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7日 星期四

是關門的時候了

民間團體給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專家委員的第三封信

委員,您好:
817日即將再度召開區域計畫委員會大會,審議「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開發計畫與細部計畫案」。
細看第186次審查會會議紀錄,會中所有委員、后里民眾與民間團體的質疑與提問,被化約成四種類型的結論,第一類是「同意申請人說明,請將補充資料納入計畫書中」,包括三義斷層、防災(防震)計畫、土石方運送、重大交通衝擊、財務計畫、綠色矽島等;第二類是「補充相關公文」,包括經建會、國有財產局、經濟部、后里鄉公所等對國有土地使用限制及撥用之公文;第三類是「建議」,包括污水處理及聯絡兼維生道路。以上三類,簡單的解讀就是「沒有問題」,只要納入計畫書或補上公文,一切即獲釐清,至於建議,其實可有可無。第四類是最重要的「請申請人再補充說明」,但是僅包含基地選址與聯繫、相關回饋計畫二項。
倘若確定此會議紀錄,那麼我們認為,會中所有委員的諸多質疑與提問,可謂是重重提起,輕輕放下。以專業、理性、乃至於同理心的思考,您相信、您同意、您真的可以被說服了嗎?
大會審議前,民間團體仍然要再次強調,上次會議裡我們的提醒、質疑與提問,應該要被回答。
我們的三大提醒是:
第一,區域計畫法第十五條之二「經審議符合左列各款條件,得許可開發:一、於國土利用係屬適當而合理者。二、不違反中央、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基於中央法規或地方自治法規所為之土地利用或環境保護計畫者。
第二,本案既不是適當的也不是合理的國土利用,並且違背台灣中部區域計畫之目標、發展構想等指導原則,顯然違背上列法令規範。
第三,本案不僅是技術細節問題,更是原則與價值的問題,故本案不應僅是任由開發單位簡單「說明回覆」,而應釐清根本問題。
我們有二大質疑:
其一,是區位選擇與適法的問題。究竟是本案應符合中部區域計畫的原則與規範,還是中部區域計畫可以遷就事實、配合既定政策調整?是否只要將「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納入正進行第二次通盤檢討的中部區域計畫的「產業區」,本案就可符合中部區域計畫的規範?究竟所謂優質生活圈內的產業區的意義與內涵是什麼?此外,集后里焚化爐、掩埋場、豐興鐵工廠、正隆造紙廠、軍方彈藥庫、六座加油站、斷層等不適宜因素,加上已動工的中科二期及審議中的三期計畫,請問,后里地區還會是「優質生活圈」嗎?最後,本案區位的選取僅以滿足廠商(用地、交通)需求與意願為考量,完全忽視自然條件、人口與農業發展、安全與健康風險,如此選出七星農場基地,這樣的方案評選理由充分嗎?合理嘛?適當嗎?可以被同意嗎?
委員,您認為上列問題釐清了嗎?真的沒有適法(區域計畫法)以及扭曲規劃體制(台灣中部區域計畫)的問題嗎?
其二,是根本從未釐清的財務計畫問題。台灣中部區域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的國土經營管理目標二「公平享有開發利益,落實開發者付費」中有「在成本負擔上:不分發展所需之內部或外部成本,應由使用者或受益者付費」,本案顯然違反此一國土經營管理目標。又,財務計畫中充滿不合理的假設參數,包括101111年地價調整每三年上漲1倍(借問台灣曾有哪一基地有此地價上漲率?而參考設定的竹科、南科、中科又何嘗有此上漲率),以及廠商年營業額成長率民國100109年成長率為25%(每年),其後每年成長5%(此一永續的高成長僅能以荒謬形容),其目的是讓自償率達78%,以符合財務計畫目標(75%),並減低實質評估的虧損(-59.49億)。但事實上,若調降不合理的成長率並考慮未來風險,自償率絕對低於75%。
委員,您認為上列問題釐清了嗎?真的沒有違背台灣中部區域計畫的問題嗎?如此的財務計畫可以是「同意申請人說明,請將補充資料納入計畫書中」嗎?
最後,請不要忘記我們的五大請求:
請告訴我們,本案沒有違反區域計畫法第十五條之二的規定嗎?
請告訴我們,您真的願意讓優質生活圈成為惡質淪陷區嗎?
請告訴我們,您真的願意讓后里民眾生活在這樣的地方嗎?
請告訴我們,您真的願意讓台灣的國土規劃受到如此扭曲嗎?
請告訴我們,您會為此既定政策背書嗎?
委員,背書從來不是知識份子的本分或責任,相反地,撥亂反正、扭轉時局、開創未來、實踐信仰才是知識份子的天責。
這個案子凸顯整個台灣社會價值扭曲、是非不分、無方無向、不公不義的大虛無與大荒謬。為本案開門背書,是打一場爛仗,也是添一則時代的無奈與悲劇。但,您可以選擇良心與公道,為本案關門,則不僅是寫下歷史的新頁,更是立下國家標竿與世代典範。
是關門的時候了,委員!
台灣生態學會電子報第150期,2006/08/17

