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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看見永續治水的台灣


2006年通過的《水患治理特別條例》即將在年底落幕,當時一次到位編列的81160億元特別預算,在中央與地方政府竭心盡力下,也一次花費殆盡。於是,行政院又快速在今(2013)年1114日通過《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編列66百億元特別預算,函請立法院審議。而此刻,立法院也正在玩著「特別」加碼的遊戲,朝野立委競相提出追加預算的版本(目前追加最高額度為840億元),並已迅速排入經濟委員會1127日的審查議程。

台灣社會應先回頭檢視,81160億元的金錢遊戲,是怎麼玩法、是怎麼玩完的,才會知道該怎麼看待這場加碼中的66百億元老戲碼。

先射箭再畫靶

2005518日,行政院(當時院長為謝長廷)函送《水患治理特別條例(草案)》至立法院審議,編列8800億一次到位的治水預算,但「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綱要計畫」則是在200575日,才由行政院核定(院臺經字第0940030206號函)。可見,這個治水政策,是先編列預算,再補上計畫。

行政院先擬定特別條例,並直接訂定預算供給額度(射箭),再通過經濟部(水利署)提出的實施計畫(畫靶),水利署再依據其中的推動(發錢)機制,讓地方政府提出需求來爭錢。這樣荒謬的治水政策規劃,足見當時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面對從天而降的治水大餅,會有多大的計畫壓力,也當然可以預見,壓力下倉促完成的治水政策,必然是一個空洞的、中央忙著分錢、地方忙著搶錢的計畫,其計畫目標就是「將錢用完」。

而面對治水大餅,立法院更是充分配合。在2006113日三讀通過全文16 條的《水患治理特別條例》(1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12591 號令公布施行),並且擴大編列治水特別預算為1160億。附帶一提,同時立法院也三讀通過全文8條的《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1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12581號令公布施行),編列特別預算6250億元。總計2006年通過的治水特別預算是1410億元,真的是徹底一次到位的工程大方送。

於是,經濟部(水利署)依據加碼的《水患治理特別條例》,重新修正綱要計畫內容,再報由行政院(時任院長為蘇貞昌)於200653日核定,並修改計畫名稱為「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自此,「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分三階段實施,第1階段是20062007年,第2階段為20082010年,第3階段是20112013年,計畫經費分別為309.65億、445億、405.35億。

「綜合治水」的糖衣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以綜合治水做為計畫基本原則,但實際上卻是徹底的傳統工程治水。

所謂綜合治水,是以流域為單元的風險管理,除了傳統的排內水、阻外水以及防暴潮的工程之外,特別強調非工程的行政管理,包括與土地使用規劃與管制相配合,並進行相關法規的修改或制訂,以及資訊的公開與民眾的參與。

綜合治水凸顯幾件重要的事,一是從地方末端工程回歸中央流域治理,考驗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對流域掌握與政策統合的能力。二是將治水與國土使用的管理結合,透過土地使用的規劃與管制,讓人與水共存並遠離災難,因此,國土管理的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應是治水的重要角色。三是落實公民的參與,讓治水成為真正的公共領域,讓當事人與相關團體的生活與經驗,能夠進入政策規劃過程,共同建構「水患」的認知與圖像,並且共同承擔風險的責任。

但是,事實並非如此。在行政院政治決定以及預算執行的壓力下,經濟部(水利署)的官僚與專家們主導整個計畫,讓民眾只能成為沒有意義的末端工程監督者,讓內政部(營建署)成為可有可無的雨水下水道工程管理部門,完全背離了綜合治水的基本精神。

更嚴重的是,經濟部(水利署)的整部「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並沒有全盤瞭解及掌握所有流域特性,也沒有針對不同流域、上中下游、城鄉進行問題分析,當然更沒有釐清各類型問題的結構與因果。

發錢、搶錢與花錢的工程

一旦計畫沒有依據不同類型的問題進行分析與診斷,當然就不能對症下藥、研擬不同的策略與方案,最終也只能回歸既花錢、又僅能短暫治標的工程手段。因此,沒有掌握流域、問題與策略的治水計畫,真正的重點只剩下推動機制,以及基本工程設計原則與標準,也就是由地方政府提出需求(要錢),再由中央組成專案小組審查(工程)並發錢,然後地方政府發包、施工,效率地把錢耗盡。

這樣的治水,內容很平常、工程很傳統,一點也不特別,卻是以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其真正「特別」之處,看來只有政治操作的手段而已。

總言之,「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是以綜合治水做為時尚、華麗而虛假的口號,用來掩飾社會成本的噩耗,規避國土潰爛的癥結,並且安撫易傷、卻善忘的人心。1160億元最後的真實下落,是傳統的排水、海堤與疏浚、清淤工程。

這樣的「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顯然是中央失職、失責甚至失能,任由地方爭錢、搶錢,早就註定是一場失敗的爛仗。

特別無效

81160億元耗盡後,政府卻沒有告知台灣社會,為何沒有綜合治水?為何沒有流域治理?為何沒有非工程的管理?為何一次到位成為謊言?

