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4日 星期一

善盡農地保護的職與責

台灣農地長期面對的外在挑戰主要有二,一是以都市或工業發展為名,高舉國家重大計畫的大旗,將農業用地變更為都市或工業用地,鯨吞完整農地。第二則是以農舍興建之名,建築豪華住宅,蠶食農地。而目前整個社會與政府僅關注農舍的蠶食,完全漠視圈地鯨吞的行為。1021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審查「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簡稱璞玉計畫)」,全區使用土地447公頃,其中99%為特定農業區,竟可放任假都市發展之名完整吞食農業用地。
優良農地正慘遭撲滅,以下幾個人應站出來善盡自己的職與責:
第一,內政部江宜樺部長,作為國土規劃與使用主管機關,應對社會大眾清楚說明台灣有多少都市計畫區、總計可容納多少人口、是否早已供過於求?此外,璞玉計畫案附近有幾個都市計畫區、有多少閒置?內政部如何捍衛國土規劃中宣稱應完整保護的農業用地?
第二,農委會陳武雄主委,作為農業主管機關,多次宣示特定農業區應優先保護,面對璞玉開發為何默不吭聲?另面對糧食危機,計畫2020年台灣糧食自給率將由目前的32%提升為40%,為何仍縱容璞玉計畫吞噬大規模的農業生產地帶?農地滅失、何來農糧自給?
第三,行政院吳敦義院長,以下二段話言猶在耳未來規劃開發園區不要輕易動到農業區或者特定農業區,尤其是符合高等則、高附加價值、高生產力的特定農業區」、「我講要正面因應糧食危機問題,所以國家很多特定農業區不應該輕易移用」,請站出來維護自己所謂的土地正義。
國家與政府體制的功能,在於藉由制度性的規範維持社會的公平正義。如果以上三者能夠捍衛自己行政的職與責,體制就不會開門讓開發力量挑戰農業用地。而璞玉開發案持續的審查,讓我們看到政府的失職、失責,甚至失能、失智,讓行政的文官體制無所適從、打擊士氣。更嚴重的是,讓在地農民必須一次又一次北上保護鄉土,且面對未來的不確定,這是蹂躪人民的國家暴力。
警告中華民國政府,真正的國家重大計畫叫做農業保護計畫,請站出來保衛農民、農地、農水與農糧。
本文刊登於2011/10/24自由廣場

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

徹底檢討吞食農地的制度性缺口

長期以來,台灣農鄉作為國家經濟發展的工具,農業淪為都市文明的附庸而始終不被肯定,農鄉不僅是提供糧食的「糧倉」,以及提供都市勞動力的「人倉」,更成為都市與工業發展搶地的「地倉」及搶水的「水倉」。而農業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亦成為行政體制中弱勢甚至「示弱」的附庸。
現階段農地面對外在力量的挑戰主要有二,一是以都市或工業發展之名,變更農業用地為都市或工業用地,鯨吞完整農地。第二是以農舍興建之名,興建豪華住宅,蠶食農地。此二挑戰將造成台灣農地與農糧危機,且事實是,台灣早已處在危機之中。
正在被吞噬的農地經典個案為新竹竹北「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簡稱璞玉計畫)」,該案集結產、官、學的土地拓墾集團,漠視台灣都市發展的失控,圈定新竹六家高鐵站旁竹北與芎林447公頃農地,其中九成以上農地為特定農業區,卻放任造鎮炒作、榨取土地利益,以及變更農地、斷絕農業生產的多元價值。農委會,可否勇敢的站出來捍衛璞玉良田?
以農舍之名在農地上興建豪華住宅,源於制度性的開門,即是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法,不僅開放農地自由買賣、興建農舍,新購農地亦可興建農舍,直可謂全面開放。並於2001年由內政部(營建署)與農委會訂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試圖對農舍申請資格、建築規範進行管制。但制度性的缺口一開,即難再予限制,何況對農民與農業使用定義不清,以及授權地方政府審核、認定下,造成今日遍地豪宅農舍,以及中央與地方詮釋莫衷一是之亂象。
內政部(營建署)與農委會面對農地投機炒作與豪宅興建,已開始進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之修正,除增訂「申請人須無從事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等做為農民實質身份審查要件外,並規定禁止興建農舍地區,以及對興建集村農舍進一步規範。但該修正(草案)在今(2011)年75的公開說明會遭建築投資、仲介業與政治人物強烈反對。
農委會應善用興建農舍之爭端,強化其作為主管機關捍衛農業與農地的功能,一方面在體制內制止都市與工業土地開發的吞食農地,另一方面立即進行制度的源頭改革,評估農業發展條例修法的政策成效,分析十年來農舍興建呈現的問題,並瞭解農民生活現況與需求,檢討、修正(甚至廢止)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簡言之,農委會最該做的是:1.徹底自我審視;2.行政體制內地位的強化;3.檢討開門機制,讓制度性缺口消失。如此,才能真正回歸土地正義的精神,善盡農業中央主管機關的職與責,而台灣農鄉也才有機會回歸到其該然與本然。
本文刊載於上下游新聞市集