2006年8月15日 星期二

請您,傾聽生活世界的聲音

民間團體給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專家委員的第二封信

委員,您好:
630日,「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計畫」在爭議中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內政部亦隨即發揮行政效能,將本案排入76日召開的第185次區域計畫委員會議,審理土地使用變更與開發計畫,經區委會二次要求補正資料再審(7/6185次會議及7/27186次會議)後,將於817日再度召開大會審議。
76日大會前一日,營建署幾度來電虛探加上實問,想瞭解當地民眾與環保團體有多少人將前往列席與會並陳述意見,更重要的是,訴求方式為何?會不會拉布條?有沒有什麼抗爭行動?
我們情緒複雜而無奈。這一群民眾,並非無理取鬧的問題製造者。相反的,他們是台灣社會裡最典型、最樸實的土地耕耘者,是最平和、最理性、最正當卻也是最卑微的訴求者。簡單的說,他們正是與土地最貼近的生存者,也一如我們的父母親人一般,只是生活世界裡活生生的人。
但是,我們的政府體制究竟將他們視為什麼?是可憐的犧牲者還是可悲的無名英雄?是邊緣人還是暴民?或者根本是nothing
當一個國家沒有國土方向,喪失政策立場,放棄保護人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民生計;當一個政府以財團為馬首,剝奪人民土地、環境、健康、生命的權益;當一個社會泡沫口水,價值扭曲、沒有前瞻、阻斷未來,無法為世代開創希望之際。委員,您可願意為土地、世代留下些什麼?可願意為社會草根力量注入一些源頭活水?
抗議、抗爭是捍衛、是守護,是運動、是教育,也是扭轉、改革,更是希望、創造。
委員,這些民眾,不是專業規劃者,而是熟悉土地、充滿經驗的生活實踐者。他們並不拙於言詞,只是整個社會共業包括政府上下、委員會議、政客、媒體,從不願傾聽、瞭解與在乎他們的聲音。
即將進行第三次區委會審查,我們仍然深深期待您發揮力量。歷次會議中,后里居民代表的慨切陳言,經月餘後,恐有所遺忘,我們整理第185次會議謝哲進先生簡單、清楚、有力的發言。請您,傾聽生活世界的聲音。


附:第185次會議后里居民代表謝哲進先生發言內容
各位委員:
台中縣后里鄉面積58.94平方公里,而從事農業生產者有15千人,栽培的作物有花卉、水果、蔬菜及養殖業等,而花卉是主要的栽培作物,種類有唐菖蒲、百合、海芋、火鶴、文心蘭等,栽培的面積達300公頃,切花量佔全省的60%~70%之間,有花鄉王國之稱,根據農會統計,產值5億元以上。但近年來,有部分的花卉不能開花,經改良場化驗證實為附近工廠污染所致,使農民損失慘重。
所以,我們無法承受更多的污染打擊。
后里鄉的馬鈴薯栽培面積約400公頃,產量達1萬公噸,產值約1.3億元;還有高接梨、柑桔、柿子、葡萄,約300公頃;大甲溪河畔養殖的蛋鴨與河蜆約20公頃。而以上所生產的產品,均是銷售全省各地,倘若遭受污染,不僅本鄉居民受害,包括鄰近的神岡、大甲、大安、清水、外埔等鄉鎮也不例外,還有全國無辜的消費者,也蒙受其害。
后里鄉是個台地,目前已遭受豐興(鐵工廠)、正隆(造紙廠)、(后里)焚化爐的摧殘,如今力晶與華映又快速草率的完成環評,且已動工中,實在真感無奈。接著友達要進駐后里的七星(農場)基地,因友達雖是高科技公司,但卻是高污染的帶原者,僅有58.94平方公里的后里台地,卻要面臨這六家的大公司、高污染,天羅地網般的籠罩和蹂躪的命運,試問:這是人能居住的地方嗎?簡直是人間的地獄!
所以,我們為了追求生存權益,堅決反對友達進駐后里的七星基地。
我們所追求的理想是健康,不是財富;我們要的是好山、好水、好環境,放棄繁榮、科技、高污染。
懇請政府審查委員有關單位,審慎評估,請留給我們地方的居民,有個生存的空間。
以上是我們的訴求,也是懇求。
台灣生態學會電子報第148期,2006/08/15

