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要「前觀」,那就需要辯證
而辯證力量的來源正是「異端」
我無法介紹楊儒門先生,但我可以告訴各位為什麼要找他來。第一,正如生態學的核心概念「diversity」,我認知的大學校園生活必須多元、多樣,才可能豐富、繽紛,而這樣的大學教育也才可能培育出蘊含價值、具有思辯能力、能夠劃出自我生命座標的學生,簡單的說,對於自己該(可)作什麼、不該(可)做什麼,清清楚楚。第二,台灣從50年代以農養工,60~70年代離農之途伴隨經濟起飛、工商繁榮,80年代起家庭即工廠下的農村污染事件逐一浮出檯面,90年代迄今,經濟起落,但台灣農村、農業、農地、農民一路衰敗、傾頹、滅失、凋零,我疑惑「政府在哪裡?我們又在哪裡?」。所以,請楊儒門先生來的動機很單純,刺激你、我。
演講最後有稍稍火花,這是我所樂見的,開場的目的至少表面上達到了。但火花力道不足,原因是對話沒有交集,既無不同、更無對立,當然無法鏗鏘交鋒。對於「農村再生條例」,楊儒門與提問同學(3位碩士班同學)看的方式與看到的事截然不同。提問同學單純就法論法、依法說法,當然會看見立法意旨的良善目的以及部分法條的好,這部分楊儒門並不反對,但楊儒門洞見的是立法背後的整體社會結構,他知道法律用來規範人,同時知道立法、玩法、弄法的也是人。就這樣不同角度、不同方位,當然看的不同,也說的不同,過往單純至極的楊儒門也只能頻說:「同學,你真的太單純了」。
我想提醒各位的是,社會從來就是一個整體,無法切割,立法過程當然無法避免牽涉政治、經濟、社會諸層面,但當代學術發展的迷障在於專業分殊下建立一套獨立、不沾塵埃的觀點,美其名是客觀、中立,其實是脫離現實的意淫。另外,就法論法的專業者(學者、官僚、學生)在立法的討價還價(沾染塵埃)過程,要為誰說話、要向誰妥協,強勢且合流的政經力量是否主宰一切,恐怕才是癥結。所以,我請各位檢驗2000年農發條例修法的良善意旨,8年後達成了多少,製造了多少問題,農業發達了嗎、農村回神了嗎、農地又怎麼了,追根究底看看立法背後的權力運作,也許你也會聞到惡臭,不再「太單純」。
社會學家馬庫色(Herbert Marcuse, 1898-1979)認為,在現代社會裡,人被馴服為一種單面的思想、行為模式,即是「單面向的人(one-dimensional man)」。而生活世界亦被同化而成為一種合理、穩定與規律的結構,整個社會充斥著由理性界定的「幸福意識(happy consciousness)」,並帶著一種舒適的、平順的、合理的、民主的不自由而心滿意足、心甘情願的被納入體制。現代教育未嘗沒有這樣的問題。
教育的終極價值在於為「未來社會改變、前進的可能」埋下種子,依據經驗值大約15-20年可以看到成果(如同自然演替成為森林),簡言之,如果15-20年後的台灣社會仍然讓人發出「政府在哪裡」的感嘆,專業者仍然客觀的依法論法,顯然教育培育出的是原地踏步、不進則退的新世代,那麼當代的師者(如我)是很失敗的。
單面向的社會很難有「前觀」,要向前走必須有異端啟動辯證。異端會起疑並且質疑,會問「為什麼」與「但是」,會探索與追尋,會發現且嘗試。異端刺探到社會隱晦的痛處,有些人會因此反思,有些人則不舒服而防衛抵禦。楊儒門是異端,將距離中心太近而離真實太遠的我們拉回現實世界。
最後我想說,請別責怪「農民不團結」,那是在責怪整個台灣社會,更是在責怪自己。請問,我們的沈默與農民有何不同,只是我們剛好幸運、幸福的不是農民。而台灣社會長期充斥私領域鬥爭,跨不出公共領域的社會獻身,唉,除非你恰好受害,否則都是沈默的串謀者。
演講結束,我必須負責的告知各位因緣、觀察與思考,同時感謝各位的參與。而辯證才剛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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