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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8日 星期四

你接受嗎?


918《既是家,就讓她圓滿》記者會後發言改寫

 

每一個公民都知道,政府應該讓人民在自己的土地上安居,但我們的政府卻讓人民在自己的土地上恐懼、絕望,流離、失所。朋友,你接受嗎?

行政法院判決確定政府敗訴、徵收違法,但是土地的掠奪者卻不需負任何責任,也沒有受到一點點的懲罰,甚至依然掌握權力,操控制度暴力。相反的,勝訴者卻是土地遭搶、房屋被拆、生命被奪。敗訴者逍遙法外,勝訴者卻籠罩在天羅地網的憂鬱愁城。朋友,這就是台灣社會的正義嗎?你接受嗎?

返還土地、原地重建是行使「復原的權利」,國賠是行使「補償的權利」,要求復原與補償是被侵犯者的基本權利,而回復與賠償更是掠奪者的基本責任,也是應有的懲罰。如果沒有返還土地、原地重建,那麼勝訴是假的,土地人權的徹底敗訴才是真的。朋友,你能接受嗎?

《土地徵收條例》依然是當權者好用的工具,仍是人民面對的殘暴武器。浮濫的土地徵收變本加厲、全台上演。民間要求修法約束徵收行為,當權無動於衷。朋友,你接受嗎?

是的,我說的正是「大埔事件」,正是「馬吳江劉政權」,是奪走張森文先生一切的土地暴政。

如果你接受這一切,那麼恭喜你,你正是統治者的順民,也是暴政的奴隸,而你的沈默正是暴行的溫床。

如果你不接受這一切,那麼請站出來,要回基本的土地人權,要回一個保障人民的體制。這是公民的天職。朋友,還地、重建、國賠與修法,必須堅持實現,我們努力下去。

2014年4月30日 星期三

核電世代


唸小學的時候,很不喜歡沒有道理、不明所以的記誦,每每考試都寫得殘缺不全,可是偏偏這些東西卻是一考再考,成為小小年紀的大大困擾。至今,印象中仍深刻的有二,第一個是「XXXX之本」的青年守則,第二個則叫做十大建設。

十大建設裡面有一個每記必忘的「核能發電廠」,直到好久好久以後,不需記誦、不再困擾了,才知道原來那個簡稱為「核一廠」的第一核能發電廠,是在我4歲核准興建、5歲開始施工,11歲一號機反應爐開始發電,12歲二號機反應爐開始發電。而核二廠、核三廠也在我的國、高中的青春年代,一一完工與商轉。大學時期,則是見聞核四爭議的年代,而核四廠動工興建時,我已年過30歲。

這麼看,核電廠幾乎是與我相同年代誕生,並且一起成長、老化(包括核四廠,尚未運轉,卻早已老朽)。只是,從人生的中段開始,參與了反核、廢核的行旅,反對核電背後的利益結構與霸權暴政。應該可以這麼說「我是核電世代」。

事實上,台灣島上所有的公民,終其一生,都與核電有命運的交錯歷程。不管你對核電風險有感、無感,不論你支持或是反對、你年輕或衰老、你的顏色或藍或綠,你、我都無所遁逃,我們都是核電世代,核電的神話、風險與夢魘,將與我們同在。

427日下午,在廢核遊行的路上,我的6歲半孩子問我:「爸爸,你參加幾次反核遊行?」,我說:「沒有特別記幾次,應該有很多次。」他接著又問:「那我還沒有生出來,就有反核遊行了?」我楞了一下說是,但心裡有歉意。我想到兩個孩子曾經在家裡玩的遊戲,拉著反核旗用力的大喊「終結核一、核電歸零。終結核二、核電歸零。終結核三、核電歸零。終結核四、核電歸零。」原來,這不是遊戲,這是他們的人生。因為我們從沒讓核電歸零,所以,孩子成為廢核路上的夥伴,一代又一世代,這是我們共同的人生。