2006年7月26日 星期三

給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專家委員的一封信

委員,您好:
感謝您,在台灣社會一片價值虛無、是非扭曲、政經體制令人徹底失望當中,在76日第185次會議裡秉專業立場,從國土規劃、區域發展、社會公義、公共安全、環境負載等角度,為台灣土地、黧民、世代、環境、生態發出一次正義呼聲,讓民間團體、后里鄉民在中科七星農場案的隱晦、幽暗之中,稍見得可能的希望光亮,也讓我們相信,台灣社會除了草根基層保有充實、可期待的積極力道外,教育學術領域亦尚有一股可以扭轉局面、改造社會的善的力量。
但是,依據過往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的經驗,您將或多或少遭受或感受到一些政治壓力與經濟力的干擾。
中科三期七星農場案的環評專案小組第一次審查會議中,水利署代表明言本案供水一定會出現問題,該代表隨即遭撤換而不再出席,換人後的歷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第二至第五次),水利署供水就不再出現問題。
環評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中,某位地理專家委員大聲質疑中科籌備處未誠實、嚴肅的面對斷層問題,並戲稱本案已經成為他課堂的絕佳負面教材。然該委員從此未出席專案小組會議(第三次至第五次)審查,最妙的是,在第五次小組會議的投票前一刻,他突然現身並投下神聖的一票「贊成有條件通過」,但,斷層問題仍無任何衝擊與風險的專業評估和解疑。該次會議以7票有條件通過對6票應進入二階段環評的投票結果,將本案送大會審議。
630日環保署第142次環評大會,從未參與專案小組審查的官派環評委員成為行政院的「鐵票部隊」,用他們政治的手宣判后里地方、土地、環境、民眾、世代的未來。投票結果,8票認為應進入第二階段環評者皆是專家委員,而11票贊成有條件通過者,專家委員有6票,其餘5票是官派委員。
凡此種種,讓我們看見,當今台灣社會最大的悲哀,在於財團領導國家產業方向,而政府、社會、乃至於專家,不計代價、不論好壞、不問對錯,頃全力美化、粉飾「既定政策」,為唯一的財團「友達」護航,卻沒有人願意聆聽來自於居民、土地的最正當卻也最沈重、最卑微的請求,正視社會公義、國土規劃、區域發展、環境影響等永世的根本問題。
如此的台灣社會,還有什麼可以期待?我們對於世代子孫、您對於生生學子,還可以編織出什麼可能、可行、可久、可遠的想像與希望?
我們合理的憂心,在727日的第186次會議裡,行政部門必將將傾巢而出,用盡一切機巧方法、手段,為本案加持、護法、護航。
但,我們在意的是,您的堅持,一股秉持知識份子良心,捍衛良知的堅持
我們相信,身据台灣的學術堂奧與教育聖殿如您者,不僅據有社會視野、國家格局、世代遠見的宏觀、全面的制高點,更是台灣教育終極價值的言教、身教實踐者。不論在學術論述或是教育講堂裡,知識的授業與解惑背後,是為了傳達一種更深沈的、善的、世代的、自然的終極價值,那包括民主、永續、公義。
現在,您,正站在一個歷史的有利座標上。您的選擇將決定后里地方、生民、世代、土地的未來,您的堅持也可以改變他們幾乎已被宣判定奪的未來。但是,我們更在乎的是,中科七星農場案的最後一道知識專業力量,將會為這個時代、為這個社會改變、扭轉甚至創造、建立些什麼!我們深信,您的選擇與堅持,將是高等學府經師的身教實踐,更是真正的社會人師典範!
1920世紀,表現主義畫家孟克(Edvard Munch)的代表性畫作「吶喊(The Scream)」,畫中以扭曲的身形與臉孔表達不安、絕望與抗議,以及驚恐中的最後一絲期盼。
民間團體與后里鄉民參與歷來會議沒有吶喊,因為我們沒有絕望。
但是,我們呼喚!
我們呼喚學術知識的良心,能夠傾聽天地的呼吸、生民的聲音,莫成為政治力量與經濟力量操控生活世界的的工具;我們呼喚社會之師,為我們扭轉長期被政經力量扭曲的國土規劃與區域發展,建立真正的世代價值與公義社會,為躁動不安的社會立下安定的永世典範。
請容我們再次強調,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開發計畫與細部計畫案,不僅違背台灣中部區域計畫,更扭曲國土規劃、區域發展與土地利用,造成社會公平正義的淪喪,此外,更有環評疑慮尚未釐清。
我們認為,真正的正義之聲,不該是絕響,而應被傳頌。
台灣生態電子報第141期,2006/07/26

