員會議,審理土地使用變更與開發計畫,經區委會二次要求補正資料再審(7/6185次會議及7/27186次會議)後,將於817日再度召開大會審議。
76日大會前一日,營建署幾度來電虛探加上實問,想瞭解當地民眾與環保團體有多少人將前往列席與會並陳述意見,更重要的是,訴求方式為何?會不會拉布條?有沒有什麼抗爭行動?
我們情緒複雜而無奈。這一群民眾,並非無理取鬧的問題製造者。相反的,他們是台灣社會裡最典型、最樸實的土地耕耘者,是最平和、最理性、最正當卻也是最卑微的訴求者。簡單的說,他們正是與土地最貼近的生存者,也一如我們的父母親人一般,只是生活世界裡活生生的人。
但是,我們的政府體制究竟將他們視為什麼?是可憐的犧牲者還是可悲的無名英雄?是邊緣人還是暴民?或者根本是nothing
當一個國家沒有國土方向,喪失政策立場,放棄保護人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民生計;當一個政府以財團為馬首,剝奪人民土地、環境、健康、生命的權益;當一個社會泡沫口水,價值扭曲、沒有前瞻、阻斷未來,無法為世代開創希望之際。委員,您可願意為土地、世代留下些什麼?可願意為社會草根力量注入一些源頭活水?
抗議、抗爭是捍衛、是守護,是運動、是教育,也是扭轉、改革,更是希望、創造。
委員,這些民眾,不是專業規劃者,而是熟悉土地、充滿經驗的生活實踐者。他們並不拙於言詞,只是整個社會共業包括政府上下、委員會議、政客、媒體,從不願傾聽、瞭解與在乎他們的聲音。
即將進行第三次區委會審查,我們仍然深深期待您發揮力量。歷次會議中,后里居民代表的慨切陳言,經月餘後,恐有所遺忘,我們整理第185次會議謝哲進先生簡單、清楚、有力的發言。請您,傾聽生活世界的聲音。


附:第185次會議后里居民代表謝哲進先生發言內容
各位委員:
台中縣后里鄉面積58.94平方公里,而從事農業生產者有15千人,栽培的作物有花卉、水果、蔬菜及養殖業等,而花卉是主要的栽培作物,種類有唐菖蒲、百合、海芋、火鶴、文心蘭等,栽培的面積達300公頃,切花量佔全省的60%~70%之間,有花鄉王國之稱,根據農會統計,產值5億元以上。但近年來,有部分的花卉不能開花,經改良場化驗證實為附近工廠污染所致,使農民損失慘重。
所以,我們無法承受更多的污染打擊。
后里鄉的馬鈴薯栽培面積約400公頃,產量達1萬公噸,產值約1.3億元;還有高接梨、柑桔、柿子、葡萄,約300公頃;大甲溪河畔養殖的蛋鴨與河蜆約20公頃。而以上所生產的產品,均是銷售全省各地,倘若遭受污染,不僅本鄉居民受害,包括鄰近的神岡、大甲、大安、清水、外埔等鄉鎮也不例外,還有全國無辜的消費者,也蒙受其害。
后里鄉是個台地,目前已遭受豐興(鐵工廠)、正隆(造紙廠)、(后里)焚化爐的摧殘,如今力晶與華映又快速草率的完成環評,且已動工中,實在真感無奈。接著友達要進駐后里的七星(農場)基地,因友達雖是高科技公司,但卻是高污染的帶原者,僅有58.94平方公里的后里台地,卻要面臨這六家的大公司、高污染,天羅地網般的籠罩和蹂躪的命運,試問:這是人能居住的地方嗎?簡直是人間的地獄!
所以,我們為了追求生存權益,堅決反對友達進駐后里的七星基地。
我們所追求的理想是健康,不是財富;我們要的是好山、好水、好環境,放棄繁榮、科技、高污染。
懇請政府審查委員有關單位,審慎評估,請留給我們地方的居民,有個生存的空間。
以上是我們的訴求,也是懇求。
台灣生態學會電子報第148期,2006/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