政府更沒有檢討8年前的預期成效,當時所宣稱的「降低約500平方公里高淹水潛勢地區之水患問題、保護約250萬人免受水患威脅、每年減少約120億元以上之各項損失」達成了嗎?

今年8月底,輕度颱風康芮自台灣東方輕輕掠過,為何總計已耗去治水費用41.7%(484億元)的南部5縣市(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會全面淹水、完全失去屏障、造成嚴重災損?

難道,以特別條例編列的特別預算,真正特別之處,是「無效」?

政治土石亂流

但是,新的特別條例與新的特別預算又來了,行政院(現任院長江宜樺)在1114日通過《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編列66百億元治水特別預算。與8年前不同的是,以「國土防災」、「綜合治水」、「立體防洪」、「流域治理」的多彩糖衣包裹。預料,後續將在立法院皆大歡喜的審查下,加速也加碼通過。

只為了眼前的工程利益,永續的治水,卻是製造永續的水患,更留下永續的世代負債,這是台灣極度不清明政治下的必然現象。政客們深知社會盲目、炒短線的心態,樂得以工程施做讓民眾短暫心安。於是,國家被政客綁架,社會成本無窮盡地噩耗,從行政到立法機關、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從綠色到藍色政黨,一再重演,並且彼此護持、互相加碼。台灣社會可知,這才是土石亂流的真正源頭?

此時,應是台灣社會嚴肅面對治水議題的關鍵時刻了。我們認同不需對過往治水進行檢討就可以再新編預算嗎?我們同意再一個沒有計畫、先編預算,還競相加碼的治水費用嗎?我們認可又一個中央發錢、地方工程搶錢的治水爛仗嗎?我們還要接受這種一點也不特別的工程花費,卻以特別扭曲的政治操作、訂定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嗎?

記錄片「看見台灣」風靡全台,並獲得金馬獎的肯定。從片中獲得了溫暖、催出眼角晶瑩的廣大觀眾們,到底看到了什麼?真的看到了嗎?還是永遠只是做為一個會感動、會氣憤,卻毫無作為的觀眾?更重要的是,日前剛剛與齊柏林導演一起觀賞「看見台灣」的江宜樺院長,看得見這一切嗎?看得見自己嗎?
 
本文刊登於2013/11/27獨立評論@天下
 

2013年9月4日 星期三

先治腦袋才能治水


8月底,輕度颱風康芮自台灣島的東方掃過,島的西部因為劇烈的暴雨,造成中南部各縣市全面淹水。事實上,這場雨,下在哪裡就會淹到那裡、也會崩到那裡。北台灣,特別是人口稠密的雙北二危城,算是無驚也無險,倘若雲雨水氣偏北,該如何想像?

倒是這場雨,可以讓台灣社會看破兩個手腳,第一是治水,第二是民進黨。

無視國土潰爛病態總根源

台灣社會面對崩山、淹水的常態災難,總是眼睜睜看著的「果」,卻絕口避談長期在脆弱地體上,向天搶地所造的「因」。

台灣這個病體,源於先天體質不佳(地體脆弱),又長期自我惡耗,山林、城鄉、河海拓墾不斷,至今猶未已,甚至變本加厲,直教山地無林、農地無田,造就一身儡弱殘敗。而地震、颱風猶如大病侵入,使得脆弱地體衰敗加劇。事實上,極端天候下的強降雨只是最後的臨門一腳,「生態解體、國土危脆」的病因,有誰在乎、誰人理會?

忽略國土潰爛的病態總根源,這個社會只能不斷重複災後的政治影像,有親民苦民的救災勘災、慰問救助,有諉過卸責的交相怪罪、歸因於天,有利益爭食的修橋造路、治山治水。這些都是政客末端處理的擦屁股行為,只能短暫安撫民心,共同等待下一次災難。

灑錢治水、工程大放送

台灣治水工程無止無盡,大量水泥化的攔砂、擋土、整治工程,絕大部分是貼狗皮膏藥式的整型美容,不僅無助垂危病體,甚至累積更強大的災難源。

2004年敏督利、艾利風災後,2005年經濟部(水利署)提出8800億「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宣稱將80年治水經費一次編列,系統性治理河川、排水、海堤,藉此「有效改善地層下陷區、低漥區及都市計畫等地區之淹水問題,進而保護民眾居家安全,保障國家經濟命脈」。

