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5日 星期六

公民第一課:

給參與環境苦行陪走的臺北大學同學

感謝你,願意一起用台灣腳,走一段台灣路。
72日(星期日),苦行隊伍開拔的第七天,八點的陽光有些刺眼。我們在環河南路與漢口街口等候頗久,終於望見中興橋上一列人與旗幟的剪影,苦行的腳步邁入台北市區,四十多位行者的心情、心意、體力、意志寫在黝黑、脫皮甚至過敏的膚色,也寫在斗笠下毛巾與汗水交錯的臉上。
我們接上隊伍陪走。這一程,不僅在許多團體的參與、鼓勵、關照中,感受到冷淡台北城裡的熱情溫度,也在高樓林立、車陣呼嘯、喇叭喧囂中,發現城市危險、易怒、不人性的本質。但更重要的是,這一程,很可能是你生命過程中公民教育的第一課。你們,終於走出校園,走入土地、環境、生命、城鄉的田野,走出自我的私領域進入社會公共領域,這是你們大學生涯中見證或實踐公共事務的第一步。
所以,在你們同聲為靜宜大學生態系同學喝采的同時,我也願意為你們獻上祝福。
我的公民啟蒙,比你們晚了很多很多。19931994年間,我的第一份工作在內政部營建署,負責承辦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的全國都市計畫案。當時,都委會委員改選,因為沒有生態、環保代表進入審議體制,而引起民間團體的爭議。第一次召開新任委員會議時,環保團體搶先進入會場,佔坐在委員的位置上不發一語。委員陸續到場但沒位置坐,場面尷尬。官方行政人員按耐不住,開始叫囂,然後警察進入議場,準備抬走這一群人。突然,有位坐著的人從背包裡取出大布條,一線拉開,質問並抗議該委員會的合法性與正當性。最後,這群人在大批警力下,被一個一個抬出場外。
這場和緩而冗長的抗爭給了我刺激與想像。為什麼這一群人不是為自己的利益而行動,而是為土地、生界、世代而積極戰鬥?他們的行動展現的是什麼意義與價值?
自此涉入公共與社會領域,於是自我發問更多問題。台灣社會為何缺乏公共領域的開創?為什麼民眾只能無知且無怨無悔的把資源、空間秩序分配的權力交給政府與財團?為什麼社會價值的選擇可以被簡化為專家技術的操作與評量?廣泛的都市抗爭、文化抗爭、環境抗爭根源何在?廣大的民間社會力量究竟在哪裡?我們如何社會獻身?
我發現要釐清這些問題很簡單,就是「行動、行動、再行動」。
各位陪走的同學,因緣際會,我們被安排進入「公共事務」學院,學習土地、城鄉、環境等「公共領域」的規劃管理,也被賦予了未來社會的「公共責任」。暑假已過近三分之一,有別於追求卓越、競爭第一的虛無社會潮流與價值,我鼓勵你們,從一窩峰打工、補習的校園氣氛中跳脫,善用這個夏日,圓自己最浪漫的夢,甚至參與公共議題,讓自己成為道地的「公民」。
感謝靜宜大學生態系同學造的夢,讓我們有機會共同實實在在的走在台北街頭。苦行的行伍已到花東海岸,何妨,由你們約我,或者相約更多同學,再走一段、幾段。
台灣生態學會電子報第134期,環境苦行系列報導13,200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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