2011年9月9日 星期五

市價徵收不是土地正義

如果一個國家的領導者不懂什麼是正義,將是整個國家的大悲劇。馬總統24日召開記者會,宣布行政院已經將內政部所擬的《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審議完畢,將目前依公告現值加成徵收補償的方式,改為按照市價徵收補償,以落實土地正義原則。很顯然地,總統根本不知道土地正義是什麼,而將市價徵收當作土地正義,且宣稱這是一年來行政院的全面檢討修正,以積極回應農民心聲與改革呼聲。唉,這個政府對人民的敷衍真的離譜了。
《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法,應先避免「浮濫圈地」的源頭問題,也就是讓徵收成為最迫不得已的手段,而最後極少數、不得已的徵收,才有完全補償的技術問題。簡言之,人民要的是根源性、整體性的變革,而總統卻只做末端的、擦屁股的技術性改變。更糟糕的是,還以此沾沾自喜,自以為是正義的實踐,對於這樣的政府,本人深惡痛絕。
依總統的說法,浮濫圈地的殘暴本質從未改變,強制徵收亦非不得已手段,顯見政府從未深刻反省,以徵收作為土地炒作以及地方政府抒解財政困境的工具,仍是執政黨的核心價值。換言之,政府仍站在財團、建商等強勢者的一邊,而非與弱勢者同在,認為只要錢給你多一些,仍要掠奪你的一切家當。更何況這根本是慷全民之慨,由社會全體甚至未來世代買單。
奉勸馬總統,若真有維護土地正義的決心,請立即宣布停止所有浮濫圈地的徵收案(例如新竹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高達九成以上土地屬特定農業區),並具體告訴社會,要用什麼樣的方式修正《土地徵收條例》,讓其回歸憲法第15條保障財產權的基本精神,讓徵收成為最不得已的手段(特別是區段徵收),最後才有補償價格的討論。事實上,市價補償絕非完全補償,市場價格之外,土地的社會文化與環境生態價值,以及被徵收者生命依歸的家園的滅失,必須經由人民參與論辯的聽證會予以釐清,但馬總統避而不談。
敬告台灣社會,正義絕不會來自政客的嘴,只有社會的覺醒與公民的行動,才有可能讓我們成為真正的主人,作為自己財產、家園以及國家的主人。