2006年7月19日 星期三

環評委員,請告訴我們「為什麼」

記環評第142次大會中科七星農場審查


2006630日,台北街頭陽光熾烈。
台中縣后里居民、農民四十多人坐上清晨的遊覽巴士,此行,不是北部朝聖的觀光團。居民帶著當地當季的農特產品包括水梨、馬鈴薯、劍蘭、玫瑰、火鶴等,一路憂心無語,因為,行政院環保署第142次環境影響評估大會將審查「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開發計畫」,21位環評委員極可能以投票的方式決定后里地方、土地、環境、居民、世代的未來,面對即將被舉手表決與宣判的未來,他們沒有任何決定權,只能在台北豔陽下為生活的土地發出最卑微弱勢的請求。
不論是什麼顏色的政府,都慣用高規格的陣仗來應付台灣土地上最樸實也最弱勢的耕耘者。上午九點,環保署門口陰涼處聚滿警力,戴著斗笠的居民將農特產擺開、布條拉起,用屬於台灣農鄉民眾特有的純樸喊出「中科滾蛋」、「守護后里」,並在環保團體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他們的訴求簡單而有力,亦具正當性、合法性:
第一:本案用水、廢水排放、揮發性有機溶劑、斷層等問題尚未釐清,在公共安全、健康風險、地方產業衝擊的疑慮下,應依環評法規定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第二:呼籲七位未曾參與專案小組審查的「官派」環評委員,勿淪為行政院的「鐵票部隊」,成為危害人民與圖利財團的幫手。
就官僚行政作業而言,環保署的操作很細緻,但是,就民間對環保署的觀點與期待來說,則是前所未有的粗糙。首先,也許是警察人牆的阻隔與保護,也可能是事先獲得通知而走後門,「鐵票部隊」輕而易舉的遠離居民、逃避訴求。其次,環保署同意居民10人進入會場,這10位代表必須在門口排成一列,在官僚一一數人頭以及員警警戒下搭電梯上樓。
會場內的進行過程更是惡質,在會議主席張國龍署長的主導下,僅允許居民2人發言3分鐘,且完全不同意民間團體表達意見,其後,亦不讓居民再提出質疑,甚至部分委員認為應由開發單位、居民代表、民間團體共同釐清疑義後再進行討論,主席仍只一再重複「請離開」、「請出去」。這種看似優雅的驅離方式,卻是民主社會裡最粗暴、最野蠻的議事遊戲。居民與民間團體錯愕離場,環保署用「形式的參與」取得了會議的合理、合法性。
離開會場前,我將準備發言卻無從表達的「中科財務計畫的可怕」書面意見親手交給主席,請其代為告知所有委員,此案是國家拿納稅人的錢,永續補貼特定財團,所以只有一個財團(友達)賺錢,而政府永續虧錢,但真正買單的是全民,絕對是台灣社會的大不公大不義;且其財務計畫是利用不合理的假設以及錯誤的參數,讓財務計畫數字變得漂亮,降低虧損額度,如此欺矇委員,請委員千萬勿為此不公不義背書。我不知道,主席是否依其允諾曾在議事過程中告知?
一出場外,我取出三份財務計畫[1]直接找中科籌備處人員詢問,並質疑公告地價上漲率、營業額成長率等參數的錯誤與IRR(現值報酬率或內生報酬率)值的問題,負責財務計畫的人員起先說不可能有問題,我詳細一一比對後,計畫人員啞口,最後承認數據錯誤,並說願意找我好好研究。我仍然不知道主席是否依其允諾在議事過程中告知此事。
但是,11票對8票有條件通過的消息[2],二度令后里民眾、民間團體錯愕、不解。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八條有「認為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而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進一步指出「本法第八條所稱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一、與周圍之相關計畫,有顯著不利之衝突且不相容者。二、對環境資源或環境特性,有顯著不利之影響者。三、對保育類或珍貴稀有動植物之棲息生存,有顯著不利之影響者。四、有使當地環境顯著逾越環境品質標準或超過當地環境涵容能力者。五、對當地眾多居民之遷移、權益或少數民族之傳統生活方式,有顯著不利之影響者。六、對國民健康或安全,有顯著不利之影響者。七、對其他國家國家之環境,有顯著不利之影響者。八、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請問環評委員,此案沒有與台灣中部區域計畫相衝突且不相容嗎?請問環評委員,此案沒有對后里地方環境資源或特色有不利影響嗎?請問環評委員,此案沒有超過當地環境涵容能力或逾越環境品質標準嗎?請問環評委員,本案對當地民眾權益沒有顯著不利影響嗎?請問環評委員,本案對國民健康與安全沒有不利威脅嗎?請問環評委員,中科七星基地案在五次專案小組審查中,是否釐清所有問題?
環評委員,你們只給了我們11票對8票的結果,但是,你們忘了告訴我們,為什麼這個案子依法不需要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請告訴我們,為什麼!
從未參加小組審查的環評委員,你們對中科后里農場案一無所知,卻舉手決定了別人的未來,請問你們盡過什麼環評委員的職責?告訴我們,為什麼!
贊成有條件通過的環評委員,你們是該盡可能用「條件」來美化自己投票的手、裝扮自己的環保假面、應付自己虛無的價值。畢竟你們舉手決定生民的未來,卻沒有告訴他們,為什麼依法不需要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請告訴我們,為什麼!
環評委員們,你們為台灣產業發展史與環境保護史寫下了新頁,用你們的專業與雙手宣判了后里地方、民眾、世代的未來,卻忘了告訴我們,為什麼?
環評委員,請告訴我們,為什麼?!

後記:
我們認為,不論是政府既定政策的投票部隊,或是各專業的委員,凡開創歷史者,理當為歷史、社會、世代、土地、環境負責:
本案當日投票認為應進入第二階段環評的專家委員有徐光蓉、鄭先祐、李根政、文魯彬、陳光祖、周晉澄、郭鴻裕、詹順貴。總計8票。
本案當日投票認為應有條件通過的專家委員有劉志成、顧洋、林素貞,黃乾全、林建元、范光龍;投票認為應有條件通過的官方委員有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行政院研考會副主委施能傑、行政院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行政院農委會副主委林國華、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委謝定亞。總計11票。
台灣生態學會電子報第137期,2006/0719


[1] 中科籌備處前後有三份財務計畫,包括后里基地籌設計畫書、第四次專案小組簡報資料、專案小組第4次初審會審查結論及綜合討論意見答覆說明。三份報告之假設參數完全不同,最後的IRR亦有很大差異,擺明是打爛仗、欺矇委員的財務計畫。
[2] 本案大會原計算票數為10票對8票有誤,其後經143次大會確認修正為11票對8票。

2006年7月15日 星期六

公民第一課:

給參與環境苦行陪走的臺北大學同學

感謝你,願意一起用台灣腳,走一段台灣路。
72日(星期日),苦行隊伍開拔的第七天,八點的陽光有些刺眼。我們在環河南路與漢口街口等候頗久,終於望見中興橋上一列人與旗幟的剪影,苦行的腳步邁入台北市區,四十多位行者的心情、心意、體力、意志寫在黝黑、脫皮甚至過敏的膚色,也寫在斗笠下毛巾與汗水交錯的臉上。
我們接上隊伍陪走。這一程,不僅在許多團體的參與、鼓勵、關照中,感受到冷淡台北城裡的熱情溫度,也在高樓林立、車陣呼嘯、喇叭喧囂中,發現城市危險、易怒、不人性的本質。但更重要的是,這一程,很可能是你生命過程中公民教育的第一課。你們,終於走出校園,走入土地、環境、生命、城鄉的田野,走出自我的私領域進入社會公共領域,這是你們大學生涯中見證或實踐公共事務的第一步。
所以,在你們同聲為靜宜大學生態系同學喝采的同時,我也願意為你們獻上祝福。
我的公民啟蒙,比你們晚了很多很多。19931994年間,我的第一份工作在內政部營建署,負責承辦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的全國都市計畫案。當時,都委會委員改選,因為沒有生態、環保代表進入審議體制,而引起民間團體的爭議。第一次召開新任委員會議時,環保團體搶先進入會場,佔坐在委員的位置上不發一語。委員陸續到場但沒位置坐,場面尷尬。官方行政人員按耐不住,開始叫囂,然後警察進入議場,準備抬走這一群人。突然,有位坐著的人從背包裡取出大布條,一線拉開,質問並抗議該委員會的合法性與正當性。最後,這群人在大批警力下,被一個一個抬出場外。
這場和緩而冗長的抗爭給了我刺激與想像。為什麼這一群人不是為自己的利益而行動,而是為土地、生界、世代而積極戰鬥?他們的行動展現的是什麼意義與價值?
自此涉入公共與社會領域,於是自我發問更多問題。台灣社會為何缺乏公共領域的開創?為什麼民眾只能無知且無怨無悔的把資源、空間秩序分配的權力交給政府與財團?為什麼社會價值的選擇可以被簡化為專家技術的操作與評量?廣泛的都市抗爭、文化抗爭、環境抗爭根源何在?廣大的民間社會力量究竟在哪裡?我們如何社會獻身?
我發現要釐清這些問題很簡單,就是「行動、行動、再行動」。
各位陪走的同學,因緣際會,我們被安排進入「公共事務」學院,學習土地、城鄉、環境等「公共領域」的規劃管理,也被賦予了未來社會的「公共責任」。暑假已過近三分之一,有別於追求卓越、競爭第一的虛無社會潮流與價值,我鼓勵你們,從一窩峰打工、補習的校園氣氛中跳脫,善用這個夏日,圓自己最浪漫的夢,甚至參與公共議題,讓自己成為道地的「公民」。
感謝靜宜大學生態系同學造的夢,讓我們有機會共同實實在在的走在台北街頭。苦行的行伍已到花東海岸,何妨,由你們約我,或者相約更多同學,再走一段、幾段。
台灣生態學會電子報第134期,環境苦行系列報導13,2006/07/14

2006年7月10日 星期一

民間團體對「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開發計畫與細部計畫案」的質疑

前言:
630日在爭議中有條件通過環評的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計畫,在環評定稿本仍未確定前,政府又以超快的行政效率,將本案排入76日召開的區域計畫委員會,審理土地使用變更與開發計畫。
17個民間團體緊急提出質疑,並呼籲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委員將本案送回專案小組,邀請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委員列席共同討論,釐清本案爭議問題後,再提大會討論。連署聲明團體為:台灣生態學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永續台灣文教基金會、台灣綠黨、台灣永續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教師聯盟、淨竹文教基金會、新竹市公害防治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工作室、草山生態文史聯盟、高雄市綠色協會、看守台灣協會、台灣環境行動網、鹽寮反核自救會、洪雅書房、嘉義市旅外文化觀察團。
76日的區域計畫委員會中,多位委員呼應民間團體的訴求,認為本案不僅違背中部區域發展架構,空間區位的選擇亦不適當,且在許多疑義未能釐清下,退回補充資料再審。
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將是中科案的另一個戰場,不僅可以檢驗專家委員的堅持,也可以監督行政院是否再度伸入魔爪、派出鐵票部隊。而后里地方民眾與民間團體也必須展現更強大的訴求與社會力量。以下為當日民間團體的四大提問:

一、違背台灣中部區域計畫
本案明顯違背台灣中部區域計畫之指導原則(如下列),將導致規劃遷就事實而全盤抹滅規劃的前瞻性。
1.      台灣中部區域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草案之中部區域整體空間發展構想,將后里鄉劃歸優質生活區,其發展構想為「保護農地及海洋資源,提供永續發展的農、漁生產、生活環境」及「強調農業技術的研發,兼顧休閒觀光、生態保育的需求」。
2.      台灣中部區域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的國土經營管理目標二「公平享有開發利益,落實開發者付費」中有「在成本負擔上:不分發展所需之內部或外部成本,應由使用者或受益者付費」(頁2-1)。另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計畫中指示事項有「凡台糖土地,符合本計畫之優良農地及曾經投資農業改良設施者,在資源保育與維持農業整體生產環境之前提下,劃為特定農業區」(頁6-46)。
3.      台灣中部區域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中之重大建設計畫,並無本案之產業建設(頁2-5)。故本案將影響中部區域計畫之人口成長、住宅需求、工業用地等之推估,亦涉及區域產業結構改變、產業人口成長、農業人口轉型、水資源供需、交通運輸、公共設施等問題。
4.      台灣中部區域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之經濟及產業發展構想有「對於具有高污染性或技術層次低的產業,則以補助遷廠經費或加強污染取締的方式,以鼓勵其加速遷出」(頁5-16)。另經濟及產業發展計畫有「對於丘陵、高山等地區,宜結合農產、遊憩資源,推動休閒農業發展,而改善農村基本生產及居住環境」(頁5-20)。
5.      台灣中部區域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工業區設置原則有「用水量大之工業宜設於水資源豐富地區」(頁5-22)及「為提高工業區土地使用率,應推動舊有工業區更新計畫」(頁5-24),此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計畫中有「為加強水資源保育,位於河川流域與集水區範圍,應避免土地過度開發而影響水源涵養及水質維護」(頁6-2)。
二、扭曲國土規劃與土地利用
1.      依據國科會20016月所完成的「設置中部科學園區可行性研究」,認為中部科學園區應以發展精密機械與農業生化科技為重點,亦即須兼顧中部地區具有大量農業生產資源,而規劃為農業生化技術的傳統型科學園區。且中部科學園區若屬於利基型科學園區,則園區土地與區位之選擇應考慮相關研究單位、機構與大專院校之支援、連繫與整合。顯然,台灣中部地區缺乏此一技術層級的生產因素條件,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發展區不符原訂定之發展目標與重點。
2.      目前國科會已開發之科學園區閒置土地包括中科雲林基地49%、南科高雄基地71%,此外,經濟部工業局已開發之工業區更是低度使用。故台灣產業結構的轉型,應包括工業區開發政策的轉變,配合新產業的投入,整合既有產業,活化已開發的工業區,而非任令大量的既有工業區閒置、蕭條的安樂死,並再大肆新闢擴增工業區。
3.      本計畫不僅違背永續精神,且永無止境的新闢工業區,將會導致國土規劃與土地使用的失控。
三、社會公平正義淪喪
1.      依據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籌設計畫書中「第五章開發與執行計畫」之財務評估,其IRR(現值報酬率或內生報酬率)值為3.51%,未達預期之折現率(5%),評估結果至民國134年的評估期內無法回收(自償率),且其淨現值(NPV)為-51.49億。故本開發案確定是政府永遠虧損的錢坑。
2.      本案的財務計畫,利用不合理(事實絕不可能達到)的假設參數(如地價調整每三年上漲1倍、廠商年營業額的成長率民國100109年成長率為25%(每年)以上或計入土地殘值以調高IRR),假設一個高成長的情況,以減低實質評估的虧損(-59.49億),讓財務計畫的數字變得漂亮。但事實上,不僅無法達到該成長率,且若考慮未來風險,政府虧損將更加嚴重。
3.      高科技面板業的附加價值與獲利率低,友達光電90年度的獲利是負17%91年度是11%92年度16%93年度是17%94年度是7.4%95年度第一季是7.4%,且台灣五家面板業近年的借貸高達3652億元,占營業總和的64%,顯示是面板業是在高負債的狀態。
4.      在國家財政艱困狀況下,政府對中部科學園區的總投資額高達571億元,其中由國庫撥款110億元,還必須另借貸高達452億元的資金。此外,立法院第6屆第二會期審查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3組第12次聯席會議議事錄)記載:「科學園區作業基金因不斷開發,至今已經負債631億,估計到民國96年甚至要高達1千億元」,顯示新開發的園區都是政府虧錢。
5.      本案根本是國家拿納稅人的錢,永續補貼單一特定財團(友達),形成只有一個財團賺錢,而政府永續虧錢,但真正買單的是全民,絕對是台灣社會的大不公大不義!
四、環評疑慮未釐清
本案環評歷經五次專案小組討論,開發單位仍未釐清相關問題(如下),然630日環評大會在未經充分討論下主席強勢主導表決,結果10票有條件通過,8票認為應進入二階段環評。其中,10位投有條件通過之委員中,有5位是從未參與本案專案小組討論的官方代表。
1.后里鄉七星農場附近已有后里焚化爐、豐興鐵工廠、正隆造紙廠,以及軍方彈藥庫、六座加油站,再加上已動工的中科二期及審議中的三期計畫,土地環境的負荷、公共安全的潛在危機、對后里居民的健康影響,皆未在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中完全釐清。
2.台灣中部地區供水吃緊(目前新訂與擴大都市計畫皆已有供水之問題),中科三期新增用水,將導致用水失控而引發缺水問題,更將讓后里地區農民(目前約1.5萬人)面對休耕失業的威脅。
3.環保署2002年環境檢驗所研究年報中「新竹縣地區事業廢水生物毒性研究試驗」顯示,電子業,特別是被動元件及光電產業(LCD含玻璃面板)之廢水毒性特強,即便是符合環保署放流水標準的廢水,亦具有導致試驗魚類死亡的急毒性。中科三期初期廢水排放牛稠坑溝,可能污染大甲溪下游農作物與地下水,且危及全台人民食品安全。
4.中科三期一年至少排放911噸具有致癌風險的揮發性有機溶劑(VOCs)及毒性化學物質,卻未進行完善的模擬以及審慎之健康風險評估,無視大台中地區居民安全。
5.三義斷層(第二類斷層)緊鄰七星農場,另距離開發基地僅約1公里的屯子腳斷層,依據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94/12/31之調查報告有:「1935421日,台灣中部發生大地震,造成三條地震斷層,其中經后里台地的一條,日人大塚彌之助將其命名為屯子腳斷層。本次地震為台灣歷史上傷亡人數最為慘重的一次,計3279人死亡,本所列為第一類活動斷層。」本案完全缺乏對大震之衝擊與風險的專業評估,包括大震對於園區造成之災難、污染、衝擊、影響、損失的實質分析,以及連帶對后里甚至大台中地區居民的衝擊、影響、損失、災難、污染的估算。
6.本案基地內有枋寮遺址,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應先行探勘。
7.后豐鐵馬道為后里地方重要休閒遊憩資源,本案之設置嚴重衝擊當地景觀並影響觀光產業。
8.本案規劃過程僅進行敷衍式的問卷調查,缺乏完善的資訊提供與民眾參與,完全忽視當地居民的價值選擇。
2006/07/10