你、我共同的家--台灣,面積這麼小、人口這麼多、地體這麼脆弱,根本沒有條件發展核電。但就是因為沒有條件卻發展了,於是,我們得面對華爾街日報對核電廠風險評估的嚴重警告。於是,當權者必須用盡各種方法創造核電神話,例如乾淨、便宜,以及缺電、限電,完全展現出失能政府的腐敗樣。

一個負責的政府,面對7成以上的廢核民意,理應積極地提出一個沒有核電的能源政策與產業政策。但是,我們的政府,卻將核電當作唯一解、唯一方案,而且不斷地灌輸、要脅人民,台灣只有核電一途。

反核或廢核,其實是一種新的價值選擇,也是一種新的生活方式。但我們的政府,卻是堅守著舊思維,拒絕新價值。我們之所以成為核電世代,是因為我們有一個積極、熱切擁核的國家機器。也因此,廢核行動真要廢掉的,不只是核四、三、二、一,更是要廢掉這個政府的腦袋,甚至是要廢掉數十年如一日的老殘政權。這是一條公民的漫漫長路。

生命很輕、也很重,林義雄先生的禁食行動,是用生命的苦難來守護我們,我們沒有理由不站出來彼此守護。426日我在義光教會非常猶豫的留下幾個字「生命不是賭注,民主不容踐踏。你我無處可逃,全民奮起抗暴。」我想,這是核電世代的共同寫照。但我真的沒有想過,這一次,廢核可以離我們這麼近、卻又那麼遠。

不管禁食或進食,核電都依然是我們的共同命題。廢核的路,或長或短,沒有人知道。廢核的慈悲與智慧,何時俱足,還得練習再練習。只要不願意讓核電與人類共存亡,只要不願意孩子是核電世代,就要繼續戰鬥。

 

註:4/26在義光教會只寫下:生命不是賭注,你我無處可逃,全民奮起抗暴。後續思考,補上「民主不容踐踏」,才有完整字句。

2014年2月10日 星期一

春雨下的公民課


 
歷史教育的價值在於,讓人知曉他們從何而來,才能為當下劃定座標,也才有可能定位未來走向何方。歷史需要思辨,人們才有機會建立價值與觀點。但是教育部的課綱微調,竟是積極地限縮、割裂與營造單面向的史觀,甚至意圖給予標準答案。

公民教育的意義是,讓人瞭解民主社會裡公共的精神、民主與人權的價值,以及讓人可以、也願意跨越私領域,走進多元且彼此尊重的公共領域,關心公共事物與議題,成為真正的公民。但是教育部的課綱微調,竟是違背民主的程序,缺乏資訊與議事的公開,甚至漠視教師基本的公民參與權。

當教育的中央主管機關反歷史、反民主,公民豈能沈默?

一群現任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在年節期間,自主地發起「公民教師行動聯盟」,並在25日上午,對教育部主導完成審議的「語文與社會領域課綱微調」進行陳情行動。

這是台灣社會一堂真正且實在的公民課,因為公民教育是實踐的教育而非宣講的教育。而在教育部門口的公民實踐行動裡,讓我們看見公民教育的真正人師,而不只是經師,台灣社會應該慶幸,我們有「說到做到」的公民老師。

這些老師的訴求非常單純,包括暫緩微調課綱、重啟公聽程序;反對黑箱審查、落實程序正義;廣納多元意見、尊重學術專業。這些訴求,只是民主社會的ABC,也只是公民社會的基本道理而已,但台灣的公部門行政體制卻大多與此基本道理背道而馳。

相對於這些公民與社會科教師,教育部卻是說一套、做一套,雖然推動公民教育,卻以反民主、反公共領域的方式,保守獨斷、威權荒誕的進行課綱調整。坦白地說,這不僅反教育,甚至是霸凌教育。

春雨忽大忽小的25日上午,我在教育部門口,參與並見證高中教師的行動。有幾位老師向我致謝,我告訴這些老師,我只是來補上一堂實實在在的公民課,所以,是做為學習者的我,應謝謝這些老師才對。而這一門真正的公民不服從課程,才剛剛開始,需要更多師、生來參與,履行公民的權力與責任,公民社會才會真正落實。
 