本文登載於2011/09/14蘋果日報論壇

2011年8月31日 星期三

機場捷運A7案,三問吳敦義院長


土地徵收原應是最迫不得已的手段,但卻長期被當作最好用、最恐怖的武器,不僅地方政府強制徵收人民土地,作為土地炒作以及抒解財政困境的工具,更最邪惡的是中央政府,將強制徵收用的更徹底、更淋漓盡致。以機場捷運A7案為例,區段徵收桃園縣龜山鄉樂善村,絕對是「滅村」人禍。以下三問,筆者請吳敦義院長應親向社會清楚說明,勿再責派行政工具官僚敷衍大眾。
第一問,本案之必要性與公益性是否已經評估?請公開評估機制、程序、標準與分析、結果,以及所有相關會議紀錄。若未進行公益性與必要性評估,憑什麼徵收?
第二問,本案尚未完成區段徵收作業即預標售私人土地,預標售是誰的決策?究竟是誰的政治決定,迫使文官體制無奈執行,且用盡專業語言為政治圓謊。
第三問,本案合宜住宅已預標售,產專區則流標。預標售是對基本人權的侵犯,其法令依據為何?若無法令依據,憑什麼處分私有財產?
824日,總統率院長及內政部長召開記者會,宣稱要履行土地正義與居住正義,現實卻是放任浮濫圈地行為繼續上演,甚至自己扮演劊子手強佔人民家園,A7案只是一例,東北角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新竹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桃園鐵路高架化等土地徵收案早已讓人民家園遍地烽火。
請政府立即在這群人的身上實踐土地與居住正義,倘若做不到,甚或放任不正義繼續發生,那麼請閉嘴,從此不要再對人民談正義二字。


本文登載於2011/08/31自由廣場

2011年8月10日 星期三

圈地、搶水與滅農



二次戰後綠色革命席捲全球,強調高投入(機械、化學藥劑)、高產出以及高利潤的「農業生產論」成為農業發展政策的核心思維,政府計畫性的以農業生產成就工商盛景與都市繁華,讓台灣農鄉從社會的「糧倉」,轉為供應經濟起飛密集勞力的「人倉」,並逐步淪為都市生活的附庸與工商經濟的邊緣。
1980年代,歐美國家反思農業發展,認為糧食生產並非農業唯一目標與價值,因而強調農業「後生產論」與「多功能論」的觀點,肯定農業與農地的經濟生產、環境生態與社會文化等多元價值。
但台灣,農鄉緊接著成為工業與都市拓殖、建商財團炒作以及地方政府解決財政困境共同圈地的「地倉」,更恐怖的是,在水資源爭奪下,成為工業部門搶水的「水倉」。繼集集攔河堰截水專管供應六輕,中科四期也要搶奪彰化農業用水,濁水溪流域的劫難將會成為全台灣的浩劫。台灣水資源管理徹底失控、地層下陷、生態改變、有田無水,政府難辭其咎。
糧食自給率徘徊在30-32%的台灣難道不會有糧食危機嗎?氣候變異下世界性糧食減產,看似穩定的糧食自由貿易結構瓦解,糧食生產國將減少甚至不出口糧食以維持其社會安定,一旦糧食進口路斷,將讓台灣有錢也買不到糧,而缺糧的台灣,遲早必須面對無農地、農水與農民的農業生產窘境。
如果一個政府有最基本的格局,自然要用盡各種方法為國家保護農地、農水與農民。相反的,若一個政府毀掉農田、移撥農水、不尊重並且保護農民,這樣的政權是在摧毀這個國家的生存權。簡單的說,有人把台灣當作暫住的飯店,而這些人的飯店,卻是你、我無可遁逃的家園。請一起守護農地、農水與農民。
本文以「糧倉→人倉→地倉→水倉 :從台灣農業政策思維落後談圈地、搶水與滅農」登載於2011/08/10自由廣場

