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4日 星期四

捍衛海岸環境正義的部長在哪裡?

規避環評、投機違法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還可以被保護嗎?凡是想要保護它的,顯然就是同夥、共犯。台東縣政府已經不堪檢驗,但台灣社會正在檢驗內政部。
美麗灣渡假村所使用的土地,其使用編定是風景區的遊憩用地,但這樣的編定就表示財團可以為所欲為、愛怎麼用就怎麼用嗎?當然不是。所有的土地使用皆有其相關的上位計畫作為其指導與規範,《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就是沿海土地使用的上位計畫,其中央主管機關是內政部,而美麗灣渡假村正位於計畫所劃設的一般保護區之中,該計畫對一般保護區的保護原則是「以不影響環境之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下,維持現有之資源利用型態。」
因此,做為國土規劃與防災專家的內政部李鴻源部長,應該面對以下問題:第一,美麗灣渡假村不影響環境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嗎?這樣的土地使用是維持現有之資源利用型態嗎?第二,在《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的規範下,美麗灣的區位選址可以被同意嗎?土地使用沒有問題嗎?可以核發建築執照嗎?第三、這樣的建物,如果不叫做違建,那該稱做什麼?第四、若不拆除,需不需要修改《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第五,《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保護的對象究竟是財團、渡假飯店?還是海岸?
事實上,《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已在2010年由內政部完成第一次通盤檢討,並因「杉原海水浴場南北兩端的海濱有珊瑚礁分布,特別是海水浴場北方礁石海岸,潮間帶長約數百公尺,寬約50~100公尺。」而將都蘭杉原海岸劃為自然保護區此舉不僅明白揭示杉原海岸之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更嚴格將杉原海岸的保護提升為「禁止任何改變現有生態特色及自然景觀之行為,並加強區內自然資源之保護。」但行政院卻尚未核定此一通盤檢討,是否與美麗灣有關,不無疑問
此外,依據公路總局東部濱海工務所1995~1997年測量發現,東海岸平均每年退縮近四公尺,研究亦顯示都蘭沖積扇南緣海岸侵蝕速率為每年3.3公尺,而剛剛離開的杰拉華颱風,海浪直襲美麗灣渡假村。這樣的國土流失與退化地區,竟可無視安全與防災問題,放任濫墾、濫建。
佔領東海岸的野蠻遊戲正如火如荼上演,做為國土管理專家的內政部長豈能浪得虛名、視而不見,放任地方政府與財團蹂躪海岸國土。本來就不該蓋的美麗灣渡假村,再不拆,莫非財團不僅佔領了地方,也進一步統治了中央。

本文(經刪修)以「檢驗內政部長捍衛海岸決心」
刊登於2012/1004蘋果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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