2013年10月21日 星期一

公民要回來


本文為代表台灣農村陣線,參加公民1985行動聯盟「十月十日,天下為公」行動之發言內容。因據僅存印象寫出,可能略有出入。

 

各位敬愛的公民朋友們,今天我們來到這裡,理由很簡單,因為你、我都知道,只有公民的覺醒與行動,這個國家才會真正屬於人民,政府的體制才會保障人民。

朋友們,我們共同面對的困境是,當權者掌握了體制,讓制度成為暴力,讓人民成為國家暴力下的奴隸甚至犧牲者。當這個國家的當權者,已經無所不能,沒有什麼做不到的,此時,惟有公民行動才能扭轉、改變一切。

朋友們,土地徵收就是暴政,而大埔張森文先生和朱阿嬤,都是土地暴政下的犧牲者。

《土地徵收條例》本應是回歸憲法、保障人權、約束徵收行為的制度規範(請不要忘記,約束的是「徵收行為」),如此,才能讓徵收成為最迫不得已的手段。所以,我們(台灣農村陣線)要求修法(並且提出民間修法版本),要求土地徵收必須透過正當的行政程序(如舉辦聽證會等),以避免浮濫徵收,也才能對於確定必須特別犧牲的人民(被徵收者)進一步提供合理、完全的補償。

但是,當權者願意嗎?並不願意。因為當權者正是利益結構的一員,因為《土地徵收條例》是這個利益結構最好用的工具,做為強奪人民家園的武器,因為這個利益集團別有所圖,以土地炒作來餵養利益共同體。因此,他們可以肆無忌憚的集體掠奪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並稱之為公共利益。朋友們,這當然不是公共利益,這是不公不義的土地暴政。

朋友們,今天的大埔,將是明日的你、我。大埔只是台灣社會暴政殖民的縮影。今天他們奪走人民的家園,明天他們當然可以用一樣的方法奪走一切。

而我們,做為一個公民,今天走上街頭,並不是一件偉大的事,而只是善盡公民的職與責罷了。我們要把屬於人民的要回來,要回人性,要回民主和人權,要回土地與家園,要回清明的政治,要回人間的公義。

公民朋友們,可否容我拜託大家,讓我們努力到底。為國家屬於人民、體制保護人民,努力到底。

 

2013年9月29日 星期日

在公義和仁愛的交叉口



928日上午,我在苗栗竹南大埔的公義路與仁愛路交叉口,與一位朋友道別。這位朋友,白手起家,辛勤持家,也竭盡心力安家、護家。他的名字叫張森文。

他,被地方惡官踐踏、被中央當權欺騙、被行政體制凌虐、被地方鬼怪污辱,也被台灣社會遺棄。他,被強奪家產,強奪性命。

難道沒有任何機會、任何關鍵可以解救他嗎?當然不是。只是,要說誰可以解救他,其實是盡數誰該救未救、甚至是誰推他一把。而這,竟是台灣社會喪盡仁義的沈重路途。

制度,成為暴力武器

如果行政體制正常運作,張森文先生就不會家破、人亡。

所有資料顯示,苗栗縣有大量的閒置工業用地,都市計畫也早已供過於求,但是卻提出大埔這個掛產業需求的羊頭,賣土地炒作狗肉的都市開發案。

這個完全沒有必要性、正當性的徵收與開發,在行政程序上,依序必須經過幾個層級的審議: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現已改為土地徵收審議小組)。

而這個開發案,在國土利用上既不適當、更不合理(參見區域計畫法第十五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但是,2003910日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同意申請,20061225日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2008826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通過,2009414日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決議通過。一個不該通過的個案,何以通過層層審議,完成所有行政程序,到底是為什麼、為什麼?

制度本應約束浮濫的開發與徵地行為,為何在面對劉政鴻領軍的苗栗縣政府時,會出現缺口而門戶洞開,且反成為張森文等被強徵者面對的暴力?

當文官體制成為政治決定的工具箱,當專家委員成為浮濫開發的保證書,於是制度就是暴力了。而這些制度運作的參與者,失職、失責,讓制度徹底失能,難道不應追究?