2011年8月7日 星期日

水就是生命

 濁水溪出代誌
「反中科搶水」護水行動祈福文
天頂落雨,雨水順著土入了溪,溪水彎彎的流,流過草埔,流過田園,流入地下水脈,生養眾生,灌溉作物,洗淨人的身軀和心內的靈魂。
水若流,萬物就生;水若止,眾生就悲。水就是生命。
咱要感謝天、地、眾神和眾生,給咱的島嶼、咱的家園永續的水源。
但是,是誰,來搶走咱田園的水,讓作物欠水欠收。是誰,搶走土地眾生的水,造成地層下陷、生態改變。是誰,用一支又一支的大鐵管搶走天和地給咱的水。咱敢有答應?天和地敢有答應?
今天,咱要向濁水溪的水源頭祈求並發願:
咱要守護水,讓她流遍台灣每一方土地,從天到地,從山到海。咱要讓子子孫孫、世世代代聽得到水流入圳、入田的聲音。
咱反對任何人搶走水源,或者賣掉水權。咱要保護莿仔埤圳,不願中科搶水、水利會賣水。
咱要用生命護水,因為,水就是生命。

2011年7月17日 星期日

大埔案吳揆應說清楚的事

去年69凌晨苗栗縣府出動警力與怪手毀壞大埔農田,並引發農婦朱阿嬤飲藥棄世,凸顯土地徵收不僅是摧毀房屋、土地與作物,更是剷除生命依歸的「家園」。817吳敦義院長會見大埔農戶並達成二項結論,第一是房屋、基地採原位置保留,第二為集中劃設農用土地,依徵收前農地面積專案讓售,並由苗栗縣政府協助施設農水路系統,以利耕作。行政院並依此宣稱大埔案圓滿解決。
但是十一個月過後,大埔自救會24戶中仍有4戶面臨拆屋徵地。日前(77)行政院會就「苗栗大埔等農地徵收爭議處理情形」進行報告後,由內政部營建署葉世文署長在記者會說明該4戶無法免拆之原因。大埔徵地案的都市計畫變更是為了配合吳院長的政策指示,但最後結果顯見其指示並未達成,吳院長應出面為自己的會面承諾說明白。
首先,葉署長說彭秀春位於74-64地號之房子(張藥局)位於道路夾角,在交通上有問題,無法原地保留,而黃福記先生希望建地與農地不分散,不符合讓售政策。其實,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26次會議(2010123)以及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46次會議(20101228)皆決議以「特殊截角」讓彭秀春房地原位置保留,以及黃福記既有房舍及生活機能土地(包括吊車停車場)原地保留,且位於位於30計畫道路該側之農耕地,移至其房屋左側或後方並方整劃設。吳院長,為何在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55次會議(2011510日)突然大翻轉,否決此2戶保留案?是什麼原因可以改變先前審議結果?
其次,葉署長說朱樹是「整條街都已經配合,只剩下他,如果不拆的話,對於已經拆掉變成公義路的民眾也是不公平。」吳院長,這不是公平而是功利。依此邏輯,大埔案已有9成以上同意(或投降)徵收,還需有「劃地還農專案讓售政策」嗎?凡是多數人迫害少數人,對受迫者而言即是不公不義,請嚴肅考慮這條公義路直接改名為不義或喪義路。另外,葉署長說柯成福房屋有2個土地所有權人,另一半產權為其姪子且已領現金補償費,無法原地保留。吳院長,這就是所謂的圓滿嗎?11個月來,這4戶成為弱勢中的弱勢,被忽略與漠視,甚至將他們遺棄在悲傷裡,讓他們的身、家與性命再次被踐踏
再其次,201092內政部召開的「可行性溝通協商會議」,與大埔自救會達成協商「以民國1003月完成土地接管」結論。吳院長,已經是一期稻作收成的七月了,政府究竟把農民的權益置於何處?
最後,本案的用地者(群創)早已表明不需地,但整個都市計畫案的合理性與必要性卻從未被重新檢討,因此,吳揆的劃地還農其實只是為這個開發案擦屁股罷了,但令人驚訝的竟是擦得如此不乾不淨。如果吳院長認同這樣的結果,那就應該勇敢站出來向社會道歉,因為大埔案從來沒有圓滿,因為承諾沒有達成,因為這4戶被徵收者遭蹂躪11個月後,一切歸零。吳院長,請站出來說清楚。
環境資訊電子報,201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