當時,並由行政、立法二院迅速通過《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以特別預算加碼編列1160億(經濟部800億元、內政部60億元、農委會300億元),另外同時通過《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250億。因此,當時通過的治水特別預算事實上總計是1410億元,真正是一次到位的工程大放送。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分三階段實施,第1階段是20062007年,計畫經費309.65億,第2階段是20082010年,計畫經費445億,第3階段是20112013年,計畫經費405.35億。事實上,整個「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就是眾多地方「工程計畫」的結合,由地方政府提出計畫,水利署組成小組審查計畫後,集結整合為各階段實施計畫,報院核定。這樣的計畫,在地方政府努力爭食大餅下,怎會有整體的、區域性的系統治理,且計畫內容除了工程之外,別無他途。

老天驗收、水患橫流

當工程計畫進入第2階段時,辛樂克(2008)、莫拉克(2009)、凡那比(2010)等颱風一一前來檢驗,很顯然地期中考結果「不及格」。但是,201012月,經濟部長施顏祥仍在立法院表示「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特別預算」第3階段依計畫實施。至今(2013)年,計畫即將收尾之際,天遣輕颱康芮前來驗收,期末考結果當然是「死當」。

80年的治水費用,一次到位後8年耗盡,治出這樣的水患結果,難道沒有人需要負責任嗎?社會接受用這樣的方式把錢砸進水裡而不留痕跡嗎?媒體為什麼不追問,上、中、下游的綜合治水、地層下陷區與低漥地區淹水改善、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保育優質水環境,這些當時政府誇下海口、立下雄心所設定的目標,為什麼都沒有達成?

歷來治水從未停歇,過往分年編列預算治水無效,這次8年一次到位治水也沒有用,那麼,為什麼還要再編一次經費、再治一次,為什麼從不想一想做做別的?

藍綠馬腳盡露

最可笑的是民進黨。執政時一手主導8年治水費用編列,下野後幾次水漫執政地方縣市。康芮水患後,雲林(蘇治芬)、嘉義(張花冠)地方首長竟上演向中央下跪的荒謬劇(理應向人民而非當權屈膝),南部五縣市首長(上列二人,外加台南賴清德、高雄陳菊、屏東曹啟鴻)並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中央繼續編列6600億元治水經費,而黨主席(蘇貞昌)、立院黨團(柯建銘等人)也加入共舞,呼籲中央再編預算、再搞工程、再治一次。這樣的民進黨,真的是令人欷噓。

我們不禁要問民進黨,一次到位的綜合治水,為什麼結果會是「頭剃一半、工程半途而廢」?怎會是「南部治水才剛開始」(以上皆為地方首長要錢記者會之語)?到底是2005年的民進黨,還是2013年的民進黨欺騙台灣社會?

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的統計,民進黨執政的南部五縣市,在「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中,分別獲得經費為:雲林縣83.09億元、嘉義縣65.08億元、臺南市169.68億元、高雄市101.37億元、屏東縣64.78億元。我們還要問:錢到哪去了?

以雲林縣為例,依據經濟部報院的實施計畫書內容,第1階段取得315596萬元,第2階段配得322974萬元,第3階段則有178301萬元,這些經費,絕大部分施做排水系統工程,僅少部分為河川、海堤及水土保持工程使用。雲林縣府應先對民眾釋疑:1.為何沒有一次到位?2.為何只做排水工程?3.做了哪些排水系統、哪些有效、哪些失效、原因為何?4.還要做些什麼、有效嗎?

政治人物,的確是台灣水土災難的重要肇因之一。政客匯集的地方,才是台灣社會真正的「重災區」。

在野政黨下跪、要錢,當權政黨則正盡全力瓦解水土保全機制。江宜樺當家的行政院在6月通過《水土保持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即將送立法院審議,大開特定水土保持區之門,台灣社會可曾知曉、可願買單?至於內政部長李鴻源,突然變成水利署長,暢談地層下陷、綜合治水,卻絕口迴避自己在水患治理上應盡的最根本職責:國土規劃與保育。國家之亂,真的其來有自。

換個腦袋、別再繞圈圈

還地於天,還地於水吧。我們需要的不是治山、治水,而是換個新腦袋、新思維。

看看我們企盼安居的城鄉,當水走的路被我們奪去,淹水就是常態而非無常。看看為我們保安、保命的山林,拓墾消費從不止息,土石崩流怎會是天地不仁?崩或淹,只是國土失控下,山林水土重尋安定的自然而然。

這樣的地體、這樣的土地使用、這樣的水泥工程、這樣的降雨,如何能不淹水、崩山?簡單的說,不淹水、崩山的理由只有一個,就是「有鬼」。

當災不可免,為什麼不避災以求災而無難呢?為什麼不想想重新建立國土、城鄉的「保水」環境,卻一逕的只要大量的「排水」工程呢?

同樣的話,2004敏督利時講,2009莫拉克再講,現在(2013)康芮又講。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我們真像是海嘯將至而在沙灘上狂奔的世代,定睛一看,賣命的狂奔竟是原地繞圈子,有部電影感嘆這叫做「愚蠢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