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2日 星期一

今日大埔,明日你我


你相信嗎,大埔最後4戶的命運,就是你、我共同的命運,這些人的未來,也會是你我共同的未來。

發展虛無、暴虐真實

這個政府以騙局統治社會,竹科竹南基地飽和是假的,群創光電投資需地是假的,劉政鴻在都委會的承諾是假的。吳敦義三年前主持的研商結論,與江宜樺及劉政鴻共同答應的事是假的,事後江宜樺的4項前提與吳敦義結論太扼要的說詞更是假的。

當這一切都是假的,到底什麼才是真的?

以區段徵收為工具進行土地炒作是真的,都市開發的公共工程、抵費地利益是真的,奪走人民的家園轉售、蓋起高樓住宅以及飆漲的地價是真的,用盡方法惡質抹黑、污衊住戶是真的,一票豺狼集體掠奪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是真的,讓人的生活變成黑色是真的,人亡還要家破是真的。

這就是土地暴政。

當權才是硬道理?

朋友們,統治者正在對我們展現他們的威權暴政。

在他們的的眼裡,人民從來不是主人,而是他們的奴隸。他們對人民只有掠奪的權力,而沒有保障基本人權的責任與義務,因為人民隸屬於他們,他們甚至可以不顧是非、沒有對錯的搜刮人們的一切家當,在人民身上做盡惡事,還要人們忍氣吞聲。

大埔案,為了達到強拆的目的,用三年時間無所不用其極的踐踏再踐踏、蹂躪再蹂躪,意圖將人逼向絕境,讓人絕望且悲觀的徹底投降。但大埔4戶不僅沒有投降,反而粹鍊出更堅強的守護意志。

7月18日,人民夜宿凱道滿三年,當權者深信社會早已遺忘三年前的怪手毀田。於是,三年後再次動用警力驅離人民,以怪手搗毀家屋,向人民宣告土地暴政、國家暴力才是硬道理。

人間就是煉獄

相同的劇本,不僅在大埔這4戶身上重複著,其實早已在全台各個角落全面上演,且越演越劇烈、越悲哀,而千萬不要忘了,你、我都是劇中人。

這個國家從來不屬於我們,而是屬於少數當權者所有,他們可以輕而易舉的從我們身上奪走一切。今天當權者可以強徵、強遷、強拆人民土地家園,明天當然可以用同樣的方式取走你、我與世代的未來,直到榨乾一切為止。

當家園、人權、公道與正義,在暴政下一一失去,這樣的人間無疑地就是煉獄。

人民「要回來」開場了

強拆沒有落幕,也不會終結,而是為「公民不服從、人民要回來」行動揭開序幕。

大埔4戶與全台遭徵收迫遷者的生與死,將會見證台灣社會的生與死。若整個社會沈默噤聲,那是徹底的殖民,心甘情願的淪為奴隸,更是暴政的極致展現。

誠心懇求人民站出來,將被奪走的從當權者的手中要回來。要回大埔4戶,要回人性、人權,要回土地家園,要回清明的政治,要回人間公義。這並不是何等偉大的志業,而只是作為一個公民,最基本的權與責。

對大埔4戶伸出援手,其實正是對自己伸出援手。一定得站出來、要回來,讓煉獄回復人間。

2013年7月15日 星期一

不容多數暴力集體掠奪大埔


大埔案是以不合理的開發目的,進行沒有必要的都市計畫,並以不公義的區段徵收手段,剝奪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這不僅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三年來持續凌遲著最後4戶,近期更是變本加厲、群魔亂舞,粗暴的對這4戶上演集體掠奪的暴虐遊戲。如果台灣社會繼續縱容此一騙局,甚至眼睜睜的看其得逞,那將是一個最最殘忍與悲慘的社會。

貪圖炒作利益,浮濫開發

首先,本案是以竹科竹南基地飽和為由做為開發目的,但事實上竹南基地的土地與廠房並未飽和。就算竹南基地真的飽和,依據2010年苗栗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閒置工業用地資料顯示,竹南鎮有大量已編定但未開發以及已開發但長期閒置的工業用地(分別為259及70公頃),苗栗縣政府不僅不利用應優先使用之工業用地,更離譜的是,以園區飽和為由,卻是圈地做都市計畫。在苗栗縣都市計畫人口早已供過於求的情況下,還要將非都市農業用地變更為都市計畫區,真正貪圖的是引入開發力量進行土地炒作,並藉由公共工程的建設以及抵費地的標售,輸送利益餵養盤根的地方派系。

一個完全沒有合理性都市計畫,行政院從未徹底檢討,還敢荒唐的說這4戶不具都市計畫合理性,台灣社會真的可以忍受?

