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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9日 星期一

我們只是在抗暴


大埔案演變至今,已不僅是土地暴政,而是更全面性的國家暴力展現。當權者用盡機巧不斷昭告與教化人民,權力才是正義、權力者緊握的制度和警力才是硬道理,更簡單的說,只要你不乖、不服從,當權者就會利用其掌握的體制來對付你、修理你,甚至惡搞你、整死你。

掛羊頭賣狗肉,你奈我何?

苗栗縣政府假竹科竹南園區飽和為名,但進行的卻不是國科會的園區擴張,而是做都市開發,但事實上,苗栗縣已編定的工業用地以及已通過且發佈實施的都市計畫皆嚴重供過於求,也就是不論就園區發展或都市開發來說,這都是一個不合理、沒必要的計畫。這個別有所圖的計畫,其實只為了以開發工程、標售抵費地,以及土地炒作後的飆漲地價來餵養地方派系、鞏固盤根錯節的地方樁腳,中央(內政部)竟可以讓它通過開發,讓苗栗縣政府強土地徵、強拆家屋。人民,你能奈我何?

國科會在724日發出澄清表示「該地雖鄰近竹科管理局所轄竹南科學園區,但並非園區範圍,也不是竹科管理局所開發,純為苗栗縣政府開發計畫,無關科學園區,國科會也沒有規劃將大埔納為竹南科學園區擴廠。」這則新聞稿明確地告訴台灣社會,苗栗縣政府大埔徵地開發的理由,根本是假的。但是人民,你奈我何?

設局行騙,你奈我何?

2010817日,由吳敦義主持,江宜樺與劉政鴻共同參與並且決策「其所有之建物及基地同意原位置保留,基地部分辦理專案讓售」的研商結論,依據會議中內政部所提出的示意圖、會議紀錄文字,以及826日行政院提示函,皆在在證明「24戶」是決議的「整體」,從未被切割,也就是說,完整的24戶原屋原地保留,才是吳敦義所謂的「圓滿解決」。三年後,這些人雙手一攤,人民,你奈我何?
 

更醜陋、惡劣的,是這些欺騙且反悔者,在說了卻做不到後,竟找遍各式理由,一下說是違建,一下憑空捏造了4個原則,最後通通推給內政部都委會,擺明推卸責任,甚至誤導社會是這4戶自己的問題,他們自己應該負責。人民,你奈我何?

當時的內政部長江宜樺,正是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的主任委員(會議主席),且由其聘任的都委會委員中,有近一半的機關代表,只要江宜樺出席主持都委會議,並明確表達行政院的保留決策,以及內政部的執行保留決心,那麼大埔24戶一定可以圓滿的完整保留,但是江宜樺從未出席會議,任令地方政客反撲,強行切割出最後4戶,非拆不可。這些人就是這麼壞,你奈他何?

誤導視聽,你奈我何?

從中央到地方,政府進一步將問題簡化,並以各種手段誤導社會,迷惑大眾,還真的有用。被奴役的人民,你奈我何?

苗栗縣府請大型聯結車在12米的仁愛路走秀並轉彎,並以納稅錢在各媒體買廣告,營造不安全、非拆不可的意象。但12米路本來就不是給聯結車行走,試問以聯結車行走全台12米路,哪一條是安全的?但當權者知道,就是有人會相信,你奈我何?

更可怕的是,利用媒體社論與學者,寫出完全不瞭解大埔案的文章,並宣稱大埔案只是公共利益的問題(根本沒有必要性,還有什麼公共利益),再簡化將900戶(投降參加區段徵收者)比4戶稱為公共利益,與劉政鴻的「相忍為地方」論調互搭互唱。這種戴著形式民主與法治的面具,以「多數總是對的」為名,而濫用權力壓制少數的「多數暴虐」,真的可以被當作公共利益?是的,就是有人會支持,你奈我何?