2005年12月22日 星期四

危機或契機:七二災後的國土規劃

大約200萬年前,中央山脈自太平洋出水,而後抬升、崩塌,復又抬升、崩塌……,脆弱地體開啟島嶼基業,復藉冰河召喚生界遷徙並提供生物演化的舞台,成就福爾摩沙高豐富度、高歧異度且相對穩定的綠色傳奇。自荷蘭、清政府、日本迄國府統治,百年開發,從平原稻作到溫帶雨林伐樟取腦,再到中海拔霧林帶檜木開發史;繼之,茶樹、檳榔﹑高冷蔬菜﹑高山水果等農業,乃至林業造林等上山,臺灣原始森林徹底轉為溫帶農園;其後,公路上山、採礦上山、別墅小木屋上山、高爾夫十八洞上山、宗教寺廟上山,萬千工程上山造災,臺灣山林自二千五百公尺以下,近無完整國度;復次,新世紀新政府舊思維,剝奪土地自我療傷的全民造林、披著生態糖衣的工程工法、假生態之名的消費生態旅遊,在政府和全民拼經濟下全面攻克台灣島。
東臺灣,1990年銅門與紅葉災變,生態災難初試聲啼;1996年賀伯災變、1997年瑞伯成災,復以1999921大震,臺灣生態浩劫猶如骨牌,全面啟動;2000年象神釀災、2001年桃芝、納莉肆虐、2003SARS疫情直撲;200472日,敏督力挾帶旺盛西南氣流,臺灣島中央山系偏西,自苗栗(卓蘭)、台中(和平)、南投(仁愛、信義)、嘉義(阿里山)以迄高雄(桃源),盡入劫境。2005年及其後,一切待續……
從綠色傳奇的福爾摩沙到生態災難的國在山河破,對自然生界而言,百萬年大化神蹟同百年崩解奇觀,天菁地華同天災地變,不過都是「自然而然」罷了;然而,對人類來說,原以為只出賣子孫世代,卻萬萬料想不到生界解體成災和自食果報之速。災難當下,政府、媒體、全民有曰「天災」,或曰「人禍」,諉過卸責之間,無人肯智慧承認「天人合一」;災難之後,不願給予土地生界時間來自然療傷,卻給足自己時間來遺忘。因此,生界的還我土地運動一揭開序幕,戲碼必然不斷重演,才能提醒人類的善忘根性。
七二災後,國土規劃成為萬夫所指,以為國土規劃的調整與立法即是維生系統復原的威而剛,是濫墾、濫伐、濫建的搖頭丸,是全民去惡趨福的萬靈丹。事實上,國土規劃應該是一套涵蓋價值觀念、法令制度以及行動實踐、管理執行的結構性社會體制,因此,其調整變革也必須含括整體社會思維、觀念和價值的扭轉,再落實為國土規劃的徹底檢討,以及政府管理的執行與實踐。
一、全民思維的轉化
臺灣自日治起搭接上現代化的軌道,戰後又納入現代化資本主義體系中(以美、日為代表),吸納了西方資本主義「人本中心」的價值,形塑以經濟發展、成長為導向的直線型現代化觀念,據此框架了國土、鄉村與都市的發展型態。因之,國土規劃乃成為國家經濟發展計畫的一環,並被賦予提供和協助經濟成長、排除經濟發展的障礙、解決經濟建設所帶來的問題等功能,故國土規劃大計是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掌理主管。基此,歷來台灣的國土規劃體制,雖然依循西方社會思想與規劃思潮的更替而演變,並且提出新的計畫目標,例如1995年的「國土綜合開發計畫」中即已宣示「永續發展」的理念,並且將「維護環境生態」列為規劃總目標之首。然而,整體價值思維未嘗轉化,「永續發展」只能當作政策化妝品,歷近十年而不見具體落實之詳細內容與作為,而「環境生態」亦永遠是與經濟發展衝突的犧牲品,國土放領、核四、蘇花高、湖山水庫、雲林大湖、吉洋人工湖、高山纜車等經建案皆只是近例,難以盡數。
隨潮而流的口號絕對只是浮光掠影或是造災之源,此可見諸全民造林、生態工法、生態旅遊等的實際操作。而一個社會價值內涵的形成,應該是誠實面對事實、經驗後的自我省察,轉化為對地體母土本質的瞭解,並內化為生活與生命的價值和意義。因此,這一代台灣人必須真誠面對自己的善與惡、是與非、對與錯,深刻瞭解這片島嶼裡天、地、神、人的時空歷史價值與意義,醞釀和開創「以生態為中心」的土地認同和自然倫理。生命態度決定生活方式,智慧、遠見、格局雖非一蹴可幾,價值與情操卻決定未來。否則,正如同七二災後所謂傳統工法取代生態工法的爭議,或是經建會張景森副主委所提出的封路建纜車,皆只是舊思維新造災的濫觴。