政客失信,謊言連篇

其次,99年8月17日吳敦義主持的會議,當時內政部(江宜樺為部長並全程在場)所提出的示意圖即完整包含24戶(33位土地所有權人),而明確又精準的研商結論,以及事後行政院函請內政部督促苗栗縣政府儘速妥予處理之公文書,也都明言完整的24戶。但這二人事後反悔,還憑空捏造4原則以推託行政院的失責,更有人自誇「40年來答應的事沒有做不到的」。且這一干人在102年7月5日私下(排除當時要原屋原地保留的4戶)再研商一次,並且做了毫無意義的結論「請苗栗縣政府依照當年協調結論以及歷次都委會決議妥善處理」,輕鬆切割且徹底出賣這4戶。

政治惡棍設下騙局,欺凌人民、強奪家園、甚至逼民尋短,卻沒有任何人道歉,還強調沒有失信於民,台灣社會真的可以忍受?

為了拆屋,不擇手段

最後,苗栗縣長劉政鴻常將「溝通」掛在嘴上,但溝通方式卻很特別。2008年8月26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89次會議,決議中載明劉政鴻縣長的承諾「繼續向相關陳情人溝通協調」,日後卻驚見縣長下令警力護持、怪手毀田之舉。102年7月6日劉縣長再次表示「縣府會透過各種管道持續與4戶溝通」,其後,但見縣府與縣議會以公開說明會為名,召開強拆的「誓師大會」,且宣稱將發動50輛遊覽車到行政院抗議。接著由地方民代公布張藥局擁有其他房產(有房產就該拆?),並將以里民大會公決犧牲4戶。最後,縣府發問卷、買媒體廣告,並找來大型聯結車在12米的仁愛路上表演當然不會「安全」的迴轉秀。這一切,當然不叫溝通,而是精心設計的誤導視聽,以及假民主之名行迫害人權的集體暴力。

大埔4戶不拆,從來不會影響地方發展與交通。但我們卻看到整個政府從中央到地方,堅持一錯再錯、一騙再騙,甚至為了達成拆屋迫遷的目的而不擇手段。面對這樣的土地暴政,大埔4戶與日夜守護的朋友,是實踐公民不服從的勇者,他們走在台灣社會的抗暴前端,而我們怎能不努力跟上。

婚禮二願


圓滿成家與護家

 

7月5日參加守護大埔行動,返回台北後,晚上得知吳敦義邀集江宜樺與劉政鴻的會商結果,結論是「請苗栗縣政府依照當年協調結論以及歷次都委會決議妥善處理」。這樣的會議,顯然不是為了吳敦義所說的「遵守承諾、圓滿解決」而開,而是為了集體串謀、圓謊,甚至是共同定調出賣大埔4戶的口徑而會。他們說政府被妖魔化,但事實是,他們做了魔鬼才會做的勾當。

7月6日上午十點,徐世榮老師與我先後接受客家電視台專訪大埔案後,出席系上退休老師娶兒媳的婚禮,我晚一些入場,直接被安排在樓上觀禮(不知徐老師坐在哪裡),女方家長是李鴻源部長,出席致詞的人是吳敦義,我完整見證這些人共同完成的成家儀式。事後平面媒體報導徐老師與我「正好與多次交手的吳敦義『狹路相逢』」,我想說說內心的五味。

參加這場婚禮時,的確是掛記著大埔4戶面對的國家暴力,而施暴者之一也就站在眼前。但是我很清楚的是,這是一場婚禮,答應觀禮是承諾,而最基本的分寸與做人該有的原則,就是對主人(師長)的禮敬,以及對新人的祝福。一如吳敦義「原屋原地保留」的承諾,履行只是做人的最基本分寸與原則,何況是為官掌權的,竟然連做為一個人的本分都無法做到。

當新人在牧師的見證下,彼此說出「我願意」時,我知道這是新人彼此的許諾,也是彼此守護的開始,為共同的家彼此成就。對許多人來說,要成就一個家,並非易事,那需要對家、也對彼此的瞭解與被瞭解、在乎與關懷,更需要對家與對彼此的守護,那才是彼此的珍愛。在牧師的祝福話語中,我腦門卻盡是大埔映象,對大埔4戶來說,在乎、關懷與守護家園是如此之難,但他們卻勇敢面對並且努力前行,這就是人間真正的「愛」。