723日民間修法(土地徵收條例)呼聲再起,江宜樺還可以神氣的表示, 10114日修正公布的土地徵收條例「修正內容已含括當時大埔農民抗爭團體所訴求的絕大部分重點」。當時主導修法的內政部長江宜樺應該對社會說清楚:(1)內政部委託研究的結論建議,為何大多未被納入修法內容?(2)行政院修法版本為什麼拒絕與民間溝通,亦不敢與民間版華山論劍?(3)執政黨主導的立法院,為什麼在休會前將本案逕付二讀、密室協商?(4)土地徵收條例因修法而成為最迫不得已的手段了嗎?重回這段不久前的歷史,只能以「可恥」二字形容。假修法、真騙票,而且也都騙到手了,你奈我何?

官兵變強盜,你奈我何?

何況,就規劃技術上言(內政部清楚得很),大埔這4戶從來不會妨礙這個都市開發與土地炒作的進行,簡言之,這4戶小我根本與這些利益集團土地炒作的邪惡、可怖大我無關,但當權者一意的強要、強拆、強奪不屬於自己的東西,這根本就是強盜、土匪行徑,人民,你又奈我何?

進一步地,保護人民生命與財產的警力,成為護持怪手毀田、搗家的城牆,變成當權者阻擋群眾訴求的推土機。當洪崇晏同學被警察推倒、頭破血流;當警察拖拉徐世榮老師,以公共危險現行犯逮捕,並由警大教授出面顛倒黑白(與製造大埔爭論的手段如出一轍)。洪同學頭上那不長卻很深的傷口,以及徐老師臂膀下的那片青瘀,真的是對台灣土地家園、民主人權的重傷害,但那也正是當權者以國家暴力踐踏人民的決心展現,你又奈我何?

欺人太甚,你奈我何?

718日大埔拆屋,不僅是為了在行政訴訟判決前造就既成事實,當權者更是看準了台灣社會長期被奴化出來的悲觀、絕望心態。你相信嗎,只要很多人說出:「沒辦法啦,拆都拆了,不然要怎麼樣?」當權者就贏了。

苗栗縣政府在73日發文彭秀春(張藥局)要求「本案代履行執行所需費用:新台幣242000元整,請台端負責繳交至台灣土地銀行苗栗分行-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暨周邊地區區段徵收基金-」,恰恰好與張藥局土地徵收補償費等值,這個企圖讓人一無所有的行徑遭披露後,改由內政部在725日發出新聞稿指出「實際執行費用為33000元,非報導之242000元」,中央地方沆瀣一氣、爭眼瞎說,白紙黑字從24萬到3萬,任由他們喊價,卻不需負任何責任,欺人至此,人民奈何?

官逼民反,豈能不反?

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醫師看完洪仲丘病例後,有一些深刻的言論:「這案子很清楚,是一個集體霸凌的案子」、「為何當時沒有人對這個集體霸凌過程喊停,從這就可以看出人性的黑暗面」、「人與人之間不需要這樣,所以有時候,把人當人看待,這就是我想講的話」。

「集體霸凌」在台灣社會是一齣戲,不同時、空,由不同的人悲慘上演著,但莫忘你、我都是劇中人。而大埔集體霸凌仍持續中,有誰願意站出來來喊停,又是誰繼續耽溺在人性的黑暗中冷漠著、竊語著甚至訕笑著?

「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是口號,也是全民的集體行動,但它的背後有個更深沈的意義。

在大埔4戶被搗毀的當下,這個政權,不僅毀解了土地、家園與安居的幸福,也同時毀解了憲政、人權與民主體制。一個民主國家的基石,以及政府正當性的屏障,已經徹底被當權者拆除、破壞殆盡。這個政權用暴政與暴力向公民社會宣戰,公民豈可不起而奮戰?

我們真的只是在抗暴。

人民的集體抗暴,只是對國家全面崩壞行使抵抗權,只是對暴政與暴力的不服從,只是把已經失去的與即將失去的通通要回來,那是家園的重建,也是國家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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