二、國土規劃的檢討
七二災後的媒體口水爭議之間,彷彿誘導全民指向臺灣過往沒有國土規劃。
臺灣的國土規劃可溯自1964年由聯合國發展方案(UNDP)補助,美國專家孟森夫婦指導行政院經合會(經建會之前身)都市建設及住宅計畫小組,依經濟理性與效率的計畫思維,展開都會與區域規劃,至1979年行政院核定「臺灣地區綜合開發計畫」,即已完成國家經濟發展的國土計畫體制。而一套包含政策、計畫、法令、行政等體制的國土規劃,不僅是政府格局、遠見的呈顯,以及保障人民生命、提昇人民生活的制度,亦是全民生活價值和態度的總表現,更是這一整個世代台灣人的人地關係與文化的濃縮。因之,雖臺灣的國土規劃隨世界趨勢演變而提出不同的理念,然而一方面因經濟成長的意識型態仍主導規劃取向,所以在國土計畫中生態永續即與經濟成長自相殘殺;另一方面國土計畫並無法源依據,致使下位計畫(縣市綜合發展計畫、都市計畫、地方發展建設)不僅無法(或無須)落實,甚至反其道而行,例如具有污染性或破壞性的濱南工業區開發案既位於生態敏感之限制發展區內,然國土綜合開發計畫中小開「但書」之門,容許重大建設突擊生態敏感地區,而地方政府更無視上位計畫之指導原則,可謂上下交相利的開發典型。
國土規劃應該是依據世代價值與理想,並以對國土的全面調查與充分瞭解為基礎,從山林到平地、從水系到海洋、從鄉村到都市進行全盤的土地區劃,屬國土維生的保安和保命地,嚴格規範阻止發展腳步逼近與入侵,而可供經建發展的經濟地,則依環境因素(如地形、地質等)區分發展類別與型態,限制開發程度,並且建立必要的防災機制與進行必須的公共工程,所謂真正的生態工法則應於此境施作,而非無限上綱的處處是治山、防洪、整治、重建工程。過往的國土規劃與現實恰恰與此相反,經濟發展地區早已門戶洞開,而維生保命的脆危土地則處處開小門,容許小利、近利覬覦。
建議政府整合現有的國土自然與人文研究資訊,復透過全面調查徹底瞭解臺灣地體與生態本質,並負責任的公佈現況(包括斷層所在、土石流危險區),讓全民經由對土地生界的瞭解,建立世代責任以及社會風險的觀念。再據此重新檢討國土規劃的政策、方向、計畫、法令乃至行政執行,建構一個符合土地倫理、生態價值、世代公義的「生態的國土規劃」。
三、國土管理的執行
最後是行政管理與執行的問題,此涉及二重要層面,一是管理權責劃分不清的問題,二是行政執行落實不力的問題。台灣國土管理機關龐雜重疊、法令繁瑣,以中央單位為例,行政院轄下與國土管理相關的機關,除經建會外尚包括內政部(營建署、地政司)、經濟部(水利署、工業局、礦業司)、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交通部(觀光局)、農委會(林務局)、原住民委員會等等,一滴小水滴從高山到海洋的旅行,需歷經不同的行政區界和管理單位。因之,從中央的部門之間,到中央與地方之間,管理單位平時爭權、遇事互推卸責,成為定律。稍稍舉例,假日台灣山間處處可見休旅車跨水軋車,林務局風景區停車場搭滿帳棚野炊、歡唱卡拉OK,國家公園餵食台灣彌猴秀,試問管理何在?
籲請政府善用此機會,儘速整合國家國土管理體制,成立統合國土資源的中央管理機關,並落實對人的活動與行為的管理與執行,至於對土地生界的管理,台灣土地公和地基主從來都沒有懈怠過。
真心祈願,七二之災能衝垮百年來的線性發展和成長的思維觀念,淘空當代「人本中心」的存在價值,建立一個具有反思性的「以生態為中心」的價值思考取向。全民、政府和媒體徹底學習去瞭解臺灣本質,亦學習被臺灣的本質所瞭解,才可能發展出基於對土地深層依附的經驗與記憶的自然情操、土地倫理、人文智慧與生命價值,同時也才可能展現出對土地具有深厚關懷與在乎的大地之愛,而這片島嶼的共同體,也才可能得其所的安居。
荒野快報151期,2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