媒體朋友向我轉述吳敦義進場前對大埔案的說法,並要我觀禮後接受採訪回應。吳敦義說「守經也要有權變」,還打了個比喻說「孝順是很重要的,當父親要砍你的時候不跑,留著他砍,這反而是不孝順的。」這是典型政客答非所問、不倫不類的遁詞,真的沒什麼好回應的。

吳敦義真的有把人民當作父母嗎?而大埔這4戶曾經持刀砍吳敦義嗎?恰恰相反,持刀的是政府,是吳敦義,不僅未對人民父母善盡保護職責,更是以徵收為刀、謊言為刀、警力體制為刀,以國家暴力對人民父母痛下毒手,這是逆子行徑。吳敦義真的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典禮最後音樂響起,全場大合唱「愛的真諦」,我覺得有點諷刺(平面媒體應該報導「狹路相逢,共譜愛的真諦」才夠味),於是在心裡默唱著,當歌詞行進到「愛是不自誇、不張狂」時,腦海卻不自覺的輕輕閃過吳敦義所說「40年來答應的事沒有做不到的」,以及2010年8月17日已圓滿解決的研商結論。

其實,吳敦義要做的事很簡單,最周延、兼顧且圓滿的解決就是履行承諾,這完全是技術問題,絕非做不到。若反悔了,不爽執行當時的研商決策,也不需要抹黑住戶違法、捏造4個前提,而是要誠實面對自己的謊言,向社會承認,自己就是一個騙子、是白賊、是話唬爛的,設了一個騙局,騙了大埔這4戶三年。

參加這一場隆重的婚禮,我有二願。一是喜願新人,完滿成家、安家,實踐人間愛的真諦。二是悲願大埔,4戶圓滿保留,守住人世愛的價值。

2013年7月8日 星期一

頭過身就過

北投行義路溫泉就地合法記


自2008年開始關注北投行義路保護區變更案,5年來,最後可歸結出簡單而深刻的註腳,就是「切割與折衷,是就地合法的法寶」。這事,一般人是做不來的,得要有專業文官的配合,以及專家委員的背書,才能讓一切很精準而專業的通過。於是,都計專業與開發業者之間,似乎已無啥分際,或者可以說是緊密的建立起「以開發為導向」的伙伴關係。
2013年6月25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06次會議,第二案審議「變更台北市北投區行義路一小段49地號等保護區為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第一階段:可申請變更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開發許可範圍)主要計畫案」。會議前幾日,營建署承辦單位私下透露「壓力很大」,這句話很容易解讀,意思就是「會通過」,問題是會怎麼通過。
案名不是問題?
事實上,北市府為了順利變更,在歷來審議過程中無所不用其極(請參見作者歷來文章),足可謂是以專業為就地合法奉獻的經典。
本次會議更是修改案名,在原案名加上「第一階段:可申請變更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開發許可範圍」,這樣分階段的作法,是故意將完整都計案做切割,並製造第一階段不重要(僅是開發許可範圍)的假象,讓它頭(第一階段)先通過,後續身(第二階段)就很容易接續通過。未來可以想見的畫面是,業者將會質問「第一階段都通過了,為什麼第二階段還要阻擋?簡直是欺壓…」。
此外,這個混雜了「變更」與「申請」的案名,宣稱實質上尚未變更,只是申請開發許可範圍,但是,申請開發許可範圍的審查是內政部都委會的職權嗎?這樣的做法,很顯然地,就是要都市計畫委員背書。而內政部都委會,面對這個與台北市都委會(2008年)審議通過不同案名,以及專案小組9次會議亦不相同案名的個案,竟也就這樣通過了,也真的背書了。
安全有虞沒關係?
專案小組審查時強調以「保育與安全」為變更最高原則與目標,也要求整體規劃必須安全無虞。,而北市府所提供的會議資料中,也一再強調「無潛在地質災害與環境敏感之保護區」。但是,本案審議至今,北市府從未能確保安全無虞。
其實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可以提供高、中、低地質災害潛勢區之套疊圖,但是北市府歷來僅自行疊圖,且強調「僅供參考」,這根本就是敷衍且不願意負責任的作法。而就算依市府疊圖,部分基地仍位於敏感區,且變更之全部範圍被環境敏感區團團圍住,這叫做安全無虞嗎?但是,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也就這麼通過了。