承諾,竟是落井下石

三年前(2010817日)吳敦義(時任行政院長)與江宜樺(時任內政部長)在行政院內的白紙黑字研商結論,本應是救命的契機,不料卻成為致命一擊。

邪惡政客所謂的圓滿解,的確重新啟動行政程序,讓這個個案再度進入都委會的審議,進行變更。因此,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26次會議(2010123日),以及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46次會議(20101228日),皆決議以「特殊截角」讓張藥局房地原位置保留。

但地方豺狼鍥而不捨,不達目的絕不終止,而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竟在第755次會議(2011510日)翻盤,讓張藥局特殊截角、原屋保留的決議歸零,並在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84次會議(2012724日)確定否決其保留。

三年的蹂躪,三年的踐踏,成為落井下石的致命一擊。本是地方土豪霸政的惡劣奪產行徑,原以為中央喊停,到頭來卻是加入集團共同追殺。

恥與惡的騙徒

是哪些人說好要幫他,卻逼他步入絕境?

吳敦義,這個設局行騙者,將張森文先生高高的舉起再重重的放下,白賊三年後,將責任推諉給地方政府,一切與他無關、干他屁事。

江宜樺,當時的內政部部長,兼任都市計畫委員會主任委員(會議主席)。只要他願意,出席主持會議(這是他的職責),向委員說明研商結論,以及內政部的可行評估,這個有近一半委員是政府機關代表的委員會,會不通過嗎?會輕易的翻盤嗎?張藥局會留不住嗎?

事實是,江宜樺從未出席會議,從未主持會議(由內政部次長簡太郎代理主持),也從未落實承諾,竟還捏造出四個條件來規避責任。

吳、江二人,說謊背信,踩踏著人民的家園與身軀,爬上政治權力的高峰,這樣的恥惡騙徒,台灣社會還能漠視?

此外,那些參與行政院協商、技術評估,確認可以特殊截角保留的文官們,那些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們,那些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們。這些人,推了張森文先生一把,讓他落入絕望的深淵,怎可以雲淡風清、不予追究?

馬的兩人權公約

馬英九,這個總統,常常吹噓批准兩人權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落實國際人權規範的普世價值。

的確,2009422日總統公布兩公約施行法,並於1210日施行。此外,總統又在20101010日宣布成立「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

但重要的是,兩人權公約第8條有:「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

我們不禁要問, 2011年(1213日)修正,2012年(14日)公布實施的《土地徵收條例》,符合人權公約嗎?若有,為何還會有大埔家破、人亡?

此外,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在今(2013)年627日認為,行政院與苗栗縣府應遵守兩公約保障人權的規範,因此決議「請內政部協調苗栗縣舉辦聽證會,在此之前則應暫緩苗栗大埔地上物的拆遷」(請參見74NOWnews報導,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王幼玲發言)。為何沒有緩拆?為何沒有舉辦聽證會?馬英九對此說過一句公道話嗎?

馬的實踐人權普世價值的承諾,怎會讓張森文先生家破、人亡?

無感司法,賜劉良機

當行政程序完成,人民只能尋求司法救濟。

79日,大埔4戶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強制拆遷,712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將人權視為「主觀依戀」,認為可以用金錢賠償損失,並非「難於回覆的損害」,因此駁回保全處分。

這個裁定,顯見司法與行政同樣,對人民的家園、土地、情感、記憶與痛苦無感,漠視人民的財產權、工作權,因而放棄對人民基本人權的救濟,也賜給劉政鴻718日的拆屋良機,埋下剝奪張森文先生生存權的禍根。

法官們,生命可是主觀依戀?生命如何計價、如何賠償損失?死亡難道是可以回覆的損害?

