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

徹底檢討吞食農地的制度性缺口

長期以來,台灣農鄉作為國家經濟發展的工具,農業淪為都市文明的附庸而始終不被肯定,農鄉不僅是提供糧食的「糧倉」,以及提供都市勞動力的「人倉」,更成為都市與工業發展搶地的「地倉」及搶水的「水倉」。而農業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亦成為行政體制中弱勢甚至「示弱」的附庸。
現階段農地面對外在力量的挑戰主要有二,一是以都市或工業發展之名,變更農業用地為都市或工業用地,鯨吞完整農地。第二是以農舍興建之名,興建豪華住宅,蠶食農地。此二挑戰將造成台灣農地與農糧危機,且事實是,台灣早已處在危機之中。
正在被吞噬的農地經典個案為新竹竹北「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簡稱璞玉計畫)」,該案集結產、官、學的土地拓墾集團,漠視台灣都市發展的失控,圈定新竹六家高鐵站旁竹北與芎林447公頃農地,其中九成以上農地為特定農業區,卻放任造鎮炒作、榨取土地利益,以及變更農地、斷絕農業生產的多元價值。農委會,可否勇敢的站出來捍衛璞玉良田?
以農舍之名在農地上興建豪華住宅,源於制度性的開門,即是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法,不僅開放農地自由買賣、興建農舍,新購農地亦可興建農舍,直可謂全面開放。並於2001年由內政部(營建署)與農委會訂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試圖對農舍申請資格、建築規範進行管制。但制度性的缺口一開,即難再予限制,何況對農民與農業使用定義不清,以及授權地方政府審核、認定下,造成今日遍地豪宅農舍,以及中央與地方詮釋莫衷一是之亂象。
內政部(營建署)與農委會面對農地投機炒作與豪宅興建,已開始進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之修正,除增訂「申請人須無從事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等做為農民實質身份審查要件外,並規定禁止興建農舍地區,以及對興建集村農舍進一步規範。但該修正(草案)在今(2011)年75的公開說明會遭建築投資、仲介業與政治人物強烈反對。
農委會應善用興建農舍之爭端,強化其作為主管機關捍衛農業與農地的功能,一方面在體制內制止都市與工業土地開發的吞食農地,另一方面立即進行制度的源頭改革,評估農業發展條例修法的政策成效,分析十年來農舍興建呈現的問題,並瞭解農民生活現況與需求,檢討、修正(甚至廢止)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簡言之,農委會最該做的是:1.徹底自我審視;2.行政體制內地位的強化;3.檢討開門機制,讓制度性缺口消失。如此,才能真正回歸土地正義的精神,善盡農業中央主管機關的職與責,而台灣農鄉也才有機會回歸到其該然與本然。
本文刊載於上下游新聞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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