造災無所謂?
台灣歷來的災難顯示,在A區域造災,未必會在A區域致災,且很可能在其他區域致災。本案保護區位磺溪水系,而磺溪下游即是台北市區。我在會議中發言(體制稱為陳情,但我不以為然)「如果各位委員認為台北市並不危險、不會有災難,也就是認為台北市是個強壯的城市、很安全,那您們就讓本案通過吧!」沒想到,還真的就這麼通過了。
但我發言時也特別強調,1993年時我服務於營建署都市計畫組時,承辦「廬山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當時南投縣政府即是要將許多商業、旅館的違法土地使用就地合法,我陪同都委會委員前往現勘,一位委員邊看邊搖著頭告訴我「不能過,不能過,過了我們是要負責的。」
是的,這些委員讓本案通過,就應該負責任。
溫泉法當令箭?
這個變更案本來與溫泉法無關,因為溫泉法規範的是「水權」,並非「土地使用管制」。且溫泉法之緩衝期(2013年7月1日),緩衝的亦是水權的管理,絕非土地使用管制,而緩衝期要改善的也當然不是土地使用管制,而是業者的違法行為。
依溫泉法的規範,違法土地使用的業者當然無法取得溫泉標章。因此,北市府與溫泉業者一致地認為,土地使用的約束應該改善,故以溫泉法緩衝期將屆為由,打破土地使用管制的門。此一作法,無疑就是明白的要求都市計畫委員會「就地合法」。
行義路溫泉的違法問題,是北市府長期行政怠惰與失職,放任、縱容業者所造成,北市府從未面對失職的究責與懲處,卻在會議中直接地對委員表明「本案若維持保護區,就會繼續保持原狀,無法管理。」這不僅說明了台北市政府對行義路溫泉區土地使用全盤的失職、失責,更是失能、失智到了極點,北市府無疑地是直接向委員擺明,若維持保護區,就是不會依法管理,只會繼續擺爛、放任違法。
但是,都委會的委員們竟也買單了。這樣的都市計畫,這樣的專業,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折衷法頒發「免開罰許可」
不只是北市府切割個案,將全案切割為兩個階段,內政部都委會也在不知名的壓力與運作下,展露了一手,而且更完美。
北市府的整體規劃將全案分為A、B、C、D、E五個開發許可單元,其中E單元沒有業者。內政部都委會提出三個討論的方案,方案1是「…本計畫案仍維持保護區,僅於主要計畫劃設A、B、C、D、E等五個開發許可單元開發許可範圍,俟各開發許可範圍整合提出整體開發計畫經市府審查通過後,再分階段報由本部核定變更為溫泉產業專用區。」這麼長的文字,其實就是通過這五個單元為開發許可範圍。方案2則是「依方案1辦理,剔除A及E開發許可單元。」方案3「維持原計畫--保護區。」
很顯然的,第2案叫做折衷方案,是一般人都會以為最可能通過的方案,然而會議當天支持變更的三位發言者中,有二位是A單元業者,他們認為不能未審先判、未造災就先規範。於是,當天通過的既不是剔除A、E單元的第2方案,也不是五單元的第1方案,而是第1與第2方案的再折衷方案,同意將A、B、C、D四個單元劃為開發許可範圍。折衷後再折衷,到最後只剔除了「依市府資料沒有業者」的E單元。這種只要有業者就通過的作法,顯然就是在為業者解套,說得更坦白與準確一些,這根本不是劃設開發許可範圍,而是頒發一張溫泉法7月1日緩衝期到期後的「免開罰許可」。

2013年6月25日,我見證了一場都市計畫「庖丁解牛、游刃有餘」的戲。當具有知識與技術、嫻熟律法與工具的專業者,鼓動起專業的羽翼,為就地合法鋪路、護航,還有什麼做不到的?還有什麼不能通過的?
為了達到變更的目的,於是創造出一個既切割又折衷的「都計異形」,讓城市保護區的失守如此的輕而易舉,也讓9次專案小組的討論,徹底成為一齣歸零的荒謬劇。
我真的相信,這一切其實「他們」早就講好了,至於「他們」是誰,有形或無形,我真的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們」成功了。

後記:
我在6月28日將會議發言打成文字稿,寄送給內政部營建署,讓其便於列入會議紀錄,並以電話確認,不料獲得以下回應:「你發言時並未要求納入會議紀錄,因此,說完就說完了,不納入會議紀錄。」我立即正式發文給營建署嚴正要求,後賴都市計畫組副組長的調整才予納入。
只要是稍稍瞭解民主法治的內涵與公民參與的價值的朋友,都會和我一樣感到離譜與荒謬,但這就是台灣都市計畫的現實與真實。
台灣整個都市計畫的體制,距離人民很遙遠、很遙遠,遑論土地、環境與生命。