豺狼四起,社會遺棄

逼迫張森文先生走向路底的,是地方肉桶利益的豺狼。

里長召開記者會與里民大會、地方政客召開說明會、縣府登報買廣告,為了集體掠奪,達到拆除目的,幾近不擇手段,以地方發展、交通安全來中傷張家,甚至公開張家擁有房產資訊,讓媒體血腥逼問張家。

台灣社會難道真的笨到不會分辨,徵收的前提是「必要性」,而非擁有多少房產?而這種指責,又為何從來未被加諸於劉政鴻,這麼有權有勢、有房有產的土霸王,如何還能保有高鐵特定區的家?

可惜的是,社會沒有解救張森文先生。沈默、噤聲者有之,冷言、冷語者有之,甚至與狼共舞者亦不乏其人。終究讓殘忍的國家暴政與分肥的狼犬,不動武器,而終結張先生的性命。沒有喊停,沒有強大的集體社會力量喊停、喊停。

這些人可知道,張森文先生不是第一個命喪徵收制度者,也不會是最後一個?這些人可瞭解,我們都是劇中人?

這一切,都是後話

928日,我見證了台灣社會,公義與仁愛交叉口下的死亡荒謬劇。

我向犧牲者道別。並小小祈願。

可否容我請求,台灣社會所有的公民。集結所有的力量,對奪人家產、謀人性命這件事,追根究底,並且向殘忍的暴政道別,向暴虐的馬、吳、江、劉道別。

拜託大家,我願永遠與大家同行。

2013年9月26日 星期四

謝幕了,一位溫暖的朋友


追悼張森文先生

 

張大哥,您的離開讓我五味雜陳,也讓朋友們許多的以為、希望、期待和曾經,歸零成空。朋友們要我用溫暖的筆調來追悼您,我不確知筆調要如何才能溫暖,但我確信您是一位「溫暖」的朋友。

中秋節(919日),我搭上南下列車,從台北到竹南。如果是過往,猜想您應會開車在竹南車站等我,我無法推辭,也不用推辭,因您總是說那是朋友間的基本情誼,朋友來怎麼可以不接送。但是,這一天,沒有您,我攔了計程車直奔大埔。此行,是因為您的離去。

私下的閒聊,家是您的主題。從三灣小田地、南庄向天湖到起家的藥局,從太太、小孩到親族朋友,從記憶、情感到未來的夢。我知道那是您生命的座標,讓您知道自己從何而來、去向何方。那是您的甜蜜之境。

但是,我們大部分的會遇,卻總是面對著拆解家園的現實。

為了保護家人,為了守住居所,為了捍衛那僅存的、退無可退的6坪的甜蜜,您與秀春姐幾年來不斷奔波,並且接受磨難甚至摧折。於是,您最開展的笑容被淚眼取代了,您最沈靜的臉龐被苦難給扭曲了,您原就瘦小的身形,在失望和恐懼的壓迫下,變得更小、更微弱了。這個社會、那些當權者以及國家體制,鋪了一條絕境,並且讓那些地方狼犬逼迫你走到窮盡處。

我知道,您瀕臨崩潰。而沒有拉住您、不知怎麼拉住您,就這樣讓您離開了,成為我們最大的歉意與傷心。

但是,您可能不知道,您留下了一些形象給台灣社會。

您總是設法把芭蕉、青菜、粽子、花生豆腦,塞進朋友們的背包裡,那是台灣鄉間最素樸而敦厚的身影。

您總是鼓勵朋友,那些同樣面對困境的人,那些願意努力改變一切的人,在所有的時空中與您握手、與您微笑點頭,或是聽您說著「拼、努力、不可以這樣」的話,那是台灣社會善盡公民職責的身影。

您總是不斷的致謝再致謝,連離開前都不忘叮囑秀春姐,要向大家致謝。其實,是大家要向您致謝,您為了家,全力以赴、付出一切,立家、持家、守家、護家,那是台灣社會應該學習的形象。

謝幕了,朋友。辛苦您了,讓我們彼此感謝吧。

就當作您去散個步,放下一切,好好的散個步吧。

而我們,朋友們,不會再有任何傷心,只會有無窮盡的決心,要讓國家屬於人民,讓體制保障人民,讓在土地上安居,成為台灣社會生活的甜蜜而非夢魘。

安息,張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