2013年7月3日 星期三

誰讓土地暴政永無止盡


當土地成為純粹金融資本,當區段徵收成為土地開發與炒作的利器,當開發拓墾力量可以集體掠奪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當政府設下騙局宣稱爭議化解,當人民的家園將被怪手輕易摧毀,這真的是殘忍的土地暴政。

名為發展實為炒地

大埔案,是苗栗縣政府圈定竹科竹南基地周邊的非都市土地,將之劃設為都市計畫特定區,全案計畫名稱為「擬定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暨周邊地區特定區計畫」。但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2005年苗栗縣都市計畫區之人口達成率僅67.97%,至2010年更降為63.25%,計畫缺口為176,513人(計畫可容納人口480,300人,實際現況人口為303,787人),顯見苗栗縣都市計畫早已供過於求,卻持續變更農業生產地區進行造鎮開發。

另,大埔案是以竹科竹南基地飽和為由進行圈地開發,但實際上在165公頃新訂都市計畫範圍內,僅僅劃設不到28公頃的「園區事業專用區」,顯然是掛羊頭賣狗肉,舉著園區發展的大旗,行都市土地開發與炒作之實。但2007年提出投資意向書的群創光電,已在2010年被奇美電子合併(其後改隸屬鴻海集團),並表明無建廠土地需求,小小的28公頃園區事業原來也是一場虛空。

一個不適當、不合理且毫無開發必要性與正當性的都市計畫案,卻還可以通過,可見台灣的土地開發與炒作,只要是地方強勢、暴力開發集團所要,就沒有拿不到的。

2010年6月9日,苗栗縣政府動用警力以怪手毀田,引發社會關注,717農民夜宿凱道後,8月17日時任行政院長吳敦義(現任副總統)會見大埔農戶代表,在其主持以及時任內政部長江宜樺(現任行政院長)全程參與下,研商結論「其所有之建物及基地同意原位置保留」。

徵地迫遷從沒停止

行政院長能夠下此研商結論,當然是已由內政部先行評估並確認技術上可行。但三年之後,當時的決策者皆已獲得更高的權位,握有更大的職權,難道就可以不用履行當時的結論嗎?2013年6月11日,苗栗縣政府發函要求彭秀春、黃福記、朱樹、柯成福等4戶「於7月5日前自行遷移完成,如逾期不處理者,將依行政執行法執行。」倘若政府真有誠意退地還農,絕對不會是這樣的結果。

三年前的大埔怪手毀田沒有結束,徵地迫遷從來沒有停止,當時媒體「剝削、掠奪、踐踏、凌虐、蹂躪、摧殘」的形容詞,至今也都還適用。但是,三年可以用來磨難受害者,令其悲觀甚至放棄,三年也足以讓社會遺忘,讓全民記憶歸零,三年更可以讓這個社會追求基本人權的努力化為烏有。

當今政府,開發炒作與徵收迫遷,真的是已經沒有什麼做不到的。而大埔最後4戶安居的微小心願,極可能在政府口口聲聲的誠意中湮滅。請求台灣社會伸出援手,讓吳敦義與江宜樺履行承諾。

本文刊登於2013/07/03蘋果論壇

2013年6月6日 星期四

那些農陣給予我的...


台灣農村陣線將舉辦夏至募款茶會,要我寫2~3百字的「農陣與我」。我放在心裡很久,這樣的命題實在很難下筆,於是自己修改為「那些農陣給予我的…」。
有些事很難具體的說出因由,只是因緣際會、時候到了,或者老天爺刻意的安排,於是台灣農村陣線成為堅實的捍衛農鄉力量,於是我加入了農陣,展開我的學習旅程。
學習農民對土地與糧食的在乎與關心,學習農青們的純良熱情與積極實踐,學習前輩無私傳承與專注投入,學習面對社會期待的眼神,以及挑戰政客的短視不義。
原來,那一雙雙厚實而粗造的手、腳,與每一份口中咀嚼的糧草,都有一個共同的名字,叫做感情。原來農鄉是你我共同的來處,也是去處。
如果台灣持續需要農陣的這一份苦力,那麼,農陣何嘗不需要台灣社會你、我的襄贊。夏至日,來農陣喝口茶,用這口茶共同持續開創台灣社會與農鄉更堅強的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